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攝影光學鏡頭及取像裝置有效
| 申請號: | 201910307683.8 | 申請日: | 2014-02-18 |
| 公開(公告)號: | CN110007435B | 公開(公告)日: | 2021-09-17 |
| 發明(設計)人: | 林振誠;陳緯彧 | 申請(專利權)人: | 大立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G02B13/00 | 分類號: | G02B13/00;G02B13/06;G02B13/18 |
| 代理公司: | 北京律誠同業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11006 | 代理人: | 梁揮;許志影 |
| 地址: | 中國臺灣臺*** | 國省代碼: | 臺灣;71 |
| 權利要求書: | 查看更多 | 說明書: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攝影 光學 鏡頭 裝置 | ||
本發明公開一種攝影光學鏡頭及取像裝置,攝影光學鏡頭包含六片透鏡,由物側至像側依序為第一透鏡、第二透鏡、第三透鏡、第四透鏡、第五透鏡與第六透鏡。第一透鏡具有負屈折力,其像側表面近光軸處為凹面。第四透鏡具有正屈折力,其兩表面皆為非球面,第四透鏡的材質為塑膠。第五透鏡具有負屈折力,其物側表面近光軸處為凹面,其像側表面近光軸處為凸面,其兩表面皆為非球面。第六透鏡物側表面近光軸處為凸面,其像側表面近光軸處為凹面,其兩表面皆為非球面,其像側表面離軸處具有至少一反曲點。第一透鏡至第六透鏡中間無其他內插透鏡,并滿足特定條件,如此,利于縮短后焦距與提高解像力。本發明還公開具有上述攝影光學鏡頭的取像裝置。
本申請為分案申請的再次分案申請,原申請的申請日為:2014年2月18日;原申請的申請號為:201410054996.4(分案申請的申請號為:201710078361.1);原申請的發明名稱為:攝影光學鏡頭、取像裝置及車用攝影裝置。
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一種攝影光學鏡頭及取像裝置,特別涉及一種適用于車用攝影的攝影光學鏡頭及取像裝置。
背景技術
近年來行車安全性倍受重視,行車影像記錄器可供消費者作為厘清肇事責任的舉證工具,而裝配于車體后方的影像鏡頭,則可有效避免倒車時的意外發生。
傳統配置于車用攝影產品的光學鏡頭,多采用五片以下的透鏡結構,其解像力較為不足,且鏡片面形與屈折力配置易造成系統周邊的變形嚴重與照度不足,但由于車用攝影產品首重影像的辨識性,現有的光學鏡頭已無法滿足要求。
發明內容
本發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攝影光學鏡頭及取像裝置,其第五透鏡設置為具負屈折力透鏡,其第六透鏡物側表面近光軸處為凸面,其第六透鏡像側表面近光軸處為凹面,有利于縮短廣角光學系統之后焦距,且藉由第六透鏡像側表面離軸處具反曲點,更有助于修正廣角光學系統之影像周邊畸變與相對照度,并提高該攝影光學鏡頭之解像力。
本發明提供一種攝影光學鏡頭,攝影光學鏡頭包含六片透鏡,由物側至像側依序為第一透鏡、第二透鏡、第三透鏡、第四透鏡、第五透鏡與第六透鏡。第一透鏡具有負屈折力,其像側表面近光軸處為凹面。第四透鏡具有正屈折力,其物側表面和像側表面皆為非球面,第四透鏡的材質為塑膠。第五透鏡具有負屈折力,其物側表面近光軸處為凹面,其像側表面近光軸處為凸面,其物側表面和像側表面皆為非球面。第六透鏡物側表面近光軸處為凸面,其像側表面近光軸處為凹面,其物側表面和像側表面皆為非球面,其像側表面離軸處具有至少一反曲點。其中,第一透鏡至第六透鏡中間無其他內插透鏡,第一透鏡、第二透鏡、第三透鏡、第四透鏡、第五透鏡以及第六透鏡中至少三片透鏡的材質為塑膠,第六透鏡像側表面至成像面于光軸上的距離為BL,攝影光學鏡頭的焦距為f,其滿足下列條件:
BL/f≦0.78。
本發明另提供一種取像裝置,其包含前述的攝影光學鏡頭以及一電子感光元件。
本發明另提供一種攝影光學鏡頭,攝影光學鏡頭包含六片透鏡,由物側至像側依序為第一透鏡、第二透鏡、第三透鏡、第四透鏡、第五透鏡與第六透鏡。第一透鏡具有負屈折力,其像側表面近光軸處為凹面。第二透鏡像側表面近光軸處為凸面。第四透鏡具有正屈折力,其物側表面和像側表面皆為非球面,第四透鏡的材質為塑膠。第五透鏡具有負屈折力,其物側表面近光軸處為凹面,其物側表面和像側表面皆為非球面,其像側表面離軸處具有至少一反曲點。第六透鏡物側表面近光軸處為凸面,其像側表面近光軸處為凹面,其物側表面和像側表面皆為非球面,其像側表面離軸處具有至少一反曲點。其中,第一透鏡至第六透鏡中間無其他內插透鏡,且第一透鏡、第二透鏡、第三透鏡、第四透鏡、第五透鏡以及第六透鏡中至少三片透鏡的材質為塑膠,第六透鏡像側表面至成像面于光軸上的距離為BL,攝影光學鏡頭的焦距為f,其滿足下列條件:
BL/f≦0.78。
本發明另提供一種取像裝置,其包含前述的攝影光學鏡頭以及一電子感光元件。
該專利技術資料僅供研究查看技術是否侵權等信息,商用須獲得專利權人授權。該專利全部權利屬于大立光電股份有限公司,未經大立光電股份有限公司許可,擅自商用是侵權行為。如果您想購買此專利、獲得商業授權和技術合作,請聯系【客服】
本文鏈接:http://www.szxzyx.cn/pat/books/201910307683.8/2.html,轉載請聲明來源鉆瓜專利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