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fā)明專利]飲料自動售貨機以及用于這種飲料自動售貨機的輸出模塊在審
| 申請?zhí)枺?/td> | 201910310698.X | 申請日: | 2013-02-12 |
| 公開(公告)號: | CN110013171A | 公開(公告)日: | 2019-07-16 |
| 發(fā)明(設(shè)計)人: | P·埃格利;A·呂西;B·莫西曼;B·埃伯哈德 | 申請(專利權(quán))人: | 雪萊股份公司 |
| 主分類號: | A47J31/40 | 分類號: | A47J31/40;A47J31/44;A47J31/60;G07F13/06 |
| 代理公司: | 中國國際貿(mào)易促進(jìn)委員會專利商標(biāo)事務(wù)所 11038 | 代理人: | 鄧斐 |
| 地址: | 瑞士楚*** | 國省代碼: | 瑞士;CH |
| 權(quán)利要求書: | 查看更多 | 說明書: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關(guān)鍵詞: | 飲料自動售貨機 咖啡飲品 輸出模塊 殼體 排出 咖啡豆 模塊化構(gòu)造 基本模塊 流體接口 流體連接 靈活的 煮咖啡 調(diào)制 飲品 安置 配置 | ||
1.飲料自動售貨機(10),所述飲料自動售貨機包括殼體(11),在該殼體中安置有用于沖煮和排出利用新磨咖啡調(diào)制的咖啡飲品的第一機構(gòu)(19,20,21,22,25,26),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機構(gòu)(14,20,21,22,25,26)具有模塊化結(jié)構(gòu)并且包括用于沖煮咖啡飲品的至少一個基本模塊(20)以及用于排出咖啡飲品的一個單獨的輸出模塊(19),這些模塊經(jīng)由一個或多個流體接口(F1,F(xiàn)2,F(xiàn)3)彼此流體連接。
2.如權(quán)利要求1所述的飲料自動售貨機,其特征在于:基本模塊(20)包括:至少一個咖啡磨(36);一個沖煮單元(37);用于制備熱水的第二機構(gòu)(47a至c);用于連接水連接管(31)的一個流體接口(F5);用于連接電源線(30)的一個電接口(E1);以及用于控制飲料調(diào)制過程和排出過程的第三機構(gòu)(32,41,42,43)。
3.如權(quán)利要求2所述的飲料自動售貨機,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三機構(gòu)(32,41,42,43)包括操作/控制部分(32)。
4.如權(quán)利要求2或3所述的飲料自動售貨機,其特征在于:在殼體(11)中安置有一個或多個另外的模塊(21,25,26,27),所述另外的模塊與基本模塊(20)和/或輸出模塊(19)和/或彼此之間經(jīng)由相應(yīng)的流體接口(F4,F(xiàn)6至F12)流體連接。
5.如權(quán)利要求4所述的飲料自動售貨機,其特征在于:所述另外的模塊(21,25,26,27)經(jīng)由相應(yīng)的電接口(E2至E9)而與基本模塊(20)電連接并且經(jīng)由所述基本模塊(20)被供電并且其功能通過該基本模塊的所述第三機構(gòu)(32,41,42,43)來得到控制。
6.如權(quán)利要求3至5之任一項所述的飲料自動售貨機,其特征在于:所述另外的模塊(21,25,26,27)包括一個或多個牛奶模塊(21)。
7.如權(quán)利要求6所述的飲料自動售貨機,其特征在于:飲料自動售貨機(10)具有上部部分(13a)和下部部分(13b),并且所述牛奶模塊(21)設(shè)置在所述下部部分(13b)中。
8.如權(quán)利要求3至7之任一項所述的飲料自動售貨機,其特征在于:所述另外的模塊(21,25,26,27)包括一個或多個濃縮汁模塊(25)。
9.如權(quán)利要求3至8之任一項所述的飲料自動售貨機,其特征在于:所述另外的模塊(21,25,26,27)包括一個或多個粉末模塊(26)。
10.如權(quán)利要求3至9之任一項所述的飲料自動售貨機,其特征在于:所述另外的模塊(21,25,26,27)包括凈化模塊(27)。
11.如權(quán)利要求8或10所述的飲料自動售貨機,其特征在于:濃縮汁模塊(25)或者凈化模塊(27)懸掛地且能夠更換地固定在飲料自動售貨機(10)內(nèi)部的豎直壁上。
12.如權(quán)利要求11所述的飲料自動售貨機,其特征在于:濃縮汁模塊(25)和凈化模塊(27)分別具有一個能夠以后壁(66)懸掛到壁上的支架(64),該支架配置有用于調(diào)節(jié)濃縮汁容器(72)或者凈化劑容器(89)的底殼(65)和帶有設(shè)置在其內(nèi)的濃縮汁泵(69)或者凈化劑泵(86)的泵殼(67)。
13.如權(quán)利要求2或3所述的飲料自動售貨機,其特征在于:基本模塊(20)安置在自身的、特別是防濺水的殼體(33)中并在減振的支撐腳(44)上立式裝配在飲料自動售貨機(10)中。
14.如權(quán)利要求13所述的飲料自動售貨機,其特征在于:在基本模塊(20)的殼體(33)中的沖煮單元(37)下方設(shè)置有用于咖啡渣的投擲口(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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