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定價方法、系統、裝置及電子設備有效
| 申請號: | 201910096019.3 | 申請日: | 2019-01-31 |
| 公開(公告)號: | CN110020886B | 公開(公告)日: | 2020-09-18 |
| 發明(設計)人: | 鄭峰 | 申請(專利權)人: | 阿里巴巴集團控股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G06Q30/02 | 分類號: | G06Q30/02;G06Q30/06 |
| 代理公司: | 北京晉德允升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11623 | 代理人: | 楊移 |
| 地址: | 英屬開曼群島大開*** | 國省代碼: | 暫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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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定價 方法 系統 裝置 電子設備 | ||
1.一種定價方法,包括,
在進行商品交易之前,第一區塊鏈節點向至少一個第二區塊鏈節點發送商品定價信息;
接收來自至少一個所述第二區塊鏈節點的判斷結果,所述判斷結果是,所述第二區塊鏈節點判斷所述商品定價信息符合預設的定價機制,使得至少一個所述第二區塊鏈節點對所述商品定價信息進行共識;
向包含所述第一區塊鏈節點和所述第二區塊鏈節點的區塊鏈網絡發送所述商品定價信息,使得所述區塊鏈網絡中的各區塊鏈節點根據所述商品定價信息進行商品交易。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第一區塊鏈節點向至少一個第二區塊鏈節點發送商品定價信息,包括,
第一區塊鏈節點向至少一個所述第二區塊鏈節點發送商品定價共識請求;
確定商品定價信息;
向至少一個所述第二區塊鏈節點發送所述商品定價信息。
3.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方法,確定商品定價信息,包括,
確定包括如下商品定價信息在內的商品定價信息:
定價時間、商品定價值、定價參與機構、定價有效期。
4.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向所述區塊鏈網絡發送所述商品定價信息前,還包括,
調整所述商品定價信息,確定商品定價調整信息;
向至少一個所述第二區塊鏈節點發送所述商品定價調整信息;
接收來自至少一個所述第二區塊鏈節點的判斷結果,所述判斷結果是,所述第二區塊鏈節點判斷所述商品定價調整信息符合預設的定價機制。
5.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方法,調整所述商品定價信息,確定商品定價調整信息,包括,
在接收來自至少一個所述第二區塊鏈節點的商品定價調整請求時,調整所述商品定價信息;
根據所述商品定價調整請求確定商品定價調整信息。
6.如權利要求5所述的方法,根據所述商品定價調整請求確定商品定價調整信息,包括,
確定包括如下商品定價調整信息在內的商品定價調整信息:
定價調整理由、定價調整時間、定價調整值、定價調整有效期。
7.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在向包含所述第一區塊鏈節點和所述第二區塊鏈節點的區塊鏈網絡發送所述商品定價信息后,還包括,
接收來自至少一個第三區塊鏈節點的商品定價反饋信息,所述區塊鏈網絡包含所述第三區塊鏈節點;
判斷所述商品定價反饋信息的數量是否大于預設的閾值;
若是,則向所述區塊鏈網絡發送商品定價反饋調整請求。
8.如權利要求7所述的方法,向所述區塊鏈網絡發送商品定價反饋調整請求后,還包括,
根據所述商品定價反饋信息調整所述商品定價信息,確定商品定價調整信息;
向至少一個所述第二區塊鏈節點發送所述商品定價調整信息;
接收來自至少一個所述第二區塊鏈節點的判斷結果,所述判斷結果是,所述第二區塊鏈節點判斷所述商品定價調整信息符合預設的定價機制;
向包含所述第一區塊鏈節點、所述第二區塊鏈節點和所述第三區塊鏈節點的區塊鏈網絡發送所述商品定價調整信息。
9.一種定價方法,包括
在進行商品交易之前,第二區塊鏈節點接收來自第一區塊鏈節點的商品定價信息;
判斷所述商品定價信息是否符合預設的定價機制,使得所述第二區塊鏈節點對所述商品定價信息進行共識;
向所述第一區塊鏈節點發送判斷結果,所述判斷結果是,所述第二區塊鏈節點判斷所述商品定價信息符合預設的定價機制;
接收來自所述第一區塊鏈節點向包含所述第一區塊鏈節點和所述第二區塊鏈節點的所述區塊鏈網絡發送的所述商品定價信息,使得所述區塊鏈網絡中的各區塊鏈節點根據所述商品定價信息進行商品交易。
10.如權利要求9所述的方法,第二區塊鏈節點接收來自第一區塊鏈節點的商品定價信息前,還包括,
所述第二區塊鏈節點接收來自第一區塊鏈節點的商品定價共識請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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