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利用建筑垃圾處理產物的路基料及其應用在審
| 申請號: | 201910090047.4 | 申請日: | 2019-01-30 |
| 公開(公告)號: | CN109942265A | 公開(公告)日: | 2019-06-28 |
| 發明(設計)人: | 李春梅;邱建清;孟立濱;孫增君;孫嵬;谷金良;王建明;劉學東;梁東昌;崔興 | 申請(專利權)人: | 北京首鋼資源綜合利用科技開發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C04B28/12 | 分類號: | C04B28/12 |
| 代理公司: | 北京路浩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11002 | 代理人: | 王文君;陳征 |
| 地址: | 100041 北京市石景山區*** | 國省代碼: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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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路基 粉煤灰 除塵灰 建筑垃圾處理 再生粗細骨料 白灰 再生粗骨料 再生細骨料 變異系數 城市推廣 城鎮道路 成本優勢 等級要求 天然資源 底基層 抗滲性 添加量 生產成本 應用 再生 優化 成功 生產 | ||
1.一種利用建筑垃圾處理產物的路基料,其特征在于,包括:白灰、除塵灰、粉煤灰、再生細骨料、再生粗骨料組成,其中除塵灰添加量不超過粉煤灰質量的60%。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路基料,其特征在于,所述除塵灰是來自于建筑垃圾混凝土塊原料在分選除雜、破碎、篩分、顆粒整形、去除微粉處理過程中得到的灰塵。
3.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路基料,其特征在于,所述再生細骨料的粒徑<5mm。
4.根據權利要求1-3任一所述的路基料,其特征在于,所述再生粗骨料為粒徑5-26.5mm。
5.根據權利要求1-4任一所述的路基料,其特征在于,所述粉煤灰中針片狀顆粒含量應小于8%,雜物含量小于0.5%。
6.根據權利要求1-5任一所述的路基料,其特征在于,所述路基料包括如下重量份的組分:白灰1.0份,除塵灰0.75-2.0份,粉煤灰1.5-3.0份,再生細骨料8.25-12.0份,再生粗骨料12.75-18.0份。
7.根據權利要求1-6任一所述的路基料,其特征在于,所述路基料包括如下重量份的組分:白灰1.0份,除塵灰1.0-2.0份,粉煤灰2.0-3.0份,再生細骨料11.0-12.0份,再生粗骨料16.0-18.0份;
優選地,所述路基料包括如下重量份的組分:白灰1.0份,除塵灰1.0-1.5份,粉煤灰2.5-3.0份,再生細骨料11.5-11.8份,再生粗骨料17.0份;
或,所述路基料包括如下重量份的組分:白灰1.0份,除塵灰1.5-2.0份,粉煤灰2.0-2.5份,再生細骨料11.5-11.8份,再生粗骨料17.0份。
8.根據權利要求1-7任一所述的路基料,其特征在于,所述路基料包括如下重量份的組分:白灰1.0份,除塵灰0.75-1.5份,粉煤灰1.5-2.25份,再生細骨料8.25份,再生粗骨料12.75份;
優選地,所述路基料包括如下重量份的組分:白灰1.0份,除塵灰0.75份,粉煤灰2.25份,再生細骨料8.25份,再生粗骨料12.75份;
或,所述路基料包括如下重量份的組分:白灰1.0份,除塵灰1.5份,粉煤灰1.5份,再生細骨料8.25份,再生粗骨料12.75份。
9.權利要求1-8任一所述路基料在城鎮道路路面的底基層、強度等級要求較低的再生無機路中的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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