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回收鋰離子蓄電池的方法在審
| 申請號: | 201880089815.8 | 申請日: | 2018-02-19 |
| 公開(公告)號: | CN111801840A | 公開(公告)日: | 2020-10-20 |
| 發明(設計)人: | M·施密特;M·格克里茨;D·帕索爾德-朗格;F·格貝爾;H·維諾德;P·米勒 | 申請(專利權)人: | 維克波勒股份有限公司;wks技術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H01M10/54 | 分類號: | H01M10/54 |
| 代理公司: | 中國專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 72001 | 代理人: | 張華;邵長準 |
| 地址: | 德國*** | 國省代碼: | 暫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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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回收 鋰離子 蓄電池 方法 | ||
1.用于回收鋰離子蓄電池的方法,所述鋰離子蓄電池具有至少一個陰極和陽極,并且所述陰極由基材和布置在其上的活性材料制成,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至少包括回收鋰離子蓄電池的陰極的方法步驟,其中所述陰極經受在水或水性鹽溶液中的處理,以使活性物質從陰極的基材上脫離。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回收鋰離子蓄電池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處理在水性鹽溶液中進行,所述水性鹽溶液優選基于碳酸氫鈉溶液。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回收鋰離子蓄電池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水性鹽溶液包含0.1至2 mol/l的堿金屬鋰、鈉或鉀或者堿土金屬鎂、鈣或鋇的碳酸氫鹽。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回收鋰離子蓄電池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處理在水性鹽溶液中在10至60攝氏度的溫度下進行。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回收鋰離子蓄電池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在水或水性鹽溶液中處理之前,通過上游的方法,尤其優選真空蒸發,分離出粘附在經涂覆的陽極箔和陰極箔上的電解質成分,并分開地輸送給再使用。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回收鋰離子蓄電池的方法, 其特征在于,選擇待處理的電極材料與水或水性鹽溶液的比率,使得形成的電解質或導電鹽的分解產物完全被水相吸收,而沒有形成有毒或對環境有害的氣態廢物。
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回收鋰離子蓄電池的方法, 其特征在于,所述鋰離子蓄電池具有陰極(NMC陰極),其活性材料基于鋰-鎳-鈷-錳。
8.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回收鋰離子蓄電池的方法, 其特征在于,所述鋰離子蓄電池具有陽極,所述陽極基于碳(石墨),并且這些陽極各自具有扁平的基本形狀。
9.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回收鋰離子蓄電池的方法, 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包括通過分揀陽極和陰極來拆解多層構建的鋰離子蓄電池的方法步驟。
10.根據權利要求9所述的用于回收鋰離子蓄電池的方法, 其特征在于,所述拆解機械進行。
11.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回收鋰離子蓄電池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在事先將鋰離子蓄電池機械拆解和分類之后,使陽極和陰極分離地經受在水或水性鹽溶液中的處理,結果,使陽極活性材料和陰極活性材料以高收率從電極基材上脫離。
12.根據權利要求1-11中任一項所述的方法獲得的鋰離子蓄電池的陰極的活性材料和/或基材。
13.根據權利要求1-11中任一項所述的方法獲得的鋰離子蓄電池的陽極的活性材料和/或基材。
14.用于根據權利要求1至11中至少一項所述的方法回收鋰離子蓄電池的設備,其中所述設備包含至少一個用于回收鋰離子蓄電池的陰極(箔23)的活性材料和/或基材的單元。
15.根據權利要求14所述的用于回收鋰離子蓄電池的設備,其中所述設備包含至少一個用于回收鋰離子蓄電池的陽極的活性材料和/或基材的單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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