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高速公路交通時間地圖構建方法、裝置及系統在審
| 申請號: | 201910232419.2 | 申請日: | 2019-03-26 |
| 公開(公告)號: | CN109872013A | 公開(公告)日: | 2019-06-11 |
| 發明(設計)人: | 張睿;劉良偉;張紅龍;李敏;趙章宗;殷豪 | 申請(專利權)人: | 重慶同濟同櫪信息技術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G06Q10/04 | 分類號: | G06Q10/04;G06Q50/26;G08G1/052;G08G1/01 |
| 代理公司: | 重慶智慧之源知識產權代理事務所(普通合伙) 50234 | 代理人: | 余洪 |
| 地址: | 400020 重慶市渝*** | 國省代碼: | 重慶;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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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監測點 高速公路交通 時間地圖 構建 有效監測區域 高速公路網 裝置及系統 行駛距離 預測 監測點數據 獲取目標 監測數據 預測結果 預測周期 時間點 加載 路網 觀測 直觀 滾動 檢測 | ||
1.一種高速公路交通時間地圖構建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高速公路交通時間地圖構建方法包括:
設定起始觀測時間點t0、滾動預測周期T以及預測時間t;
按照所述滾動預測周期T,獲取目標高速公路網,沿途各監測點當前監測數據;
基于各所述監測點當前監測數據,檢測各所述監測點有效監測區域內的各待測車輛的單車速度,以及所述各待測車輛的平均速度,將所述各待測車輛的平均速度作為第一平均速度;并將各所述待測車輛加載到所述目標高速公路網;所述目標高速公路網包括所述目標高速公路地圖以及所述沿途各監測點的位置分布;
獲取與所述監測點相鄰的下游監測點當前各待測車輛的平均速度,并作為第二平均速度;
基于所述單車速度與所述第二平均速度,計算所述監測點有效監測區域內的待測車輛在預測時間t后的行駛距離,并將該待測車輛加載到該行駛距離對應路網位置,以構建在所述預測時間t后的高速公路交通時間地圖。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高速公路交通時間地圖構建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基于所述單車速度與所述第二平均速度,計算所述監測點有效監測區域內的待測車輛在預測時間t后的行駛距離包括:
判斷所述第二平均速度是否存在;
如是,將所述單車速度與所述第二平均速度進行比較;當比較結果為所述單車速度小于所述第二平均速度時,計算所述單車速度與所述預測時間t之間的乘積,作為所述待測車輛在預測時間t后的行駛距離;當比較結果為所述單車速度大于等于所述第二平均速度時,計算所述單車速度與所述第二平均數據之間的均值,作為第三平均速度,計算所述第三平均速度與所述預測時間t之間的乘積,作為所述待測車輛在預測時間t后的行駛距離;
如否,計算所述單車速度與所述預測時間t之間的乘積,作為所述待測車輛在預測時間t后的行駛距離。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高速公路交通時間地圖構建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基于所述單車速度與所述第二平均速度,計算所述監測點有效監測區域內的待測車輛在預測時間t后的行駛距離包括:
判斷所述第二平均速度是否存在;
如是,計算所述第一平均速度與所述第二平均速度之間差值的絕對值,計算所述絕對值與所述第一平均速度之間的第一比值,判斷所述第一比值與預設閾值的大小,當所述第一比值小于所述預設閾值時,計算所述單車速度與所述預測時間t之間的乘積,作為所述待測車輛在預測時間t后的行駛距離;當所述第一比值大于所述預設閾值時,計算所述單車速度與所述第二平均數據之間的均值,作為第四平均速度,計算所述第四平均速度與所述預測時間t之間的乘積,作為所述待測車輛在預測時間t后的行駛距離;
如否,直接計算所述單車速度與所述預測時間t之間的乘積,作為所述待測車輛在預測時間t后的行駛距離。
4.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高速公路交通時間地圖構建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基于所述單車速度與所述第二平均速度,計算所述監測點有效監測區域內的待測車輛在預測時間t后的行駛距離包括:
判斷所述第二平均速度是否存在;
如是,直接計算所述單車速度與所述第二平均速度之間的均值,作為第五平均速度,計算所述第五平均速度與所述預測時間t之間的乘積,作為所述待測車輛在預測時間t后的行駛距離;
如否,計算所述單車速度與所述預測時間t之間的乘積,作為所述待測車輛在預測時間t后的行駛距離。
5.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高速公路交通時間地圖構建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基于所述單車速度與所述第二平均速度,計算所述監測點有效監測區域內的待測車輛在預測時間t后的行駛距離包括:
判斷所述第二平均速度是否存在;
如是,計算所述第二平均速度與所述第一平均速度的第二比值,將所述第二比值作為所述待測車輛未來行駛速度的影響權重,計算所述單車速度、所述影響權重與所述預測時間t三者之間的乘積,作為所述待測車輛在預測時間t后的行駛距離;
如否,計算所述單車速度與所述預測時間t之間的乘積,作為所述待測車輛在預測時間t后的行駛距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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