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便攜式充電裝置在審
| 申請號: | 201910261372.2 | 申請日: | 2019-04-02 |
| 公開(公告)號: | CN110217119A | 公開(公告)日: | 2019-09-10 |
| 發明(設計)人: | 李志財;趙輝;顧益峰 | 申請(專利權)人: | 上海悅充網絡科技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B60L53/14 | 分類號: | B60L53/14;B60L53/60;B60L53/66 |
| 代理公司: | 寧波理文知識產權代理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 33244 | 代理人: | 孟湘明;劉敏慧 |
| 地址: | 200092 上海市*** | 國省代碼: | 上海;31 |
| 權利要求書: | 查看更多 | 說明書: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充電主體 充電系統 便攜式充電裝置 電動車輛 通訊模塊 智能終端 電動車輛充電 電性連接 通信連接 通信設置 電性 充電 電源 | ||
1.一種便攜式充電裝置,用于為至少一電動車輛充電,其特征在于,所述便攜式充電裝置包括至少一充電主體,所述充電主體能夠電性連接一電源和所述電動車輛,其中所述充電主體包括至少一充電系統,所述充電系統被電性設置于所述充電主體,所述充電系統中包括有至少一通訊模塊,所述通訊模塊被通信設置于所述充電系統并能夠與至少一智能終端通信連接,從而通過所述智能終端控制所述充電主體為所述電動車輛進行充電。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便攜式充電裝置,其中進一步包括至少一充電元件和一電源插頭,所述充電元件和所述電源插頭分別被電性連接于所述充電主體中的所述充電系統,其中所述充電元件的一端能夠被電性連接于所述充電主體,所述充電元件的另一端能夠電性連接所述電動車輛的充電口,從而使所述電源插頭電性連接于電源后能夠通過所述充電元件為所述電動車輛充電。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便攜式充電裝置,其中所述便攜式充電裝置包括至少一第一線纜接口和一第二線纜接口,所述充電元件通過所述第一線纜接口電性連接于所述充電主體中的所述充電系統,所述電源插頭通過所述第二線纜接口口電性連接于所述充電主體。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便攜式充電裝置,其中所述充電元件上電性連接有一第一線纜,所述電源插頭上電性連接有一第二線纜,所述充電元件和所述電源插頭分別通過所述第一線纜和所述第二線纜通信連接于所述充電主體的所述第一線纜接口和所述第二線纜接口。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便攜式充電裝置,其中所述充電系統進一步包括至少一定位模塊,所述定位模塊被通信設置于所述充電系統并與所述通訊模塊通信連接,以使所述便攜式充電裝置能夠被所述智能終端定位。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便攜式充電裝置,其中所述充電系統進一步包括至少一充電模塊,所述充電模塊被通信設置于所述充電系統并與所述第一線纜接口及所述第二線纜接口電性連接,從而在所述電源插頭接入電源后為所述電動車輛進行通電。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便攜式充電裝置,其中所述充電系統進一步包括至少一無線連接模塊,所述無線連接模塊被通信設置于所述充電系統并與所述通訊模塊通信連接,以使所述通訊模塊能夠與所述智能終端實現無線連接。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便攜式充電裝置,其中所述充電系統中進一步包括至少一過流保護模塊,所述過流保護模塊被通信設置于所述充電系統以使所述充電系統在電流過載時能夠自動切斷電源。
9.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便攜式充電裝置,其中所述充電系統進一步包括至少一電量計費模塊,所述電量計費模塊被通信設置于所述充電系統并與所述充電模塊通信連接,以對充電量進行計費。
10.根據權利要求1-10中任一項所述的便攜式充電裝置,其中所述便攜式充電裝置的充電主體的重量不高于0.8kg,所述便攜式充電裝置的整體重量不高于2.5kg。
該專利技術資料僅供研究查看技術是否侵權等信息,商用須獲得專利權人授權。該專利全部權利屬于上海悅充網絡科技有限公司,未經上海悅充網絡科技有限公司許可,擅自商用是侵權行為。如果您想購買此專利、獲得商業授權和技術合作,請聯系【客服】
本文鏈接:http://www.szxzyx.cn/pat/books/201910261372.2/1.html,轉載請聲明來源鉆瓜專利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