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fā)明專利]用戶終端以及無線通信方法在審
| 申請?zhí)枺?/td> | 201880094207.6 | 申請日: | 2018-04-05 |
| 公開(公告)號: | CN112219433A | 公開(公告)日: | 2021-01-12 |
| 發(fā)明(設計)人: | 松村祐輝;諸我英之;永田聰;柿島佑一 | 申請(專利權)人: | 株式會社NTT都科摩 |
| 主分類號: | H04W72/04 | 分類號: | H04W72/04 |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柳沈律師事務所 11105 | 代理人: | 金蘭 |
| 地址: | 日本*** | 國省代碼: | 暫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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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用戶 終端 以及 無線通信 方法 | ||
1.一種用戶終端,其特征在于,具有:
發(fā)送單元,發(fā)送上行共享信道以及所述上行共享信道的解調用參考信號(DMRS);以及
控制單元,至少在RRC(無線資源控制(Radio Resource Control))連接設定前,基于特定值以及所述上行共享信道的分配期間,決定所述DMRS的分配,
所述特定值按上行共享信道的每個映射類型、以及有無應用跳頻的至少一個,被分開地定義。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用戶終端,其特征在于,
在對所述上行共享信道應用跳頻的情況下,定義一個值作為所述特定值。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用戶終端,其特征在于,
在對所述上行共享信道應用跳頻的情況下,所述特定值根據(jù)每一跳躍的上行共享信道的分配期間以及上行共享信道的映射類型中的至少一個而被定義為不同的值。
4.如權利要求1至權利要求3中任一項所述的用戶終端,其特征在于,
與不應用跳頻的情況對應地定義的所述特定值的最大值、和與應用跳頻的情況對應地定義的所述特定值的最大值不同。
5.一種用戶終端的無線通信方法,其特征在于,具有:
發(fā)送上行共享信道以及所述上行共享信道的解調用參考信號(DMRS)的步驟;以及
至少在RRC(無線資源控制(Radio Resource Control))連接設定前,基于特定值以及所述上行共享信道的分配期間,決定所述DMRS的分配的步驟,
所述特定值按上行共享信道的每個映射類型、以及有無應用跳頻的至少一個,被分開地定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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