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焚燒爐及其飛灰分離裝置在審
| 申請號: | 201910324632.6 | 申請日: | 2019-04-22 |
| 公開(公告)號: | CN110102125A | 公開(公告)日: | 2019-08-09 |
| 發明(設計)人: | 霍沛強;樊曉茹 | 申請(專利權)人: | 中國能源建設集團廣東省電力設計研究院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B01D47/06 | 分類號: | B01D47/06;F23J15/02 |
| 代理公司: | 廣州三環專利商標代理有限公司 44202 | 代理人: | 顏希文;黃華蓮 |
| 地址: | 510000 廣東省*** | 國省代碼: | 廣東;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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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飛灰 煙氣 飛灰分離裝置 加速通道 焚燒爐 煙道 流動 吸附有毒物質 環保效益 加速流動 流通方向 流通截面 逐漸收縮 逐漸增加 排煙管 源頭 污染 應用 | ||
1.一種飛灰分離裝置,其特征在于,包括第一噴嘴,所述第一噴嘴的內部設有錐形的第一加速通道,所述第一加速通道的漸縮方向即為所述第一加速通道的流通方向。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飛灰分離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噴嘴為截面收縮管,其內部的管道即為所述第一加速通道,所述第一噴嘴的大端連接有第一引入管,且所述第一引入管的流通截面積與所述第一加速通道的大端截面積相等,所述第一噴嘴的小端連接有第一引出管,且所述第一引出管的流通截面積與所述第一加速通道的小端截面積相等,所述第一引入管、所述第一噴嘴以及所述第一引出管組成一級分離單元。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飛灰分離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一級分離單元設為兩組或兩組以上,且兩組或兩組以上的所述一級分離單元并列設置。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飛灰分離裝置,其特征在于,還包括第二噴嘴,任意相鄰的兩組所述一級分離單元之間形成過流通道,且任意相鄰的兩組所述一級分離單元的所述第一引出管之間形成所述過流通道的擴大段,所述第二噴嘴設于所述擴大段內;
所述第二噴嘴的內部設有錐形的第二加速通道,所述第二加速通道的漸縮方向即為所述第二加速通道的流通方向,且所述第二加速通道的流通方向與所述第一加速通道的流通方向一致。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飛灰分離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噴嘴為截面收縮管,其內部的管道即為所述第二加速通道,所述第二噴嘴的大端連接有第二引入管,且所述第二引入管的流通截面積與所述第二加速通道的大端截面積相等,所述第二噴嘴的小端連接有第二引出管,且所述第二引出管的流通截面積與所述第二加速通道的小端截面積相等,所述第二引入管、所述第二噴嘴以及所述第二引出管組成一級分離單元。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飛灰分離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二級分離單元和與其相鄰的所述一級分離單元之間形成間隙通道。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飛灰分離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引入管遠離所述第二噴嘴的一端與所述第一引入管或所述第一噴嘴相連接。
8.一種焚燒爐,其特征在于,包括爐體和排煙管,所述爐體的內部設有爐膛,所述排煙管設有第一煙道和第二煙道,所述爐膛、所述第一煙道以及所述第二煙道依次連通,且所述第一煙道與所述第二煙道的連通處設有大于0°小于或等于180°的拐角α,所述第一煙道內設有如權利要求1-7任一項所述的飛灰分離裝置,且所述第一加速通道的流通方向與所述第一煙道在該位置的流通方向一致。
9.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焚燒爐,其特征在于,所述排煙管的底部設有灰斗,所述第一煙道通過所述灰斗的腔體與所述第二煙道相連通,所述飛灰分離裝置靠近所述灰斗設置,所述灰斗內還設有導流裝置,所述導流裝置包括若干導向葉片,任意相鄰的兩片所述導向葉片之間形成導向通道,且所述導向通道與所述第一煙道的連通處設有大于90°小于180°的拐角β。
10.根據權利要求9所述的焚燒爐,其特征在于,所述導流裝置還包括擋板,所述擋板設于所述導向葉片的下方并與所述灰斗的內壁相連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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