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混合動力車輛的控制裝置有效
| 申請號: | 201910171811.0 | 申請日: | 2019-03-07 |
| 公開(公告)號: | CN110254419B | 公開(公告)日: | 2022-07-15 |
| 發明(設計)人: | 鈴木陽介;駒田英明;永井秀和;遠藤隆人;吉野弘紹;安井宏樹 | 申請(專利權)人: | 豐田自動車株式會社 |
| 主分類號: | B60W20/20 | 分類號: | B60W20/20;B60W20/40;B60W10/06;B60W10/08 |
| 代理公司: | 中原信達知識產權代理有限責任公司 11219 | 代理人: | 高培培;車文 |
| 地址: | 日本愛知*** | 國省代碼: | 暫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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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混合 動力 車輛 控制 裝置 | ||
1.一種混合動力車輛的控制裝置,
所述混合動力車輛具備:動力分配機構,具有包括與發動機連結的第一旋轉要素、與第一電動機連結的第二旋轉要素及與驅動輪連結的第三旋轉要素這至少三個旋轉要素的多個旋轉要素;第二電動機,能夠進行轉矩傳遞地連結于所述驅動輪;第一接合機構,將所述多個旋轉要素中的一對旋轉要素選擇性地連結;及第二接合機構,將所述多個旋轉要素中的另一對旋轉要素選擇性地連結,
所述混合動力車輛構成為能夠選擇性地設定第一行駛模式和第二行駛模式這至少兩個行駛模式,所述第一行駛模式是使所述第一接合機構為接合狀態并使所述第二接合機構為釋放狀態的行駛模式,所述第二行駛模式是使所述第一接合機構為釋放狀態并使所述第二接合機構為接合狀態的行駛模式,
其特征在于,
所述混合動力車輛的控制裝置具備設定所述行駛模式的控制器,
所述控制器構成為,在使所述發動機停止且設定了所述第一行駛模式和所述第二行駛模式中的任意一方的行駛模式的狀態下,判斷從包括從路面向所述驅動輪輸入了第二規定轉矩以上的轉矩、在向所述第一行駛模式和所述第二行駛模式中的另一方的行駛模式切換時要求的切換時間小于規定時間這兩個規定條件中的任一個規定條件是否成立,在所述規定條件成立了的情況下,使設定所述一方的行駛模式的接合機構保持接合并通過所述第一電動機對所述發動機進行拖動。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混合動力車輛的控制裝置,其特征在于,
還具備單向離合器,該單向離合器禁止所述第一旋轉要素向規定的方向的旋轉并允許向所述規定的方向的相反方向的旋轉,
所述一方的行駛模式包括以通過所述單向離合器來禁止所述第一旋轉要素的旋轉的方式從所述第一電動機輸出轉矩而行駛的EV行駛模式。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混合動力車輛的控制裝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規定條件是從所述路面向所述驅動輪輸入了所述第二規定轉矩以上的轉矩,
所述第二規定轉矩被確定為使得作用于所述單向離合器的轉矩比所述單向離合器的容許轉矩小的轉矩。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混合動力車輛的控制裝置,其特征在于,
還具備連結于所述驅動輪的輸出軸,
所述控制器構成為,在所述輸出軸的轉速的變化量比規定變化量大的情況下,判斷為從所述路面向所述驅動輪輸入了所述第二規定轉矩以上的轉矩。
5.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混合動力車輛的控制裝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規定條件是在向所述另一方的行駛模式切換時要求的切換時間小于所述規定時間,
所述控制器構成為,在要求驅動力比規定驅動力大且所述要求驅動力的變化量或變化率比規定值大的情況下,判斷為所述要求的切換時間小于所述規定時間。
6.根據權利要求1~5中任一項所述的混合動力車輛的控制裝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控制器構成為,判斷從在維持著所述一方的行駛模式而通過所述第一電動機對所述發動機進行了拖動的HV模式向使所述第一接合機構和所述第二接合機構為接合狀態的直接連結模式切換的要求,在存在向所述直接連結模式切換的要求的情況下,使在設定了所述一方的行駛模式的情況下釋放著的接合機構接合來設定所述直接連結模式。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混合動力車輛的控制裝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控制器構成為,在維持所述一方的行駛模式的狀態下,以使所述第一旋轉要素旋轉的方式從所述第一電動機向所述第一旋轉要素傳遞了轉矩的情況下的所述發動機的轉速及所述多個旋轉要素的轉速以及所述第一電動機的轉速與容許轉速相比為高轉速的情況下,判斷為存在從所述一方的行駛模式向所述直接連結模式切換的要求。
8.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混合動力車輛的控制裝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控制器構成為,所述控制器判斷從所述直接連結模式向所述另一方的行駛模式切換的要求,在存在向所述另一方的行駛模式切換的要求的情況下,使設定所述另一方的行駛模式的一方的接合機構保持接合,并使另一方的接合機構釋放來設定所述另一方的行駛模式。
9.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混合動力車輛的控制裝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控制器構成為,所述控制器判斷從所述直接連結模式向所述另一方的行駛模式切換的要求,在存在向所述另一方的行駛模式切換的要求的情況下,使設定所述另一方的行駛模式的一方的接合機構保持接合,并使另一方的接合機構釋放來設定所述另一方的行駛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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