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用于排出能流動的物質的裝置有效
| 申請號: | 201880087551.2 | 申請日: | 2018-12-04 |
| 公開(公告)號: | CN111629775B | 公開(公告)日: | 2023-04-04 |
| 發明(設計)人: | 安德里斯·海默;阿爾伯托·C.·索加羅;塞巴斯蒂安·塞茨 | 申請(專利權)人: | 安德里斯·海默;阿爾伯托·C.·索加羅;塞巴斯蒂安·塞茨 |
| 主分類號: | A61M35/00 | 分類號: | A61M35/00;A61J1/06;B67B7/92;B01F35/75;A61B17/00 |
| 代理公司: | 北京清亦華知識產權代理事務所(普通合伙) 11201 | 代理人: | 宋融冰 |
| 地址: | 德國*** | 國省代碼: | 暫無信息 |
| 權利要求書: | 查看更多 | 說明書: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用于 排出 流動 物質 裝置 | ||
本發明涉及一種用于排出能流動的物質的裝置,其包括激活機構(120、120'、120”、120”'、120””、220、220”、220”'、320、520、620、720、820、820'、920、1020、1020'、1020”)和本體(112、112'、112”、112”'、112””、212、212'、212”、212”'、312、412、412'、512、612、712、812、812'、912、1012、1012'、1012”),該本體在第一端部具有排出開口(118、518、618、718),并形成容納腔,可破碎的膠囊(22、22a、22b)布置在該容納腔中。所述膠囊(22、22a、22b)包括兩個分別帶有尖端(24、24a、24b、26、26a、26b)的端部。通過觸動所述激活機構(120、120'、120”、120”'、120””、220、220”、220”'、320、520、620、720、820、820'、920、1020、1020'、1020”)可使得兩個尖端(24、24a、24b、26、26a、26b)中的至少一個尖端斷開,從而可排出能流動的物質。
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一種用于排出能流動的物質、特別是用于施加醫療物質、藥物物質、營養補充劑或化妝品的裝置。
背景技術
由實踐中已知一種具有內套管和外套管的裝置,在該裝置中設置了可破碎的膠囊,該裝置在端側設置有排出開口。在膠囊中含有能流動的物質,比如粘接劑。在經由排出開口施加能流動的物質之前,借助在軸向方向上作用的內套管將膠囊破碎,從而能流動的物質流經排出開口。
利用已知的裝置無法實現按規定施加或吸移能流動的物質。膠囊在裝置中也并非位置固定。
發明內容
因此,本發明的目的在于,提出一種用于排出能流動的物質的裝置,借助該裝置可按規定施加或排出起初在可破碎的膠囊中含有的能流動的物質,并且膠囊在裝置中的位置被固定。
根據本發明,該目的通過具有權利要求1的特征的裝置得以實現。
根據本發明因而提出一種用于排出能流動的物質、特別是用于施加醫療物質、藥物物質、營養補充劑或化妝品的裝置,其具有本體比如施加器套管。該本體在第一端部具有排出開口,并與壁區域形成容納腔,含有能流動的物質的可破碎的膠囊位于該容納腔中。在本體的第二端部設置了激活機構。膠囊在其兩端分別具有尖端,其中,通過觸動激活機構可使得兩個尖端中的至少一個尖端破碎,從而可以按規定排出或施加能流動的物質。
在一種有益的實施方式中,膠囊由玻璃構成。玻璃具有如下優點:它在化學上耐受很多物質,卻特別好地適合于容納醫療的或藥物的物質。
替代地,膠囊可以由可破碎的、在化學上耐受能流動的物質的塑料構成。
在一種特殊的實施方式中,膠囊在其兩端分別設置有給定斷裂部位,從而這兩端可以分別按固定從膠囊斷開。
在一種有利的實施方式中,膠囊通過激活機構,特別是通過在該激活機構上的凸起,和/或通過裝置本體本身的相應設計,在本體的容納腔中定位或者位置固定。由此確保膠囊的尖端正確地斷開,且在去除尖端之后可經由排出開口排出能流動的物質。
在一種替代的實施方式中,本體在第一端部具有端部區段,該端部區段特別是設計成縮窄部或變細部,通過該端部區段可以按規定排出或施加能流動的物質。
膠囊的第一尖端也可以設置在端部區段中,由此在空間上將膠囊定位在本體中,并且用戶可以將尖端斷開,而無需與該尖端直接接觸。
在一種有利的實施方式中,端部區段由彈性的、可壓斷的或可折斷的材料構成。通過端部區段的變形、壓斷或折斷,膠囊的設置在端部區段中的尖端斷開,從而在膠囊中含有的能流動的物質可以呈滴狀地或者按規定地予以施加。
端部區段可以是翻擺封閉件或魯爾-系統,和/或在背離本體的端部形成匙。端部區段也可以具有把持部件,由此用戶可以按簡單的方式將端部區段去除,進而將第一尖端去除。
該專利技術資料僅供研究查看技術是否侵權等信息,商用須獲得專利權人授權。該專利全部權利屬于安德里斯·海默;阿爾伯托·C.·索加羅;塞巴斯蒂安·塞茨,未經安德里斯·海默;阿爾伯托·C.·索加羅;塞巴斯蒂安·塞茨許可,擅自商用是侵權行為。如果您想購買此專利、獲得商業授權和技術合作,請聯系【客服】
本文鏈接:http://www.szxzyx.cn/pat/books/201880087551.2/2.html,轉載請聲明來源鉆瓜專利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