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通信處理方法、裝置、計算機可讀介質及電子設備有效
| 申請號: | 201910197452.6 | 申請日: | 2019-03-15 |
| 公開(公告)號: | CN109951880B | 公開(公告)日: | 2021-01-01 |
| 發明(設計)人: | 俞一帆 | 申請(專利權)人: | 騰訊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H04W36/00 | 分類號: | H04W36/00;H04L29/12 |
| 代理公司: | 深圳市隆天聯鼎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44232 | 代理人: | 劉抗美;王鵬健 |
| 地址: | 518000 廣東省深圳*** | 國省代碼: | 廣東;44 |
| 權利要求書: | 查看更多 | 說明書: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通信 處理 方法 裝置 計算機 可讀 介質 電子設備 | ||
本發明的實施例提供了一種通信處理方法、裝置、計算機可讀介質及電子設備。該通信處理方法包括:獲取來自于終端設備的調度請求數據包,該調度請求數據包的目的地址為指定業務調度器的網絡地址;將該調度請求數據包的源地址替換為邊緣計算設備的網絡地址,得到目標數據包;將所述目標數據包發送至指定業務調度器,以使指定業務調度器返回包含有邊緣計算設備的網絡地址的調度反饋數據包;接收該調度反饋數據包,將該調度反饋數據包的目的地址替換為終端設備的網絡地址后發送至終端設備,以使終端設備根據邊緣計算設備的網絡地址向所述邊緣計算設備發起業務訪問請求。本發明實施例的技術方案可以通過邊緣計算設備有效降低終端設備訪問業務的時延。
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計算機及通信技術領域,具體而言,涉及一種通信處理方法、裝置、計算機可讀介質及電子設備。
背景技術
互聯網業務平臺通常需要依賴于部署在核心數據中心內的業務調度器來響應用戶的業務請求,并由業務調度器選擇一臺業務服務器處理用戶的業務請求。但是,相關技術中提出的互聯網業務平臺的業務調度器無法識別終端設備的業務請求是否來自于可被MEC(Mobile Edge Computing,移動邊緣計算)設備服務的區域,因此業務調度器為了確保業務可用性,只能選擇位于核心數據中心內的業務服務器來響應用戶的業務請求,這種方式導致MEC設備無法通過被調度的方式來處理終端設備的業務請求。
發明內容
本發明的實施例提供了一種通信處理方法、裝置、計算機可讀介質及電子設備,進而至少在一定程度上使得業務調度器能夠識別終端設備的業務請求是否可被邊緣計算設備處理,進而能夠實現通過邊緣計算設備向終端設備交付業務,有效降低了終端設備訪問業務的時延,并且可以減少核心數據中心的帶寬消耗。
本發明的其他特性和優點將通過下面的詳細描述變得顯然,或部分地通過本發明的實踐而習得。
根據本發明實施例的一個方面,提供了一種通信處理方法,包括:獲取來自于終端設備的調度請求數據包,所述調度請求數據包的目的地址為指定業務調度器的網絡地址;將所述調度請求數據包的源地址替換為邊緣計算設備的網絡地址,得到目標數據包;將所述目標數據包發送至所述指定業務調度器,以使所述指定業務調度器返回包含有所述邊緣計算設備的網絡地址的調度反饋數據包;接收所述調度反饋數據包,將所述調度反饋數據包的目的地址替換為所述終端設備的網絡地址后發送至所述終端設備,以使所述終端設備根據所述邊緣計算設備的網絡地址向所述邊緣計算設備發起業務訪問請求。
根據本發明實施例的一個方面,提供了一種通信處理方法,包括:接收終端設備發送的調度請求數據包;若所述調度請求數據包的目的地址為指定業務調度器的網絡地址,則將所述調度請求數據包發送至邊緣計算設備,以使所述邊緣計算設備將所述調度請求數據包的源地址替換為所述邊緣計算設備的網絡地址并發送至所述指定業務調度器;接收所述邊緣計算設備返回的調度反饋數據包,所述調度反饋數據包是由所述指定業務調度器根據所述調度請求數據包生成的、且包含有所述邊緣計算設備的網絡地址;將所述調度反饋數據包發送給所述終端設備,以使所述終端設備根據所述邊緣計算設備的網絡地址向所述邊緣計算設備發起業務訪問請求。
根據本發明實施例的一個方面,提供了一種通信處理裝置,包括:獲取單元,用于獲取來自于終端設備的調度請求數據包,所述調度請求數據包的目的地址為指定業務調度器的網絡地址;第一處理單元,用于將所述調度請求數據包的源地址替換為邊緣計算設備的網絡地址,得到目標數據包;發送單元,用于將所述目標數據包發送至所述指定業務調度器,以使所述指定業務調度器返回包含有所述邊緣計算設備的網絡地址的調度反饋數據包;第二處理單元,用于接收所述調度反饋數據包,將所述調度反饋數據包的目的地址替換為所述終端設備的網絡地址后發送至所述終端設備,以使所述終端設備根據所述邊緣計算設備的網絡地址向所述邊緣計算設備發起業務訪問請求。
該專利技術資料僅供研究查看技術是否侵權等信息,商用須獲得專利權人授權。該專利全部權利屬于騰訊科技(深圳)有限公司,未經騰訊科技(深圳)有限公司許可,擅自商用是侵權行為。如果您想購買此專利、獲得商業授權和技術合作,請聯系【客服】
本文鏈接:http://www.szxzyx.cn/pat/books/201910197452.6/2.html,轉載請聲明來源鉆瓜專利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