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fā)明專利]座體固定機構及其幼兒載具有效
| 申請?zhí)枺?/td> | 201910072264.0 | 申請日: | 2019-01-24 |
| 公開(公告)號: | CN111469906B | 公開(公告)日: | 2022-12-09 |
| 發(fā)明(設計)人: | 汪爾學 | 申請(專利權)人: | 明門瑞士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B62B9/10 | 分類號: | B62B9/10 |
| 代理公司: | 隆天知識產(chǎn)權代理有限公司 72003 | 代理人: | 黃艷;鄭特強 |
| 地址: | 瑞士斯泰*** | 國省代碼: | 暫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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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固定 機構 及其 幼兒 | ||
1.一種座體固定機構,適于裝配于幼兒載具的座體與車架之間,其特征在于,所述座體固定機構包括固定座、卡合座和連接座,所述固定座固設于所述車架的菜籃管上,所述卡合座可拆卸地連接于所述固定座上,所述連接座的一端與所述卡合座樞接,所述連接座的另一端與所述座體可拆卸地連接,
其中,所述卡合座包括相連接的底座和樞接座,所述卡合座通過所述底座與所述固定座可拆卸連接,所述連接座包括相連接的樞接部與連接部,所述樞接部藉由一大致平行于所述菜籃管的一轉軸樞接于所述樞接座上,所述連接部上設有與座體相卡接的卡接孔。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座體固定機構,其特征在于,所述固定座與所述卡合座之一者上設有至少一卡合部,所述固定座與所述卡合座之另一者上對應設有可與所述卡合部相卡接的卡接部。
3.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座體固定機構,其特征在于,所述卡合部與所述卡接部之一者的上側端或/和下側端上設有導槽,所述卡合部與所述卡接部之另一者的上側端或/和下側端上設有可滑動地卡接于所述導槽內(nèi)的卡條。
4.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座體固定機構,其特征在于,所述卡合部與所述卡接部之一者的上側端或/和下側端上設有導槽,所述卡合部與所述卡接部之另一者的上側端或/和下側端上設有與所述導槽可滑動地卡接的卡槽。
5.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座體固定機構,其特征在于,所述卡接部設于所述固定座上,所述卡合部設于所述卡合座的所述底座上,所述導槽設于所述卡接部上,所述卡槽設于所述卡合部上且與所述導槽呈一一對應的布置。
6.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座體固定機構,其特征在于,所述卡合部為槽口朝向所述卡接部的U型槽,且所述U型槽的左側端設有開口而所述U型槽的右側端為閉合端。
7.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座體固定機構,其特征在于,所述固定座還包括與所述卡接部相連接的安裝部,所述安裝部與所述卡接部相背的一側設有一安裝槽,所述安裝槽的形狀與所述菜籃管的形狀相匹配。
8.如權利要求7所述的座體固定機構,其特征在于,所述卡接部的左側端與所述安裝部的左側端相平齊,所述卡接部的右側端短于所述安裝部的右側端,且所述卡接部的右側端具有一弧形導向部。
9.如權利要求7所述的座體固定機構,其特征在于,所述安裝部與所述卡接部的連接處形成所述導槽,所述卡合部的側壁的邊緣處形成所述卡槽。
10.如權利要求9所述的座體固定機構,其特征在于,所述安裝部與所述卡接部的上、下連接處各形成一所述導槽,且兩所述導槽呈對稱地設置,所述卡合部的上側壁與下側壁的邊緣處向著對方的方向分別延伸出呈間隔布置地第一凸肋與第二凸肋,兩所述第一凸肋與兩所述第二凸肋之間形成相向布置的兩所述卡槽。
11.如權利要求10所述的座體固定機構,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凸肋與所述導槽呈相匹配的設置,所述導槽的側壁與所述卡槽呈相匹配的設置。
12.如權利要求11所述的座體固定機構,其特征在于,還包括鎖扣部與鎖合部,所述固定座與所述卡合座之一者上設有至少一鎖扣部,所述固定座與所述卡合座之另一者上設有所述鎖合部,所述鎖扣部與鎖合部相扣接以防止卡接的所述卡合部與所述卡接部相脫離。
13.如權利要求12所述的座體固定機構,其特征在于,所述卡接部上設有至少一鎖扣部,所述卡合部上設有與所述鎖扣部相對應的鎖合部。
14.如權利要求13所述的座體固定機構,其特征在于,所述鎖扣部為設于所述卡接部的前側端的卡合孔,所述鎖合部為由所述卡合部內(nèi)向著所述卡合部外凸伸的卡合凸,所述卡接部的右側端與所述卡合部的右側端相抵接時,所述卡合凸卡接于所述卡合孔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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