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fā)明專利]自動調整屏幕顯示亮度的方法及虛擬實境眼鏡在審
| 申請?zhí)枺?/td> | 201910103205.5 | 申請日: | 2019-02-01 |
| 公開(公告)號: | CN109637500A | 公開(公告)日: | 2019-04-16 |
| 發(fā)明(設計)人: | 上官修寧 | 申請(專利權)人: | 昆山國顯光電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G09G5/10 | 分類號: | G09G5/10;G02B27/01 |
| 代理公司: | 北京國昊天誠知識產(chǎn)權代理有限公司 11315 | 代理人: | 劉昕;南霆 |
| 地址: | 215300 江蘇省*** | 國省代碼: | 江蘇;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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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眨眼頻率 眼鏡 虛擬現(xiàn)實 屏幕顯示 自動調整屏幕 虛擬實境 檢測 使用者眼睛 差值調整 智能方式 疲勞感 緩解 | ||
1.一種自動調整屏幕顯示亮度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包括以下步驟:
設定使用者的正常眨眼頻率;
檢測所述使用者于使用過程中的眨眼頻率;
計算所述使用過程中的眨眼頻率與所述正常眨眼頻率的眨眼頻率差值;以及
根據(jù)所述眨眼頻率差值調整屏幕顯示時的亮度值。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于設定所述使用者的所述正常眨眼頻率的步驟前,開啟屏幕并使得所述屏幕的顯示亮度由初始亮度值逐漸增加至常設亮度值;所述屏幕顯示的最大亮度值為X,所述初始亮度值小于等于X的0.2倍,所述常設亮度值大于等于X的0.8倍。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眨眼頻率為每分鐘的眨眼次數(shù)。
4.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設定所述使用者的正常眨眼頻率的步驟包括:檢測所述使用者于常設亮度值下的初始眨眼頻率,所述初始眨眼頻率設定為所述正常眨眼頻率。
5.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使用過程中使用者的眨眼頻率未超過所述正常眨眼頻率,或所述使用過程中使用者的眨眼頻率超過所述正常眨眼頻率的次數(shù)在3次以下,所述屏幕顯示的亮度值處于常設亮度值。
6.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使用過程中,使用者使用狀態(tài)的眨眼頻率超過正常眨眼頻率的次數(shù)記為M,所述屏幕的顯示亮度值隨著M值的增加而降低。
7.如權利要求6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
M值介于3次到15次之間,所述屏幕的顯示亮度值調整至最大亮度值的0.5-0.9倍;
M值在15次以上,或無法檢測到所述使用過程中的眨眼頻率,所述屏幕顯示關閉提醒。
8.如權利要求1、3-6或7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其中檢測的方式為攝像檢測、震動檢測或接觸檢測。
9.一種虛擬實境眼鏡,其特征在于,其包括:
眼鏡裝置,其具有至少一鏡片屏幕;
至少一檢測件,其設置于所述眼鏡裝置的內側;所述至少一所述檢測件用于檢測使用者的眨眼頻率并傳送檢測信息;以及
控制件,其電性連接于至少一所述鏡片屏幕,所述控制件接收所述檢測信息,并依據(jù)所述檢測信息調整所述鏡片屏幕的顯示亮度值。
10.如權利要求9所述的虛擬實境眼鏡,其特征在于,所述檢測件選自攝像裝置、震動檢測裝置以及眼皮接觸檢測裝置中的至少一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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