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用于生產玻璃產品的方法及適于此的裝置有效
| 申請號: | 201910285846.7 | 申請日: | 2019-04-10 |
| 公開(公告)號: | CN110357399B | 公開(公告)日: | 2022-12-02 |
| 發明(設計)人: | S·施密特;W·施密特保爾;C·穆勒;F-T·雷特斯;M·哈恩;R·馬恩路;H·羅默;K·瑙曼 | 申請(專利權)人: | 肖特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C03B5/235 | 分類號: | C03B5/235;C03B5/027 |
| 代理公司: | 北京思益華倫專利代理事務所(普通合伙) 11418 | 代理人: | 趙飛 |
| 地址: | 德國*** | 國省代碼: | 暫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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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用于 生產 玻璃產品 方法 適于 裝置 | ||
1.一種用于由玻璃熔體生產玻璃產品的方法,包括以下步驟:
-提供玻璃原料,
-在熔融裝置中加熱玻璃原料,其中,熔融裝置包括用于由玻璃原料產生玻璃熔體的熔槽和頂爐,其中,熔融裝置的熔融區的表面的至少一部分被玻璃原料覆蓋并且熔融區的表面的至少一小部分沒有被覆蓋,
-以此方式加熱熔融裝置,使得在熔融裝置的自由表面下方在底部處的玻璃熔體的溫度TG_BOD和在頂爐中的氣氛的溫度TO分別至少為1300℃,其中,建立至少50℃的垂直溫差TG_BOD-TO,并且其中,在底部處的玻璃熔體的溫度大于在頂爐中的氣氛的溫度,因此有:TG_BODTO,以及
-從熔槽中排出玻璃熔體,其中,每公斤排出的玻璃熔體具有少于1000個直徑大于50μm的氣泡,
其中,在熔槽中的玻璃熔體的平均幾何停留時間tgeo與在熔槽中的玻璃熔體的最小停留時間tmin的比率tgeo/tmin最大為6。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該方法用于連續地生產玻璃產品。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玻璃原料是混合物和/或碎玻璃。
4.根據權利要求1-3中任一項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對排出的玻璃熔體進行精煉,其中,將每公斤精煉玻璃中直徑大于50μm的氣泡減少到少于10個。
5.根據權利要求1-3中任一項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對排出的玻璃熔體進行精煉,其中,將每公斤精煉玻璃中直徑大于50μm的氣泡減少到少于5個。
6.根據權利要求1-3中任一項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對排出的玻璃熔體進行精煉,其中,將每公斤精煉玻璃中直徑大于50μm的氣泡減少到少于1個。
7.根據權利要求1-3中任一項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垂直溫差TG_BOD-TO為至少100℃。
8.根據權利要求1-3中任一項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垂直溫差TG_BOD-TO為至少150℃。
9.根據權利要求1-3中任一項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在混合物毯下方在底部處的玻璃熔體的溫度TGuG_BOD與在自由的表面下方在底部處的玻璃熔體的溫度TG_BOD之間的水平溫差為小于80℃。
10.根據權利要求1-3中任一項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在混合物毯下方在底部處的玻璃熔體的溫度TGuG_BOD與在自由的表面下方在底部處的玻璃熔體的溫度TG_BOD之間的水平溫差為小于50℃。
11.根據權利要求1-3中任一項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在混合物毯下方在底部處的玻璃熔體的溫度TGuG_BOD與在自由的表面下方在底部處的玻璃熔體的溫度TG_BOD之間的水平溫差為小于20℃。
12.根據權利要求1-3中任一項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在熔槽中的玻璃熔體的平均幾何停留時間tgeo與在熔槽中的玻璃熔體的最小停留時間tmin的比率tgeo/tmin最大為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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