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使用半導體發光器件的車輛燈在審
| 申請號: | 201880096928.0 | 申請日: | 2018-08-28 |
| 公開(公告)號: | CN112639353A | 公開(公告)日: | 2021-04-09 |
| 發明(設計)人: | 尹新宇;尹桑浩;趙漢玉 | 申請(專利權)人: | ZKW集團有限責任公司 |
| 主分類號: | F21S41/147 | 分類號: | F21S41/147;F21S43/14;H05B45/30;F21W107/10;F21Y115/10 |
| 代理公司: | 北京集佳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11227 | 代理人: | 王萍;高雪 |
| 地址: | 奧地利韋*** | 國省代碼: | 暫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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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使用 半導體 發光 器件 車輛 | ||
1.一種車輛燈,其具有表面形式的光源單元,
其中,所述光源單元包括:
多個平面部分,所述多個平面部分具有表面形狀并被設置在不同的平面中;以及
多個彎折部分,所述多個彎折部分連接兩個不同的平面部分并以彎折的方式形成;
其中,設置有一個彎折部分的兩個平面部分被分別設置在所述彎折部分的一端和另一端處,所述一個彎折部分插入在所述兩個平面部分之間,
其中,設置有一個平面部分的兩個彎折部分在不同的方向上彎折,所述一個平面部分插入在所述兩個彎折部分之間,并且
其中,所述光源單元設置有限定在所述光源單元的部分區域中使得光被發射的發光區域以及限定在其余區域中使得光不發射的非發光區域。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車輛燈,其中,所述彎折部分被配置為非發光區域。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車輛燈,其中,所述平面部分被部分地配置為非發光區域。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車輛燈,其中,所述平面部分中的至少一些被配置成使得兩個相鄰平面部分之間的角度小于90°。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車輛燈,其中,其間具有小于90°的角度的所述兩個平面部分中的任一個被配置為非發光區域。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車輛燈,其中,所述平面部分中的至少一些被配置成使得兩個相鄰平面部分之間的角度大于90°。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車輛燈,其中,其間具有大于90°的角度的所述兩個平面部分中的每一個的至少一部分被配置為發光區域。
8.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車輛燈,還包括:
第一光收集區域,其用于在第一焦距處收集光;
第二光收集區域,其用于在與所述第一焦距不同的第二焦距處收集光;以及
光收集單元,其被設置成與所述光源單元交疊。
9.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車輛燈,其中,所述多個彎折部分在一個方向上并排布置。
10.根據權利要求9所述的車輛燈,其中,所述第一光收集區域和所述第二光收集區域在與所述一個方向垂直的方向上并排設置。
11.根據權利要求9所述的車輛燈,其中,所述第一光收集區域和所述第二光收集區域在所述一個方向上并排布置。
1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車輛燈,還包括控制器,所述控制器被配置成接收在車輛被駕駛時生成的控制命令并基于所述控制命令選擇性地點亮所述平面部分。
13.根據權利要求12所述的車輛燈,其中,當所述平面部分中的至少一些全部被熄滅時,所述控制器沿一個方向依次點亮所述平面部分中的所述至少一些,直到所述平面部分中的所述至少一些全部被接通。
14.根據權利要求12所述的車輛燈,其中,從所述平面部分中的所述至少一些中之一被點亮時直到所述平面部分中的所述至少一些中的全部被接通時的時間間隔為115毫秒至195毫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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