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智能鎖的信息分享方法及其控制系統在審
| 申請號: | 201910233012.1 | 申請日: | 2019-03-26 |
| 公開(公告)號: | CN110035118A | 公開(公告)日: | 2019-07-19 |
| 發明(設計)人: | 王長海 | 申請(專利權)人: | 廣東亞太天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H04L29/08 | 分類號: | H04L29/08;H04W4/12;G07C9/00 |
| 代理公司: | 廣州市越秀區哲力專利商標事務所(普通合伙) 44288 | 代理人: | 謝嘉舜 |
| 地址: | 511400 廣東省廣州市番禺區鐘*** | 國省代碼: | 廣東;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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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智能鎖 控制系統 共享連接 信息分享 客戶端 共享 發送 服務器傳送 綁定關系 服務平臺 好友關系 監控信息 接收監控 控制指令 判斷結果 同步執行 信息互通 信息通過 移動終端 綁定 好友 指令 | ||
1.一種智能鎖的信息分享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
步驟S1:接收通過微信客戶端向公眾號發送的綁定指令,建立用戶微信與智能鎖的綁定關系;
步驟S2:判斷用戶是否通過微信服務平臺好友關系與指定好友建立有公眾號信息的共享連接,并根據判斷結果生成對應的共享名單;
步驟S3:接收智能鎖的監控信息,通過微信公眾號生成推文信息;
步驟S4:將推文信息通過共享連接分享至共享名單對應的微信客戶端中;
步驟S2和步驟S3同步執行。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智能鎖的信息分享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步驟S2后還包括步驟S21:接收由共享名單內對應的微信客戶端向公眾號發送的控制指令,根據控制指令控制智能鎖執行對應操作。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智能鎖的信息分享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步驟S2后還包括步驟S22:接收由用戶客戶端向公眾號發送的名單更改指令,解除原有的指定好友的共享連接,生成新的共享名單。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智能鎖的信息分享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步驟S1中建立用戶微信與智能鎖的綁定關系的方式是通過在微信公眾號中填寫產品信息和用戶信息,并對智能鎖進行網關配置,讓智能鎖通過無線網絡與用戶微信實現綁定連接。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智能鎖的信息分享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產品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具有唯一性的機身編碼。
6.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智能鎖的信息分享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用戶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用戶名稱、用戶手機號及與該手機號綁定的微信賬號。
7.一種智能鎖信息分享的控制系統,其特征在于,包括:
移動終端,擁有個人微信的移動設備,移動終端通過個人微信與微信服務器相連接,負責通過個人微信向微信服務器發送共享指令;
智能鎖,通過無線網絡與移動終端的個人微信進行信息綁定,智能鎖與后臺服務器電性連接,負責向后臺服務器發送智能鎖的監控信息;
后臺服務器,與微信服務器信號連通,負責接收智能鎖反饋的監控信息,對智能鎖進行智能監控;并接收微信服務器傳送的控制指令控制智能鎖執行相關操作;
微信服務器,與后臺服務器信號連通,負責接收后臺服務器傳送的監控信息生成對應的公眾號推文;并根據共享指令建立共享名單后逐個向對應的移動終端的個人微信發送公眾號推文。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智能鎖信息分享的控制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智能鎖的監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智能鎖的開鎖時間、開鎖方式、開鎖驗證對象、報警信息。
9.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智能鎖信息分享的控制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共享名單是由用戶及用戶通過微信服務平臺好友關系所挑選的指定好友所組合而成的名單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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