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調節肝胃不和的組合物及其制備方法和應用在審
| 申請號: | 201910023316.5 | 申請日: | 2019-01-10 |
| 公開(公告)號: | CN109731089A | 公開(公告)日: | 2019-05-10 |
| 發明(設計)人: | 高俊鵬;孫語彤;蘭祥 | 申請(專利權)人: | 中泰宜佳健康科技(北京)有限責任公司 |
| 主分類號: | A61K36/9066 | 分類號: | A61K36/9066;A61P1/14;A61P3/04;A23L33/00;A23L33/105;A23L19/00;A61K31/045 |
| 代理公司: | 北京信諾創成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11728 | 代理人: | 陳悅軍 |
| 地址: | 101300 北京市順*** | 國省代碼: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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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肝胃不和 制備方法和應用 猴頭菇提取物 決明子提取物 復合果蔬粉 肝胃不和型 綠茶提取物 山藥提取物 山楂提取物 烏梅提取物 質量份 調理 減重 姜黃 米糠 烷醇 肥胖 制備 發酵 減肥 脂肪 體質 配合 恢復 | ||
1.一種組合物,包括按質量份計的以下成分:姜黃2~8份,米糠脂肪烷醇1~4份,山楂提取物50~70份,山藥提取物20~40份,猴頭菇提取物15~25份,烏梅提取物60~80份,決明子提取物7~14份,綠茶提取物30~50份,發酵復合果蔬粉90~110份;優選地,所述各提取物為水提粉。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組合物,其中,所述組合物包括按質量份計的以下成分:姜黃5份,米糠脂肪烷醇2份,山楂提取物60份,山藥提取物30份,猴頭菇提取物20份,烏梅提取物70份,決明子提取物10份,綠茶提取物40份,發酵復合果蔬粉100份。
3.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組合物,其中,所述姜黃中姜黃素質量含量為9%~11%,優選為9.5%~10.5%;米糠脂肪烷醇中高級脂肪烷醇質量含量為78%~88%,優選為80%~85%;山楂提取物中黃酮質量含量為1%~10%,優選為3%;山藥提取物的提取比例為5:1~20:1,優選10:1;猴頭菇提取物中多糖的質量含量為10%~50%,優選為30%;烏梅提取物的提取比例為5:1~20:1,優選10:1;決明子提取物中總蒽醌的質量含量為1%~5%;綠茶提取物中多酚的質量含量為10-98%,優選為25%。
4.一種制劑,包括有效成分和輔料,其中有效成分為權利要求1~3任一項所述的組合物,在制劑中的質量含量為40%~45%,所述輔料為制劑學上可接受的輔料,包括甜味劑、果粉、香精、酸度調節劑中的一種或多種。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制劑,其中,所述甜味劑包括低聚果糖、低聚異麥芽糖、低聚木糖、三氯蔗糖、甜菊糖苷、木糖醇、赤蘚糖醇、異麥芽酮糖醇、麥芽糖醇和山梨糖醇中的一種或多種;所述果粉為任意果粉,優選青梅汁粉;所述香精為任意風味的香精,優選檸檬粉末香精;所述酸度調節劑為檸檬酸及其常規鹽中的一種或多種。
6.根據權利要求4或5所述的制劑,其中,所述制劑為藥品、食品或保健品。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制劑,其中,所述制劑的劑型為粉劑、顆粒劑、丸劑、片劑、膠囊劑、膏劑、口服液。
8.權利要求4~7任一項所述制劑的制備方法,包括稱取配方量的有效成分和輔料,混合均勻,即得。
9.權利要求1~3任一項所述組合物在制備調理肝胃不和的制劑中的應用。
10.權利要求1~3任一項所述組合物在制備用于減肥的制劑中的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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