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功率控制方法、終端及網絡側設備有效
| 申請號: | 201910056539.1 | 申請日: | 2019-01-18 |
| 公開(公告)號: | CN111278099B | 公開(公告)日: | 2021-04-30 |
| 發明(設計)人: | 吳昱民 | 申請(專利權)人: | 維沃移動通信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H04W52/18 | 分類號: | H04W52/18;H04W52/28;H04W52/30 |
| 代理公司: | 北京銀龍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11243 | 代理人: | 許靜;黃燦 |
| 地址: | 523860 廣東省*** | 國省代碼: | 廣東;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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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功率 控制 方法 終端 網絡 設備 | ||
1.一種功率控制方法,應用于終端,其特征在于,包括:
執行第一功率控制操作或第二功率控制操作;
其中,所述第一功率控制操作包括:上報終端的第一標識對應的功率分配信息;
所述第二功率控制操作包括:按照上行發送功率優先級在終端的第二標識中選擇第一目標標識進行上行信號發送;和/或,根據第二標識對應的最大功率回退量確定所述第二標識對應的發送功率;
其中,所述第一標識、第二標識和第一目標標識中標識的數量至少為一個。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執行所述第一功率控制操作時,在所述上報第一標識對應的功率分配信息之前,所述方法還包括:
確定第三標識對應的功率分配信息,所述第三標識的數量至少為1個,所述第一標識為所述第三標識中的標識。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上報第一標識對應的功率分配信息包括:
在允許所述終端上報不同標識的功率分配信息的情況下,通過第二目標標識上報目標功率分配信息;
其中,所述第二目標標識為所述第一標識時,所述目標功率分配信息包括所述第二目標標識對應的功率分配信息,和/或所有第一標識中除所述第二目標標識之外的其他第一標識;
所述第二目標標識為所述終端的除所述第一標識之外的標識時,所述目標功率分配信息包括至少一個所述第一標識對應的功率分配信息。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通過第二目標標識上報目標功率分配信息之后,所述方法還包括:
在預設時間段內不允許上報所述目標功率分配信息。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功率分配信息包括以下至少一項:
所述第一標識可用的最大發送功率;
所述第一標識的功率回退信息;
所述第一標識的可用功率余量。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功率分配信息還包括以下至少一項:
所述第一標識的標識信息;
所述第一標識工作小區的無線技術類型。
7.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上報的所述第一標識可用的最大發送功率總和小于或等于所述終端允許發送的最大功率。
8.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標識的最大發送功率為所述第一標識各工作小區對應的最大發送功率總和;
或者,所述第一標識的最大發送功率為所述第一標識各工作小區對應的最大發送功率。
9.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標識的功率回退信息為所述第一標識各工作小區的功率回退信息總和;
或者,所述第一標識的功率回退信息為所述第一標識各工作小區對應的功率回退信息。
10.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標識可用功率余量為所述第一標識各工作小區對應的可用功率余量總和;
或者,所述第一標識可用功率余量為所述第一標識各工作小區對應的可用功率余量。
11.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執行所述第二功率控制操作時,各所述第二標識是在同一發送時刻進行上行信號發送的標識,且各所述第二標識對應的預設發送功率總和大于或等于所述終端允許發射的最大發送功率。
12.根據權利要求1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功率控制操作包括按照上行發送功率優先級在第二標識中選擇第一目標標識進行上行信號發送時,在所述發送時刻不進行第三目標標識的上行信號發送,所述第三目標標識為所述第二標識中除所述第一目標標識之外的標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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