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輸出裝置有效
| 申請號: | 201910207832.3 | 申請日: | 2019-03-19 |
| 公開(公告)號: | CN110319848B | 公開(公告)日: | 2023-03-14 |
| 發明(設計)人: | 中野賢一;塚田善昭;小島浩孝;大關孝 | 申請(專利權)人: | 本田技研工業株式會社 |
| 主分類號: | G01C21/36 | 分類號: | G01C21/36;G08G1/16 |
| 代理公司: | 北京鴻德海業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11412 | 代理人: | 袁媛 |
| 地址: | 日本*** | 國省代碼: | 暫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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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輸出 裝置 | ||
1.一種輸出裝置,具備:
確定部,基于由檢測第1車輛的搭乘者的頭部的位置和朝向的傳感器檢測出的位置信息和朝向信息,確定所述搭乘者所觀察的方向;
通信部,使用具有指向性的通信方式,向由所述確定部確定的方向發送是否識別出所述第1車輛的查詢,
接收部,從位于所述查詢被發送的方向上的1個以上的車輛接收表示所述1個以上的車輛識別出所述第1車輛的識別信息;以及
輸出部,在所述接收部未接收到所述識別信息并且在第2車輛位于包含由所述確定部確定的方向的預定的范圍內的情況下,向安裝于所述第1車輛及所述搭乘者的警告裝置的至少一方輸出警告信息。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輸出裝置,其中,
在所述接收部未接收到所述識別信息、并且位于由所述確定部確定的方向上的所述第2車輛向接近所述第1車輛的方向移動的情況下,所述輸出部輸出所述警告信息。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輸出裝置,其中,
在所述接收部未接收到所述識別信息、并且位于由所述確定部確定的方向上的所述第2車輛位于車隊的最前頭的情況下,所述輸出部輸出所述警告信息。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輸出裝置,其中,
在所述接收部未接收到所述識別信息、并且所述第1車輛與位于由所述確定部確定的方向上的所述第2車輛之間的距離比所述第1車輛與除了所述第2車輛以外的其他車輛之間的距離中的任意距離都短的情況下,所述輸出部輸出所述警告信息。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輸出裝置,其中,
所述警告裝置是設置于所述第1車輛的顯示裝置以及安裝于所述搭乘者的顯示裝置的至少一方,
在所述接收部未接收到所述識別信息的情況下,所述輸出部使表示所述第1車輛未被位于由所述確定部確定的方向上的所述第2車輛識別出的信息顯示在所述搭乘者的視野范圍內、表示地圖的圖像內以及通過對所述第1車輛的周圍進行拍攝而得到的圖像內的至少1個中的與所述第2車輛的位置對應的位置。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輸出裝置,其中,
在所述接收部未接收到所述識別信息的情況下,所述輸出部使所述搭乘者的視野范圍內以及通過對所述第1車輛的周圍進行拍攝而得到的圖像內的至少一方中的位于由所述確定部確定的方向上的所述第2車輛的位置以表示所述第1車輛未被識別出的預先決定的顏色進行顯示。
7.根據權利要求1至6中的任意一項所述的輸出裝置,其中,
所述第1車輛是跨騎型車輛。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輸出裝置,其中,
所述警告裝置是安裝于所述跨騎型車輛的搭乘者所佩戴的頭盔的顯示裝置。
9.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輸出裝置,其中,
所述確定部根據由安裝于所述跨騎型車輛的搭乘者所佩戴的頭盔或者所述跨騎型車輛的前方的攝像機得到的信息,確定所述搭乘者所觀察的方向。
10.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輸出裝置,其中,
所述警告裝置是安裝于所述搭乘者的顯示裝置。
11.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輸出裝置,其中,
所述警告裝置是在所述跨騎型車輛的搭乘者所佩戴的頭盔的護目鏡或所述跨騎型車輛所裝配的擋風玻璃上進行顯示的顯示裝置,
在所述接收部未接收到所述識別信息的情況下,所述輸出部在所述第1車輛的搭乘者所佩戴的護目鏡或所述第1車輛所裝配的擋風玻璃上,在位于由所述確定部確定的方向上的第2車輛被所述第1車輛的搭乘者視覺辨認的位置處,重疊顯示預定的標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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