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基于區塊鏈的審計成果物分享系統有效
| 申請號: | 201910317667.7 | 申請日: | 2019-04-19 |
| 公開(公告)號: | CN110310141B | 公開(公告)日: | 2022-04-22 |
| 發明(設計)人: | 陳耿;袁海雷;韓志耕;朱玉全;屠要峰;張晗;陳俊;吳曉慶 | 申請(專利權)人: | 南京審計大學 |
| 主分類號: | G06Q30/02 | 分類號: | G06Q30/02;G06Q40/04 |
| 代理公司: | 南京申云知識產權代理事務所(普通合伙) 32274 | 代理人: | 邱興天 |
| 地址: | 210000 江蘇省*** | 國省代碼: | 江蘇;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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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基于 區塊 審計 成果 分享 系統 | ||
1.一種基于區塊鏈的審計成果物分享系統,其特征在于:包括用戶端、區塊鏈平臺和成果共享平臺,所述用戶端與區塊鏈進行智能合約調用及積分轉賬,審計人員采用用戶端調用智能合約通過區塊鏈發布審計成果物或者審計問題,區塊鏈調用智能合約向審計成果物發布者進行積分轉賬;
所述用戶端與成果共享平臺進行信息交互,審計人員通過用戶端在成果共享平臺查詢審計成果物、調用智能合約發布審計問題答案或者點贊優秀回答,成果共享平臺將用戶查詢的審計成果物返回至用戶端;審計成果物發布者通過用戶端調用智能合約,通過區塊鏈發布審計成果物,設定閱讀所需積分;成果共享平臺持續掃描區塊鏈上新增的區塊和交易內容,并緩存相應的審計成果物;所述成果共享平臺與區塊鏈進行智能合約調用及積分轉賬交易,成果共享平臺持續掃描區塊鏈上新增的區塊和交易內容,緩存相應的審計成果物或者審計問題,調用智能合約向優秀回答者進行積分轉賬;
審計問題發布者通過用戶端調用智能合約發布審計問題,并鎖定部分積分在智能合約中用于回答問題的獎勵,審計成果物分享平臺持續掃描區塊鏈上新增加的區塊和交易內容,并緩存相應的問題;問題回答者通過用戶端調用智能合約在審計成果物共享平臺發布審計問題的答案,問題發布者如果發現問題已經得到解答,分配積分,并調用智能合約關閉問題,鎖定在智能合約中的積分同時打到問題回答者用戶地址上。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基于區塊鏈的審計成果物分享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成果共享平臺定期調用智能合約,歸類優秀審計問題和答案、優秀審計成果物,以及優秀審計成果物貢獻者。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基于區塊鏈的審計成果物分享系統,其特征在于:審計人員通過用戶端與在成果共享平臺進行賬戶管理、登錄管理、審計成果物歸類查詢和積分排行榜查詢。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基于區塊鏈的審計成果物分享系統,其特征在于:審計成果物查詢者通過用戶端在成果共享平臺根據關鍵詞查詢所需的審計成果物,成果共享平臺從緩存中返回對應的查詢結果,如果審計成果物需要花費積分,則返回部分審計成果物內容、審計成果物發布者的地址和閱讀所需的積分,審計成果物查詢者調用智能合約向審計成果物發布者進行積分轉賬,成果共享平臺監控積分到賬后,返回所有審計成果物內容;如果審計成果物無需花費積分,則成果共享平臺直接返回所有審計成果物內容。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基于區塊鏈的審計成果物分享系統,其特征在于:審計人員通過客戶端點贊審計成果物共享平臺上的優秀答案,審計成果物分享平臺持續的掃描區塊鏈,統計獲得點贊的答案以及對應的用戶地址,審計成果物分享平臺調用智能合約,從系統賬戶中轉出積分到優秀問題回答者的賬戶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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