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用于井下的瓦斯防爆隔板有效
| 申請號: | 201910240738.8 | 申請日: | 2019-03-28 |
| 公開(公告)號: | CN109973137B | 公開(公告)日: | 2020-06-12 |
| 發明(設計)人: | 黃丹;周旭東;李卓;趙武 | 申請(專利權)人: | 河南理工大學 |
| 主分類號: | E21F5/00 | 分類號: | E21F5/00;E21F17/103;E21F17/00 |
| 代理公司: | 鄭州聯科專利事務所(普通合伙) 41104 | 代理人: | 劉建芳 |
| 地址: | 454003 河南*** | 國省代碼: | 河南;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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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用于 井下 瓦斯 防爆 隔板 | ||
1.一種用于井下的瓦斯防爆隔板,其特征在于:包括防爆隔板和若干組單元體,且防爆隔板內部設有用于放置單元體的防爆腔,且每組單元體均包括底座以及與底座配設的基本微元結構;
所述基本微元結構為設有若干口型通孔的陶瓷基體結構,且口型通孔內配設有加強芯,加強芯的外周包裹有第一橡膠層;
所述底座包括U型底座和H型底座,所述單元體包括H型單元體和U型單元體;
U型底座設為U型結構,且U型結構的凹形結構兩側的內壁上均設有定位凹槽;H型底座設為H型結構,且H型結構的上下部均為凹形結構,且凹形結構兩側的內壁上也均設有定位凹槽;
基本微元結構裝入U型底座中構成U型單元體,基本微元結構裝入H型結構的相應凹形結構中構成H型單元體;
在長度方向上,H型單元體與U型單元體交替分布,且U型單元體位于中部并采用上下兩個U型單元體間隔對稱布設,U型單元體兩側通過第一緩沖棒與H型單元體抵接,且U型單元體中的基本微元結構與相應防爆腔的上下內壁接觸,而H型單元體的另一側與防爆腔的內壁通過上下對稱設置的兩根第二緩沖棒緩沖接觸,以此構成基本防爆單元;當長度延伸時,在第二緩沖棒右側繼續排列布設基本防爆單元即可;
單元體與第一緩沖棒及第二緩沖棒所形成結構的空隙中均填充粘結劑,隨后通過防爆隔板將所形成的結構限制起來構成瓦斯防爆隔板;
所述粘結劑采用發泡混凝土。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用于井下的瓦斯防爆隔板,其特征在于:在高度方向上,采用重復增設若干層基本防爆單元,且相鄰基本防爆單元均采用防護板隔開,而凸出U型底座的基本微元結構直接與相應防爆腔的上下內壁接觸;
在寬度方向上,采用重復增設若干列基本防爆單元,且相鄰基本防爆單元緊鄰接觸布設,而相鄰的相應緩沖棒在寬度方向上不接觸。
3.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一種用于井下的瓦斯防爆隔板,其特征在于:所述陶瓷基體結構的兩側還設有與定位凹槽配設的定位凸塊,基本微元結構通過定位凸塊裝入相應底座中,且陶瓷基體結構的外緣均凸出底座設置。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一種用于井下的瓦斯防爆隔板,其特征在于:所述定位凸塊到陶瓷基體結構底面的距離小于定位凹槽到相應凹形結構底面的距離,相差距離構成的間隙用于填充第二橡膠層。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一種用于井下的瓦斯防爆隔板,其特征在于:所述底座的U形底部兩側均設有用于支撐緩沖棒的倒角棱部;所述基本微元結構頂端兩側也設有用于支撐緩沖棒的倒角棱部。
6.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一種用于井下的瓦斯防爆隔板,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緩沖棒及第二緩沖棒的長度小于單元體沿定位凹槽方向的長度。
7.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一種用于井下的瓦斯防爆隔板,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緩沖棒的直徑大于第二緩沖棒的直徑,使得各單元體在長度方向上不接觸。
8.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一種用于井下的瓦斯防爆隔板,其特征在于:所述加強芯為方形鋁板。
9.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一種用于井下的瓦斯防爆隔板,其特征在于:所述防爆隔板采用六塊護板圍設組成,并采用卯榫結構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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