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基于人臉識別的無人值守酒精檢測系統在審
| 申請號: | 201910076698.8 | 申請日: | 2019-01-26 |
| 公開(公告)號: | CN109606106A | 公開(公告)日: | 2019-04-12 |
| 發明(設計)人: | 方昌鑾;孫繼業;周清華;楊云林 | 申請(專利權)人: | 南京云計趟信息技術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B60K28/06 | 分類號: | B60K28/06;B60W40/08;B60W50/08 |
| 代理公司: | 暫無信息 | 代理人: | 暫無信息 |
| 地址: | 211106 江蘇省南京市江寧區將軍*** | 國省代碼: | 江蘇;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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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驗證 酒精檢測 酒精檢測裝置 數據處理模塊 動作特征 無人值守 人臉識別裝置 動作數據 人臉識別 酒精 樣本 人工智能算法 人臉識別技術 采集檢測 含量數據 面部畫面 信息分析 作弊行為 飲酒 采集 分析 檢測 | ||
1.一種基于人臉識別的無人值守酒精檢測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酒精檢測系統包括人臉識別裝置、酒精檢測裝置和數據處理模塊;
所述人臉識別裝置用于采集待驗證人員面部畫面,獲取待驗證人員動作特征,并形成待驗證人員動作數據信息;所述數據處理模塊通過待驗證人員動作數據信息分析待驗證人員動作特征是否有效;若有效,則酒精檢測裝置采集檢測樣本并分析其中的酒精成分含量,所述數據處理模塊通過根據檢測樣本中酒精成分含量數據進行分析,得出待驗證人員是否飲酒。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基于人臉識別的無人值守酒精檢測系統,其特征在于,酒精檢測發生前,所述人臉識別裝置可采集待驗證人員面部畫面,獲取待驗證人員面部特征,并形成待驗證人員人臉數據信息;所述數據處理模塊將待驗證人員人臉數據信息與已注冊的合規人員人臉數據信息進行比對,判斷是否為合規人員。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基于人臉識別的無人值守酒精檢測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已注冊的合規人員人臉數據信息可通過人臉識別裝置進行離線采集錄入,并保存在存儲模塊中。
4.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基于人臉識別的無人值守酒精檢測系統, 其特征在于,所述酒精檢測系統連接智能主機,所述智能主機用于接收酒精檢測系統對于待驗證人員是否飲酒以及待驗證人員身份是否合規的分析結果,并根據預設邏輯對結果進行分析且做出應對措施。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基于人臉識別的無人值守酒精檢測系統, 其特征在于,所述智能主機連接顯示裝置,所述顯示裝置根據智能主機發來的指令展示指令要求的內容。
6.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基于人臉識別的無人值守酒精檢測系統, 其特征在于,所述應對措施包括報警和/或管制。
7.根據權利要求2或4所述的基于人臉識別的無人值守酒精檢測系統, 其特征在于,當待驗證人員為駕駛員時,在車輛啟動前或行駛過程中,所述智能主機可通過連接控制裝置對車輛采取管制,所述管制包括鎖車和/或限速。
8.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基于人臉識別的無人值守酒精檢測系統, 其特征在于,待驗證人員的有效動作包括:
待驗證人員面部畫面進入鏡頭的有效識別區域;
待驗證人員正對前方持續張嘴呼氣且保持足夠時間;
待驗證人員朝吹氣管吹氣且達到要求的吹氣量。
9.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基于人臉識別的無人值守酒精檢測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酒精檢測裝置所采用的采集檢測樣本的方式包括:采集待驗證人員口鼻周圍空氣樣本進行酒精含量檢測或者待驗證人員通過吹氣管吹氣采樣進行酒精含量檢測。
10.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基于人臉識別的無人值守酒精檢測系統,其特征在于,
若待驗證人員身份合規,且待驗證人員未飲酒,未啟動的車輛則可點火啟動,已啟動的車輛則可正常行駛;
若待驗證人員身份不合規,則不進行酒精檢測,可直接對車輛進行報警和/或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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