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fā)明專利]一種供兒童可乘可騎行旅行箱車及可推行兒童車在審
| 申請?zhí)枺?/td> | 201910293709.8 | 申請日: | 2019-04-12 |
| 公開(公告)號: | CN109941381A | 公開(公告)日: | 2019-06-28 |
| 發(fā)明(設計)人: | 不公告發(fā)明人 | 申請(專利權)人: | 林佳賢 |
| 主分類號: | B62K9/02 | 分類號: | B62K9/02;A45C9/00 |
| 代理公司: | 深圳市深聯(lián)知識產(chǎn)權代理事務所(普通合伙) 44357 | 代理人: | 張琪 |
| 地址: | 518000 廣東省*** | 國省代碼: | 廣東;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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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連接桿 兒童車 滑板車 把手 推行 旅行箱車 腳踏板 可騎行 多功能要求 兒童用品 可拆卸的 連接把手 伸縮移動 箱體上部 轉動機構 轉動連接 左右兩側 旅行箱 推把手 左腳踏 上端 空腔 騎行 踏部 下端 右腳 裝物 座部 玩具 旅行 外出 | ||
1.一種供兒童可乘可騎行旅行箱車,其特征在于,包括箱體和滑板車,所述箱體與滑板車相連接,所述箱體具有可放置兒童用品或玩具的空腔,所述滑板車包括腳踏板、連接桿及把手,所述連接桿下端通過轉動機構與腳踏板前端轉動連接,其連接桿上端連接所述把手,且所述把手可沿所述連接桿伸縮移動。
2.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供兒童可乘可騎行旅行箱車,其特征在于,還包括設于所述腳踏板靠近所述轉動機構的一端支撐站架,所述支撐站架用于行旅行箱車的站立。
3.根據(jù)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供兒童可乘可騎行旅行箱車,其特征在于,所述腳踏板包括前輪和后輪,其中,所述前輪包括設于所述腳踏板前部一側的左前輪和另一側對應的右前輪。
4.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供兒童可乘可騎行旅行箱車,其特征在于,所述腳踏板遠離所述轉動機構的另一端設有凸部,所述凸部與所述箱體一端設置的凹部卡扣連接。
5.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供兒童可乘可騎行旅行箱車,其特征在于,所述箱體與滑板車收起時,所述箱體與腳踏板貼合連接;所述箱體與滑板車展開時,所述箱體帶動所述把手沿所述轉動機構轉動鎖緊成為展開的滑板車。
6.一種可推行兒童車,包括如權利要求1~5任一項所述的供兒童可乘可騎行旅行箱車,其特征在于,所述把手、連接桿與轉動機構均可拆卸套接,所述箱體與腳踏板貼合,所述箱體遠離所述腳踏板一側設有騎座部,所述箱體且靠近所述騎座部前端設有第一連接孔,靠近所述騎座部后端設有第二連接孔,所述第一連接孔可拆卸連接扶把手,所述第二連接孔可拆卸連接推把手。
7.根據(jù)權利要求6所述的可推行兒童車,其特征在于,所述箱體前端左右兩側分別設有左腳踏部和右腳踏部。
8.根據(jù)權利要求6所述的可推行兒童車,其特征在于,所述推把手與第二連接孔之間設有加強部。
9.根據(jù)權利要求6所述的可推行兒童車,其特征在于,所述騎座部與所述箱體卡扣連接。
10.根據(jù)權利要求6所述的可推行兒童車,其特征在于,所述箱體包括殼體和上蓋,所述上蓋與殼體通過拉鏈結構連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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