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用于治療NAFLD、肝性脂肪變性及其后遺癥的方法和組合物在審
| 申請號: | 201910287860.0 | 申請日: | 2014-01-02 |
| 公開(公告)號: | CN110151979A | 公開(公告)日: | 2019-08-23 |
| 發明(設計)人: | 米麗婭姆·基德隆;埃胡德·阿比特 | 申請(專利權)人: | 奧拉姆德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A61K38/22 | 分類號: | A61K38/22;A61K38/28;A61K38/55;A61K38/56;A61K9/48;A61K47/44;A61P1/16 |
| 代理公司: | 隆天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72003 | 代理人: | 吳小瑛;付文川 |
| 地址: | 以色列*** | 國省代碼: | 以色列;I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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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脂肪變性 肝性 后遺癥 非酒精性脂肪肝病 口服藥物組合物 發生率 類似物 胰島素 治療 | ||
1.一種用于抑制非酒精性脂肪肝病(NAFLD)形成或對其治療的口服藥物組合物,所述藥物組合物包含胰島素、GLP-1類似物或其組合,蛋白酶抑制物,和二價陽離子的螯合物。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口服藥物組合物,其中所述藥物組合物施用多于一個月。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口服藥物組合物,其中所述藥物組合物每日一次或每日二次施用。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口服藥物組合物,其中所述藥物組合物包含液態制劑,其中所述胰島素、GLP-1類似物或其組合,所述蛋白酶抑制物和所述二價陽離子的螯合物處于所述液態制劑中。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口服藥物組合物,其中所述液態制劑處于膠囊內部。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口服藥物組合物,其中所述膠囊被抵抗胃中降解的包衣包圍。
7.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口服藥物組合物,其中所述液態制劑是基于油的液態制劑。
8.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口服藥物組合物,其中所述藥物組合物是固態制劑。
9.根據權利要求1-8中任一項所述的口服藥物組合物,其中所述GLP-1類似物以成年患者的每劑量100-600微克之間的量(包含端值)存在或以兒科患者的相應的量/體重存在。
10.根據權利要求9所述的口服藥物組合物,其中所述GLP-1類似物以成年患者的每劑量100-300微克之間的量(包含端值)存在或以兒科患者的相應量/體重存在。
11.根據權利要求9或10所述的口服藥物組合物,其中所述GLP-1類似物是艾塞那肽。
12.根據權利要求1-8中任一項所述的口服藥物組合物,其中所述胰島素以成年患者的每劑量8-32mg/之間的量(包含端值)存在或以兒科患者的相應量/體重存在。
13.根據權利要求1-8中任一項所述的口服藥物組合物,其中所述胰島素以成年患者的每劑量4-12mg/之間的量(包含端值)存在或以兒科患者的相應量/體重存在。
14.根據權利要求13所述的口服藥物組合物,其中除所述胰島素之外,所述GLP-1類似物以成年患者的每劑量100-300微克之間的量(包含端值)存在或以兒科患者的相應量/體重存在。
15.根據權利要求14所述的口服藥物組合物,其中所述GLP-1類似物是艾塞那肽。
16.根據權利要求1-15中任一項所述的口服藥物組合物,其中所述蛋白酶抑制物選自大豆胰蛋白酶抑制物(SB)、Bowman-Birk抑制物(BBI)、Kunitz胰蛋白酶抑制物3(KTI3)和抑蛋白酶肽,其中每一者可以單獨存在或與另一種蛋白酶抑制物組合。
17.根據權利要求1-15中任一項所述的口服藥物組合物,其中存在一種或多種大蛋白酶抑制物,并且所述蛋白酶抑制物整體上抑制胰蛋白酶和胰凝乳蛋白酶兩者。
18.根據權利要求1-15任一項所述的口服藥物組合物,其中所述組合物中存在兩種蛋白酶抑制物,并且所述兩種蛋白酶抑制物是SBTI和抑蛋白酶肽。
19.根據權利要求1-15任一項所述的口服藥物組合物,其中所述組合物中存在兩種蛋白酶抑制物,并且所述兩種蛋白酶抑制物是分離的KTI3和分離的BB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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