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fā)明專利]一種呼吸性粉塵分離裝置有效
| 申請?zhí)枺?/td> | 201910097109.4 | 申請日: | 2019-01-31 |
| 公開(公告)號: | CN109865215B | 公開(公告)日: | 2021-04-13 |
| 發(fā)明(設計)人: | 李德文;惠立鋒;趙政;劉國慶;吳付祥;焦敏;張強;李征真;晏丹;鄧勤;陳建閣;王俊庭;羅小博;王宇廷 | 申請(專利權)人: | 中煤科工集團重慶研究院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A62B7/00 | 分類號: | A62B7/00;A62B9/00 |
| 代理公司: | 重慶市前沿專利事務所(普通合伙) 50211 | 代理人: | 郭云 |
| 地址: | 400039*** | 國省代碼: | 重慶;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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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呼吸 粉塵 分離 裝置 | ||
1.一種呼吸性粉塵分離裝置,其特征在于,包括分離器和吸附部件,所述分離器包括進氣通道(110)、第一出氣通道(210)和第二出氣通道(310),所述第一出氣通道(210)的進口對準所述進氣通道(110)的出口且與所述進氣通道(110)的出口間隔布置,所述第一出氣通道(210)的進口與所述進氣通道(110)出口間隔設置而形成的通道口為所述第二出氣通道(310)的進口;
所述吸附部件吸附所述第二出氣通道(310)且不吸附所述第一出氣通道(210)。
2.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呼吸性粉塵分離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進氣通道(110)直徑D1、進氣通道(110)長度L、第一出氣通道(210)的直徑D2以及進氣通道(110)出口與第一出氣通道(210)的進口距離S的設定值合適,該設定值合適使得所述進氣通道(110)流量2L/min~5L/min時,由所述進氣通道(110)進入所述第一出氣通道(210)中的粒子流出所述第一出氣通道(210)時速度不為零。
3.根據(jù)權利要求2所述的呼吸性粉塵分離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進氣通道(110)直徑、所述第一出氣通道(210)的直徑和所述進氣通道(110)與所述第一出氣通道(210)距離合適,該距離合適使得由所述進氣通道(110)出來的含塵氣流中的顆粒,可以按照粒徑大小的不同,遵循BMRC曲線的粒徑分級標準,分別進入所述第一出氣通道(210)和所述第二出氣通道(310)。
4.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呼吸性粉塵分離裝置,其特征在于,包括分離管(300)和設置在所述分離管(300)上的噴嘴(100),所述噴嘴(100)內設置有進氣通道(110),所述分離管(300)內設置有圓柱形的分離腔,所述進氣通道(110)與所述分離腔的一端相通,所述分離腔內設置有弱流管(200),所述弱流管(200)的管腔形成所述第一出氣通道(210),所述分離腔中除所述弱流管(200)占用的空間外形成所述第二出氣通道(310)。
5.根據(jù)權利要求4所述的呼吸性粉塵分離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弱流管(200)包括頭部和管部,所述頭部上設置有至少兩個支板,所述支板使所述頭部撐住所述分離腔的內壁從而使所述頭部懸置在所述分離腔中,相鄰所述支板之間的通道為所述第二出氣通道(310)的一部分。
6.根據(jù)權利要求5所述的呼吸性粉塵分離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頭部接近所述噴嘴(100)的一端為椎體形。
7.根據(jù)權利要求4所述的呼吸性粉塵分離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出氣通道(310)包由進口至出口依次包括第一段、第二段和第三段,所述第一段的延伸方向與所述噴嘴(100)的噴射方向角度15°~25°。
8.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呼吸性粉塵分離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出氣通道(310)進口邊沿設置圓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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