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手持式作業設備有效
| 申請號: | 201910108539.1 | 申請日: | 2019-02-03 |
| 公開(公告)號: | CN110115220B | 公開(公告)日: | 2023-06-20 |
| 發明(設計)人: | J.門策爾;T.韋爾納;S.佩盧達特;S.西亞姆;M.施密德 | 申請(專利權)人: | 安德烈·斯蒂爾股份兩合公司 |
| 主分類號: | A01G23/087 | 分類號: | A01G23/087 |
| 代理公司: | 中國專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 72001 | 代理人: | 方莉;李雪瑩 |
| 地址: | 德國魏*** | 國省代碼: | 暫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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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手持 作業 設備 | ||
1.一種手持式作業設備,所述手持式作業設備帶有引導管(2),其中,在所述引導管(2)的第一端(3)處布置有第一質量體(4),其中,在所述引導管(2)的第二端(6)處布置有第二質量體(7),其中,所述質量體中的一個質量體包括至少一個殼體(5),所述質量體中的另一質量體包括至少一個工具(8),其中,所述工具(8)被驅動馬達(9)驅動,其中,在所述引導管(2)的內部(10)中在所述第一端(3)和所述第二端(6)之間引導著用于能量傳遞的器件(11),以便驅動所述工具(8),其中,所述引導管(2)在其縱向中軸線(21)的方向上包括至少一個剛性的第一部分區段(13)和剛性的第二部分區段(14),其中這兩個部分區段(13、14)在對接部位(15)處相互連接,其中所述第二部分區段(14)具有面向第一質量體(4)的端側(17),并且其中所述第二部分區段(14)的端側(17)相對第一質量體(4)的面向第二質量體(7)的端側(20)具有沿縱向中心軸線(21)的方向測量的距離(d1),其特征在于,在所述引導管(2)的第一端(3)與所述第一質量體(4)之間布置有第一抗振元件(12),并且所述第一部分區段(13)和所述第二部分區段(14)在所述對接部位(15)處通過至少一個第二抗振元件(16)相互連接。
2.按權利要求1所述的作業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兩個部分區段(13、14)具有不能夠改變的總長度(L)。
3.按權利要求1所述的作業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引導管(2)的在所述縱向中軸線(21)的方向上測量的總長度(L)大于部分區段中的每個部分區段(13、14)的在所述縱向中軸線(21)的方向上測量的長度(l1、l2)。
4.按權利要求1所述的作業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抗振元件(16)至少部分地由彈性體構成。
5.按權利要求1所述的作業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對接部位(15)布置在兩個質量體(4、7)之外。
6.按權利要求1所述的作業設備,其特征在于,從所述第二部分區段(14)的端側(17)到所述第一質量體(4)的面對所述第二質量體(7)的端側(20)沿著縱向中心軸線(21)的方向測量的距離(d1)小于在所述第一質量體(4)與所述第二質量體(7)之間的距離(D)的三分之一。
7.按權利要求6所述的作業設備,其特征在于,從所述第二部分區段(14)的端側(17)到所述第一質量體(4)的面對所述第二質量體(7)的端側(20)沿著縱向中心軸線(21)的方向測量的距離(d1)小于在所述第一質量體(4)與所述第二質量體(7)之間的距離(D)的五分之一。
8.按權利要求1所述的作業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部分區段(13)在所述引導管(2)的縱向上在所述對接部位(15)的區域中搭接所述第二部分區段(14)。
9.按權利要求8所述的作業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抗振元件(16)參照所述引導管(2)的縱向中軸線(21)在徑向方向(22)上布置在所述第一部分區段(13)與所述第二部分區段(14)之間。
10.按權利要求1所述的作業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部分區段(13)的和所述第二部分區段(14)的彼此相向的端側(17、18)在所述引導管(2)的縱向中軸線(21)的方向上無搭接地并排靠攏地布置。
11.按權利要求10所述的作業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抗振元件(16)參照所述縱向中軸線(21)的方向徑向地布置在所述第一部分區段(13)和所述第二部分區段(14)之外,并且所述第二抗振元件(16)貼靠在至少一個部分區段(13、14)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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