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新建工程穿越既有道路設施的工后評估方法有效
| 申請號: | 201910243072.1 | 申請日: | 2019-03-28 |
| 公開(公告)號: | CN109978378B | 公開(公告)日: | 2020-11-20 |
| 發明(設計)人: | 牛曉凱;蘇潔;楊東波;崔曉青;張明;宋偉;吳冰;張學廣;張海斌;姚旭飛 | 申請(專利權)人: | 北京市市政工程研究院;北京交通大學;北京逸群工程咨詢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G06Q10/06 | 分類號: | G06Q10/06;G06Q50/08;G06F30/13 |
| 代理公司: | 北京中建聯合知識產權代理事務所(普通合伙) 11004 | 代理人: | 高芳;李丹 |
| 地址: | 100037 *** | 國省代碼: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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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新建 工程 穿越 既有 道路設施 評估 方法 | ||
1.一種新建工程穿越既有道路設施的工后評估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步驟如下:
步驟一:進行施工現場勘測,并確定新建工程施工過程中影響范圍內既有道路設施的監測項目;
步驟二:根據不同的監測項目分別計算既有道路設施的監測控制偏離度δ1,并選擇其中的最大值作為最終的監測控制偏離度δ1max;其中,監測控制偏離度δ1的確定方法為:
步驟1,監測既有道路設施的最大變形值Umax:在新建工程施工過程中,對既有道路設施進行布點,監測既有道路設施的變形值,然后得出既有道路設施的最大變形值Umax;
步驟2:確定新建工程施工過程中既有道路設施的監測控制偏離度δ1:既有道路設施的監測控制偏離度δ1根據既有道路設施的監測結果,按式計算;
其中,U0為允許變形控制值;
步驟三:確定新建工程施工后既有道路設施的監測控制偏離度δ2:當既有道路設施在新建工程施工后產生新的結構性損傷,δ2取1.0;否則δ2取0;
步驟四:比較既有道路設施的監測控制偏離度δ1max與既有道路設施的監測控制偏離度δ2的大??;
步驟五:確定既有道路設施的控制偏離度δ:將δ1max與δ2中大的值作為既有道路設施的控制偏離度δ;
步驟六:依據“控制偏離度δ”對新建工程施工中既有道路設施工后的損傷進行分級,分級的具體方法為:
當既有道路設施的控制偏離度δ≥1.0時,新建工程施工過程中對既有道路設施損傷大;
當既有道路設施的控制偏離度0.8≤δ<1.0時,新建工程施工過程中對既有道路設施損傷較大;
當既有道路設施的控制偏離度δ<0.8時,新建工程施工過程中對既有道路設施損傷較小;
步驟七:在軟件中建立工后評估模型;工后評估模型包括有道路結構模型、橋梁結構模型以及隧道結構模型和擋墻結構模型;
步驟八:既有道路設施進行結構安全性核算:將測得到最大變形值Umax以及既有道路設施中各結構的材料參數輸入到工后評估模型中;從而得到既有道路設施在最大變形值Umax條件下,既有道路設施中各個結構的應力條件;
步驟九:比較各個結構中的應力與設計規范規定的最大應力的大小;
步驟十:若結構中的應力大于設計規范規定的最大應力,則對該結構采取補救措施,重復步驟七至步驟九的過程直至測得的各個結構中的應力比設計規范規定的最大應力的小,評估結束。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新建工程穿越既有道路設施的工后評估方法,其特征在于:步驟一中的既有道路設施包括道路、橋梁和隧道。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新建工程穿越既有道路設施的工后評估方法,其特征在于:步驟一中的監測項目包括道路的豎向沉降、隆起和不均勻沉降,橋梁的墩柱豎向沉降、墩柱的新增傾斜、統一蓋梁的差異沉降和橋梁不同軸的不均勻沉降以及隧道的豎向沉降、隧道的上浮和伸縮縫位置不均勻沉降。
4.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新建工程穿越既有道路設施的工后評估方法,其特征在于:步驟三中新的結構性損傷包括道路出現塌陷、隆起、成面積的龜裂網狀破壞,橋梁新增結構性裂縫、結構破損露筋、結構變形以及鋼筋銹蝕,隧道產生滲漏、隧道側壁新增結構性裂縫、隧道底板下方或側壁內新增的不密實區域或空洞。
5.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新建工程穿越既有道路設施的工后評估方法,其特征在于:步驟八中所述既有道路設施中各結構的材料包括有道路的材料、橋梁的材料和隧道的材料。
6.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新建工程穿越既有道路設施的工后評估方法,其特征在于:若步驟九中比較的各個結構中的應力小于設計規范規定的最大應力,則既有道路設施正常使用,不會受到影響,評估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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