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LED燈泡接口在審
| 申請號: | 201910258551.0 | 申請日: | 2019-04-01 |
| 公開(公告)號: | CN109915798A | 公開(公告)日: | 2019-06-21 |
| 發明(設計)人: | 魏展生 | 申請(專利權)人: | 魏展生 |
| 主分類號: | F21V23/06 | 分類號: | F21V23/06;F21V29/503;H01R4/42;H01R33/945;F21Y115/10 |
| 代理公司: | 中山市興華粵專利代理有限公司 44345 | 代理人: | 吳劍鋒 |
| 地址: | 528400 廣東*** | 國省代碼: | 廣東;44 |
| 權利要求書: | 查看更多 | 說明書: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光電元器件 接口圈 接口柱 柱圈 導電連接件 直接電連接 外部電源 間隔套 熱傳遞 美觀 | ||
1.一種LED燈泡接口,其特征在于:包括有接口柱(1),在所述接口柱(1)上間隔套接有柱圈(2)和接口圈(3),在所述柱圈(2)和所述接口圈(3)上設有光電元器件(4),還包括有能使所述光電元器件(4)與外部電源連接的導電連接件(5)。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LED燈泡接口,其特征在于在所述柱圈(2)上側的所述接口柱(1)上套接有套圈(6),在所述套圈(6)與所述柱圈(2)上和在所述柱圈(2)與所述接口圈(3)上設有光電元器件(4),在所述套圈(6)外壁沿軸線方向設有上接電槽孔(7),在所述柱圈(2)外壁與所述上接電槽孔(7)相應的位置設有過槽孔(8),在所述接口圈(3)外壁與所述過槽孔(8)相應的位置設有下接電槽孔(9),所述導電連接件(5)包括有導電柱(51),在所述導電柱(51)中部設有絕緣層(52),所述導電柱(51)依次穿設在所述上接電槽孔(7)、過槽孔(8)、下接電槽孔(9)內,所述導電柱(51)分別與所述套圈(6)、接口圈(3)導通,所述絕緣層(52)設置在所述過槽孔(8)內從而使得所述導電柱(51)與所述柱圈(2)絕緣,所述接口柱(1)與所述柱圈(2)相導通,在所述接口柱(1)外壁與所述套圈(6)內壁之間、所述接口柱(1)外壁與所述接口圈(3)內壁之間分別設有絕緣層。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LED燈泡接口,其特征在于在所述柱圈(2)上側的所述接口柱(1)上套接有套圈(6),在所述套圈(6)與所述柱圈(2)上和在所述柱圈(2)與所述接口圈(3)上設有光電元器件(4),所述光電元器件(4)的二個接圈電極分別通過導電線(410)電連接在所述套圈(6)與接口圈(3)上,在所述套圈(6)內沿軸線方向設有上接電孔(10),在所述柱圈(2)內與所述上接電孔(10)相應的位置設有柱圈過孔(11),在所述接口圈(3)內與所述柱圈過孔(11)相應的位置設有接口圈過孔(12),所述導電連接件(5)包括有導電柱(51)和插電針(13),在所述導電柱(51)中部設有絕緣層(52),所述導電柱(51)依次穿設在所述上接電孔(10)、柱圈過孔(11)、接口圈過孔(12)內,所述導電柱(51)一端與所述套圈(6)導通,所述絕緣層(52)分別設置在所述柱圈過孔(11)和所述接口圈過孔(12)內從而使得所述導電柱(51)與所述柱圈(2)、接口圈(3)絕緣,在所述接口圈(3)上設有下接電孔(14),所述插電針(13)插接在所述下接電孔(14)內。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LED燈泡接口,其特征在于在所述柱圈(2)上側的所述接口柱(1)上套接有套圈(6),在所述套圈(6)與所述柱圈(2)上和在所述柱圈(2)與所述接口圈(3)上設有光電元器件(4),所述光電元器件(4)的二個接圈電極分別通過導電線(410)電連接在所述套圈(6)與接口圈(3)上,在所述接口圈(3)下側的所述接口柱(1)上套接有接駁圈(15),在所述接口柱(1)外壁上設有過孔槽(16),在所述套圈(6)內壁上設有上內接電槽孔(17),在所述柱圈(2)內壁與所述上內接電槽孔(17)相應的位置設有柱圈內過槽(18),在所述接口圈(3)內與所述柱圈內過槽(18)相應的位置上設有接口圈內過槽(19),在所述接駁圈(15)內與所述接口圈內過槽(19)相應的位置設有下內接電槽孔(20),所述導電連接件(5)包括有導電柱(51),在所述導電柱(51)外壁設有能使所述導電柱(51)與所述接口柱(1)、柱圈(2)、接口圈(3)絕緣的絕緣層(52),所述的導電柱(51)設置在所述過孔槽(16)內,所述導電柱(51)分別與所述套圈(6)、接駁圈(15)電連接。
5.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一種LED燈泡接口,其特征在于在所述接口圈(3)下側的所述接口柱(1)上套設有卡殼(23),在所述卡殼(23)外壁上設有卡接口(24)。
該專利技術資料僅供研究查看技術是否侵權等信息,商用須獲得專利權人授權。該專利全部權利屬于魏展生,未經魏展生許可,擅自商用是侵權行為。如果您想購買此專利、獲得商業授權和技術合作,請聯系【客服】
本文鏈接:http://www.szxzyx.cn/pat/books/201910258551.0/1.html,轉載請聲明來源鉆瓜專利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