[發明專利]認知障礙患者干預效果評價系統及方法有效
| 申請號: | 201910326040.8 | 申請日: | 2019-04-22 |
| 公開(公告)號: | CN110060753B | 公開(公告)日: | 2022-02-01 |
| 發明(設計)人: | 陳虹霖;劉映宏;向娣;安寧 | 申請(專利權)人: | 復旦大學 |
| 主分類號: | G16H20/00 | 分類號: | G16H20/00;G16H50/30 |
| 代理公司: | 北京海虹嘉誠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11129 | 代理人: | 何志欣;侯越玲 |
| 地址: | 200433 *** | 國省代碼: | 上海;31 |
| 權利要求書: | 查看更多 | 說明書: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認知 障礙 患者 干預 效果 評價 系統 方法 | ||
1.認知障礙患者干預效果評價系統,包括:客戶端和服務器,其特征在于,
服務器的知識庫內包括若干非藥物干預項目和若干干預方案,每個干預方案采用至少一個非藥物干預項目;
服務器根據使用者的認知障礙情況從知識庫中為該使用者選取干預方案并發送給客戶端;
服務器在使用者和該使用者的照顧者中的至少一個重復性地執行來自服務器的干預方案中的非藥物干預項目直至完成干預方案后至少根據該使用者的當前的測試反饋信息和歷史的測試反饋信息得出的該干預方案對延緩該使用者的認知障礙朝更嚴重的方向發展所起的作用的干預效用評分;
服務器有選擇性地根據相應的干預方案對相應的使用者的干預效用評分而調整干預方案的效果評分和非藥物干預項目的效果評分中的至少一個,
該系統包括:第一客戶端和第二客戶端中的至少一個,第一客戶端是第一類使用者的客戶端,第二客戶端是第二類使用者的客戶端,
其中,當一個使用者在其客戶端上選擇其所需的干預方案是包含有至少兩個非藥物干預項目的干預方案時,該使用者被服務器標注為第一類使用者;
當一個使用者在其客戶端上選擇其所需的干預方案是僅包含一個非藥物干預項目的干預方案時,該使用者被服務器標注為第二類使用者;
根據使用者當前需求的干預方案的變化,使用者當前的類型在第一類使用者和第二類使用者之間互換;
服務器根據相應的干預方案對第一類使用者的干預效用評分而僅調整相應的干預方案的效果評分;
服務器根據相應的干預方案對該第二類使用者的干預效用評分而同時調整相應的干預方案的效果評分和相應的非藥物干預項目的效果評分;
在彼此不同的干預方案的效果評分相同時,服務器根據干預方案內的非藥物干預項目的效果評分之和對彼此不同的干預方案進行二次排序,以使得效果評分相同的彼此不同的干預方案中干預方案內的所有的非藥物干預項目的效果評分之和越大的干預方案的效果評分排序越靠前,
服務器根據相應的干預方案對第一類使用者的干預效用評分而僅調整相應的干預方案的效果評分,服務器根據相應的干預方案對該第二類使用者的干預效用評分而同時調整相應的干預方案的效果評分和相應的非藥物干預項目的效果評分,從而能夠更準確地得到干預方案的效果評分和非藥物干預項目的效果評分,
客戶端從服務器下載與相應的非藥物干預項目對應的指示視頻和傳感校驗數據,客戶端通過播放指示視頻以指示使用者和該使用者的照顧者中的至少一個重復性地執行來自服務器的干預方案中的非藥物干預項目,傳感校驗數據是指示視頻中的示范者在執行非藥物干預項目過程中穿戴的可佩戴傳感器測量的示范者的包含身體動作的動作數據,
客戶端根據圖像采集元件采集使用者和該使用者的照顧者中的至少一個的包含身體動作的圖像信息與包含示范者的身體動作的指示視頻的圖像比對以識別使用者和該使用者的照顧者中的至少一個完成相應的干預方案的第一完成情況以據此分析使用者和該使用者的照顧者中的至少一個完成相應的干預方案的執行過程的第一子置信度,客戶端根據可佩戴傳感器采集使用者和該第一類使用者的照顧者中的至少一個的包含身體動作的動作數據與傳感校驗數據的數據比對以識別使用者和該使用者的照顧者中的至少一個完成相應的干預方案的第二完成情況以據此分析使用者和該使用者的照顧者中的至少一個完成相應的干預方案的執行過程的第二子置信度,然后將所述第一子置信度乘以第一系數并將所述第二子置信度乘以第二系數后相加得到的相應的干預方案的置信度,其中,第一系數與第二系數之和等于1,客戶端通過比較圖像采集元件采集的圖像信息的拍攝角度與標準角度的角度偏差、距離偏差和圖像信息的清晰度動態調整所述第一系數和所述第二系數,其中,在客戶端通過比較圖像采集元件采集的圖像信息的拍攝角度與標準角度的角度偏差越大、距離偏差越大和/或圖像信息的清晰度越低時向下調整第一系數的大小的幅度越大并在調整第一系數后對應地調整第二系數的大小。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系統,其特征在于,客戶端根據干預方案指示使用者和該使用者的照顧者中的至少一個重復性地執行來自服務器的干預方案中的非藥物干預項目直至完成干預方案;
在使用者和該使用者的照顧者中的至少一個根據客戶端的指示完成干預方案后客戶端指示使用者完成認知測試項目并將使用者對認知測試項目的反饋作為認知測試反饋信息發送給服務器;
服務器響應于其收到來自客戶端的認知測試反饋信息的操作而根據來自客戶端的認知測試反饋信息評估使用者的認知障礙情況。
該專利技術資料僅供研究查看技術是否侵權等信息,商用須獲得專利權人授權。該專利全部權利屬于復旦大學,未經復旦大學許可,擅自商用是侵權行為。如果您想購買此專利、獲得商業授權和技術合作,請聯系【客服】
本文鏈接:http://www.szxzyx.cn/pat/books/201910326040.8/1.html,轉載請聲明來源鉆瓜專利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