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用于煤加氫液化的催化劑及制備方法在審
| 申請號: | 201910013735.0 | 申請日: | 2019-01-08 |
| 公開(公告)號: | CN109622030A | 公開(公告)日: | 2019-04-16 |
| 發明(設計)人: | 劉靜宇;陳前赫;李岳姝;羅嬌贏;孫景丹 | 申請(專利權)人: | 黑龍江工業學院 |
| 主分類號: | B01J31/02 | 分類號: | B01J31/02;C10G1/06 |
| 代理公司: | 深圳市科吉華烽知識產權事務所(普通合伙) 44248 | 代理人: | 吳肖敏 |
| 地址: | 158100 黑龍*** | 國省代碼: | 黑龍江;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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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煤加氫 液化催化劑 硫化處理 制備 催化劑前驅體 液化 催化劑 法制備催化劑 催化活性 二氧化硅 分散性好 結構助劑 液相沉淀 應用成本 前驅體 氧化鐵 羥基氫 煤焦 生產 | ||
1.一種用于煤加氫液化催化劑的制備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以下步驟:
步驟S1,將氨水滴入硝酸鐵和硅溶膠的混合溶液中并攪拌,將沉淀物用去離子水洗滌、干燥,得到催化劑前驅體;
步驟S2,將催化劑前驅體置于反應器內,通入硫化氫/氫氣混合氣體,升溫至400-800℃,反應0.5-2h,冷卻降溫后得到硫化處理的催化劑前驅體;
步驟S3,硫化處理的催化劑前驅體與載體混合,將硫化處理的催化劑前驅體與脫灰煤焦在振蕩器中混合10-30分鐘,得到用于煤加氫液化的催化劑。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制備方法,其特征在于,步驟S1中,所述硅溶膠中二氧化硅的粒徑為15-50nm。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制備方法,其特征在于,步驟S2中,所述硫化氫/氫氣混合氣體中硫化氫的體積分數為3%-10%。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制備方法,其特征在于,步驟S3中,所述脫灰煤焦的粒度為20-40μm。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制備方法,其特征在于,步驟S3中,所述脫灰煤焦的殘余灰分為0.01wt%-0.5wt%。。
6.一種由上述任一項權利要求所述方法制備得到的用于煤加氫液化催化劑。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用于煤加氫液化催化劑,其特征在于所述硫化處理過的羥基氫氧化鐵與所述二氧化硅的重量比為100:0.1-100:25。
8.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用于煤加氫液化催化劑,其特征在于所述硫化處理過的羥基氫氧化鐵與所述二氧化硅的重量比為100:10-100:15。
9.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用于煤加氫液化催化劑,其特征在于所述硫化處理過的羥基氫氧化鐵與所述脫灰煤焦的重量比為50:50-10:90。
10.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用于煤加氫液化催化劑,其特征在于所述硫化處理過的羥基氫氧化鐵與脫灰煤焦的重量比為30:70-20: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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