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應用程序安裝包的編譯方法、裝置、存儲介質及終端在審
| 申請號: | 201910107590.0 | 申請日: | 2019-02-02 |
| 公開(公告)號: | CN109857405A | 公開(公告)日: | 2019-06-07 |
| 發明(設計)人: | 魏偉 | 申請(專利權)人: | OPPO廣東移動通信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G06F8/41 | 分類號: | G06F8/41 |
| 代理公司: | 北京品源專利代理有限公司 11332 | 代理人: | 孟金喆 |
| 地址: | 523860 廣東*** | 國省代碼: | 廣東;44 |
| 權利要求書: | 查看更多 | 說明書: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文件夾 編譯 目標應用程序 應用程序安裝 目標應用 應用版本 存儲介質 主文件 終端 分支版本 公共代碼 公共資源 申請 訪問 | ||
1.一種應用程序安裝包的編譯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
確定目標應用程序的當前待編譯的目標應用版本,其中,所述目標應用程序包含至少兩個應用版本;
確定所述目標應用程序對應的待編譯資源中,與所述目標應用版本對應的目標依賴文件夾,其中,所述待編譯資源中包含所述目標應用程序對應的主文件夾和至少兩個依賴文件夾,所述主文件夾中包含所有應用版本對應的公共資源和公共代碼,所述至少兩個依賴文件夾中的每個依賴文件夾分別對應一個應用版本,包含所對應的應用版本的私有資源和私有代碼;
通過訪問所述主文件夾和所述目標依賴文件夾來進行針對所述目標應用版本的編譯操作。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依賴文件夾的目錄與所述主文件夾的目錄一致;所述目錄包括java子文件夾和res子文件夾;所述依賴文件夾中java子文件夾中的文件名稱與所述主文件夾中java子文件夾中的文件名稱不能相同;所述依賴文件夾中res子文件夾中的文件名稱與所述主文件夾中res子文件夾中的文件名稱允許相同。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通過訪問所述主文件夾和所述目標依賴文件夾來進行針對所述目標應用版本的編譯操作,包括:
通過訪問所述主文件夾來獲取其中包含的公共資源和公共代碼;
通過訪問所述目標依賴文件夾來獲取其中包含的私有資源和私有代碼;
依據所獲取到的公共資源、公共代碼、私有資源和私有代碼來進行針對所述目標應用版本的編譯操作;
其中,公共代碼中包含預設接口和/或預設抽象類,在編譯操作過程中,通過私有代碼調用所述預設接口和/或所述預設抽象類來實現公共代碼對應的公共功能和私有代碼對應的私有功能的合并;當所述目標依賴文件夾中的第一res子文件夾中,存在與所述主文件夾中的第二res子文件夾中文件名相同的文件時,在編譯操作過程中,采用所述第一res子文件夾中的文件覆蓋所述第二res子文件夾中對應的文件名相同的文件。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
在編譯操作過程中,獲取所述主文件夾中的第一清單文件和所述目標依賴文件夾中的第二清單文件;
將所述第一清單文件和所述第二清單文件中,對應同一組件的屬性信息進行合并。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確定目標應用程序的當前待編譯的目標應用版本,包括:
接收針對目標應用程序的預設格式的編譯指令;
從所述編譯指令中提取用于表示應用版本的維度信息;
根據所提取的維度信息確定當前待編譯的目標應用版本。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待編譯資源還包括宿主工程文件夾;
所述確定所述目標應用程序對應的待編譯資源中,與所述目標應用版本對應的目標依賴文件夾,包括:
根據所確定的目標應用版本獲取所述宿主工程文件夾中對應的目標配置文件;
根據所述目標配置文件確定所述目標應用程序對應的待編譯資源中,與所述目標應用版本對應的目標依賴文件夾。
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用于區分應用版本的維度包括應用模式、智能終端品牌和使用區域中的至少一種,其中,所述應用模式包括開發模式和生產模式,所述使用區域包括國內和海外。
8.一種應用程序安裝包的編譯裝置,其特征在于,包括:
目標版本確定模塊,用于確定目標應用程序的當前待編譯的目標應用版本,其中,所述目標應用程序包含至少兩個應用版本;
目標依賴文件夾確定模塊,用于確定所述目標應用程序對應的待編譯資源中,與所述目標應用版本對應的目標依賴文件夾,其中,所述待編譯資源中包含所述目標應用程序對應的主文件夾和至少兩個依賴文件夾,所述主文件夾中包含所有應用版本對應的公共資源和公共代碼,所述至少兩個依賴文件夾中的每個依賴文件夾分別對應一個應用版本,包含所對應的應用版本的私有資源和私有代碼;
編譯模塊,用于通過訪問所述主文件夾和所述目標依賴文件夾來進行針對所述目標應用版本的編譯操作。
該專利技術資料僅供研究查看技術是否侵權等信息,商用須獲得專利權人授權。該專利全部權利屬于OPPO廣東移動通信有限公司,未經OPPO廣東移動通信有限公司許可,擅自商用是侵權行為。如果您想購買此專利、獲得商業授權和技術合作,請聯系【客服】
本文鏈接:http://www.szxzyx.cn/pat/books/201910107590.0/1.html,轉載請聲明來源鉆瓜專利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