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反射器天線裝置在審
| 申請號: | 201910173212.2 | 申請日: | 2019-03-07 |
| 公開(公告)號: | CN110247153A | 公開(公告)日: | 2019-09-17 |
| 發明(設計)人: | A·費南德斯·杜蘭;T·桑胡安·弗洛里斯 | 申請(專利權)人: | 諾基亞通信公司 |
| 主分類號: | H01Q1/12 | 分類號: | H01Q1/12;H01Q1/38;H01Q1/42;H01Q3/08;H01Q19/17;H01Q21/24;H01Q21/30 |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金杜律師事務所 11256 | 代理人: | 酆迅;姚杰 |
| 地址: | 芬蘭*** | 國省代碼: | 芬蘭;FI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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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饋電天線 天線裝置 天線罩 接收無線電信號 反射器天線 天線反射器 無線電波 不連續 穿透的 金屬 傳輸 | ||
1.一種天線裝置,包括:
兩個或更多個饋電天線,被適配為發送和接收無線電信號,其中所述兩個或更多個饋電天線至少包括被適配為在第一頻帶中操作的第一饋電天線和被適配為在第二頻帶中操作的第二饋電天線,所述第一頻帶和所述第二頻帶彼此不連續;以及
天線罩,被布置在所述兩個或更多個饋電天線周圍,其中所述天線罩包括金屬部分和非金屬部分,所述金屬部分實現用于所述兩個或更多個饋電天線的天線反射器,所述非金屬部分能夠由無線電波穿透。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天線裝置,其中所述金屬部分通過將金屬部件固定到所述天線罩或通過金屬化所述天線罩的至少一個表面區域而被實現,所述至少一個表面區域位于所述天線罩的內表面和外表面中的一個或多個表面上。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天線裝置,其中所述金屬部分具有形成拋物線天線反射器的拋物線形狀,所述兩個或更多個饋電天線被布置在所述天線反射器的焦點處或被布置為緊鄰所述焦點。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天線裝置,其中所述金屬部分被適配為在以下項中的一項中提供所述焦點:在所述天線罩內并且在所述天線罩在水平面上的中心的第一位置,以及在所述天線罩的內表面或外表面上的與所述金屬部分相對的第二位置,所述水平面被定義為與所述天線罩的高度方向正交的平面。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天線裝置,其中所述金屬部分覆蓋小于所述天線罩的表面區域的一半。
6.根據任一項前述權利要求所述的天線裝置,其中所述兩個或更多個饋電天線包括以下類型的一個或多個饋電天線:陣列天線、相控陣天線、偶極天線、彎曲偶極天線、單極天線、微帶天線,彎曲微帶天線、喇叭天線、喇叭透鏡天線、開槽天線和開槽陣列天線。
7.根據任一項前述權利要求所述的天線裝置,其中所述第一頻帶包括至少一個高于20GHz且低于100GHz的頻率,并且所述第二頻帶包括至少一個高于1GHz且低于6GHz的頻率。
8.根據任一項前述權利要求所述的天線裝置,其中所述第一頻帶包括28GHz、38GHz、39GHz和60GHz中的至少一個,和/或所述第二頻帶包括3.6GHz和5GHz中的至少一個。
9.根據任一項前述權利要求所述的天線裝置,其中所述第一饋電天線是第一陣列或相控陣天線,所述第一陣列或相控陣天線包括以一維或二維布置的兩個或更多個第一平面微帶天線元件,和/或所述第二饋電天線是第二陣列或相控陣天線中的一個,所述第二陣列或相控陣天線包括以一維或二維布置的兩個或更多個第二平面微帶天線元件和偶極天線。
10.根據任一項前述權利要求所述的天線裝置,其中所述第二饋電天線是陣列天線,所述陣列天線包括被適配為發送和接收水平極化無線電波的第三天線元件和被適配為發送和接收垂直極化無線電波的第四天線元件。
11.根據任一項前述權利要求所述的天線裝置,其中所述第二饋電天線是被印刷在所述天線罩的所述非金屬部分上的彎曲諧振天線。
12.根據任一項前述權利要求所述的天線裝置,還包括:
平底座,所述平底座支撐所述兩個或更多個饋電天線和所述天線罩。
13.根據權利要求12所述的天線裝置,其中所述天線罩具有圍繞所述兩個或更多個饋電天線裝置的球形薄空心圓頂的形狀,所述球形圓頂的邊緣抵靠所述平底座被布置。
14.根據權利要求13所述的天線裝置,還包括:
可旋轉平臺,可旋轉地被固定到所述平底座并且被固定到所述兩個或更多個饋電天線和所述天線罩,其中所述可旋轉平臺被適配為提供所述兩個或更多個饋電天線和所述天線罩圍繞旋轉軸的方位角旋轉,所述旋轉軸與所述平底座正交。
15.根據權利要求12所述的天線裝置,還包括:
至少一個可調節天線支撐結構,支撐所述兩個或更多個饋電天線中的至少一個饋電天線,其中每個可調節天線支撐結構被適配為提供所述兩個或更多個饋電天線中的至少一個饋電天線相對于平行于所述平底座的平面的仰角旋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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