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調理豬頸肉制品及其生物加工方法在審
| 申請號: | 201910139468.1 | 申請日: | 2019-02-26 |
| 公開(公告)號: | CN110301575A | 公開(公告)日: | 2019-10-08 |
| 發明(設計)人: | 吳其明;林鴻來;林國榮;鄧仕彬;周鳳超 | 申請(專利權)人: | 福建省亞明食品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A23L3/36 | 分類號: | A23L3/36;A23L13/10;A23L13/40;A23L13/70 |
| 代理公司: | 北京匯捷知識產權代理事務所(普通合伙) 11531 | 代理人: | 馬金華 |
| 地址: | 351100 福*** | 國省代碼: | 福建;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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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豬頸 調理 生物加工 肉制品 果汁 葡萄提取物 山藥提取物 輔助調料 輔助配料 市場銷量 果肉 木炭 熏制 白地霉 發酵液 降血脂 殼聚糖 山藥粉 腌制 滴落 果味 煙熏 發酵 蒸發 食用 散發 加工 安全 | ||
1.一種調理豬頸肉制品,包括豬頸肉本體,其特征在于:所述豬頸肉本體與輔助調料共同組成調理豬頸肉。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調理豬頸肉制品,其特征在于:所述輔助調料中包含有山藥提取物、大豆蛋白、淀粉和醬油,且輔助調料中各個成分在每400kg豬頸肉中的重量占比為:山藥提取物1-3kg、大豆蛋白2-6kg、淀粉7-16kg和醬油12-19kg。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一種調理豬頸肉制品,其特征在于:所述山藥提取物包含有山藥成分和葡萄提取物,山藥成分和葡萄提取物的成分比為1.2:1,山藥成分為被研磨至粉狀的山藥顆粒,葡萄提取物為葡萄去肉,取去除果肉后的葡萄皮和葡萄籽,經過水提法提取,并且山藥成分和葡萄提取物與水比例為1:1。
4.一種調理豬頸肉制品的生物加工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加工方法包含以下步驟:
步驟一:初加工,取新鮮的豬頸肉,在剔除淋巴、筋膜以及血污后,使用清洗設備對其進行徹底清洗,并對清洗后的豬頸肉進行規定的切片/塊操作;
步驟二:腌制,使用輔助調料液,將初加工后的豬頸肉放在注射設備中進行均勻注射,注射完畢后,在輔助調料液中常溫腌制10h,腌制結束后,常溫懸掛晾干表面水分;
步驟三:發酵,將100-120份處理后的豬肉和65-100份發酵液混合,在溫度為3-6℃下進行無氧發酵11-21h,得到發酵處理后的豬肉;
步驟四:熏制,將將腌制發酵后的豬頸肉瀝干表面水分20min;豬頸肉在50℃條件下烘烤,使豬頸肉的水分含量至45%,并在烤箱中熏烤,熏烤時間為1小時;
步驟五:將熏制完成的豬頸肉,自然冷卻后,冷凍完成再進行包裝即可。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一種調理豬頸肉制品的生物加工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步驟三中的發酵液為復合發酵液,該復合發酵液為經水溶性殼聚糖溶液預處理的復合發酵液,水溶性殼聚糖溶液的粘度為0.25~0.65Pa·s,且水溶性殼聚糖溶液占豬頸肉質量的0.1-0.2%。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一種調理豬頸肉制品的生物加工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復合發酵液中含有白地霉液,并且白地霉液的濃度為1.0×106-1.0×107cfu/mL,所述水溶性殼聚糖溶液與白地霉液的體積比為(1.2-1.5):1。
7.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一種調理豬頸肉制品的生物加工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步驟四中烘烤后的水分含量為45%的豬頸肉送進烤箱之前,將切片帶皮水果的果肉面貼在豬頸肉表面,再使用木炭進行熏烤烘干操作。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一種調理豬頸肉制品的生物加工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帶皮水果為蘋果或香梨,并且木炭為果木炭,熏烤過程中,果肉中果汁逐漸滴出直接落在豬頸肉上,部分果汁滴落在木炭上,果味蒸發后隨煙熏氣體一同作用在豬頸肉上。
9.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一種調理豬頸肉制品的生物加工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步驟五中的豬頸肉在自然冷卻之后的冷凍操作中,冷凍環境為-10℃的冷凍室,且冷凍時間為8h,并且冷凍之后的包裝方法為真空包裝,其設備為真空包裝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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