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折疊機物品夾,物品夾組件和折疊機衣物饋送方法在審
| 申請號: | 201880085212.0 | 申請日: | 2018-12-30 |
| 公開(公告)號: | CN111936692A | 公開(公告)日: | 2020-11-13 |
| 發明(設計)人: | Y·弗萊施曼;I·瑙爾;A·納姆;B·沙特 | 申請(專利權)人: | 弗迪梅特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D06F89/00 | 分類號: | D06F89/00;B25B5/00;B25B5/04;B25B5/16 |
| 代理公司: | 余姚德盛專利代理事務所(普通合伙) 33239 | 代理人: | 周積德 |
| 地址: | 美國加利*** | 國省代碼: | 暫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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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折疊機 物品 組件 衣物 饋送 方法 | ||
1.用于自動物品折疊機(10)的物品夾(16),包括:
主體(18),包括相對的主體前端和后端(20、22)以及在它們之間延伸的主體中間部分(24),所述主體前端(20)包括前主體樞軸(46),主體中間部分(24)包括中間主體樞軸(60),
位于前端的基爪(44);
在主體前端(20)處與所述基爪(44)相對的夾持爪(42),通過所述前主體樞軸(46)與所述主體(18)連接;以及
形成在所述主體前端(20)中的夾持凹槽(40);
其中
所述夾(16)還包括細長的驅動器(62),該細長的驅動器(62)構造成將力從所述主體后端(22)傳遞到所述夾持爪(42),該驅動器(62)通過不與主體(18)相連的前浮動樞軸(68)連接到夾持爪(42),并通過拉動機構(54)與所述中間主體樞軸(60)相連。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物品夾(16),其中,所述基爪(44)是靜態爪,其牢固地連接到所述主體(18)。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物品夾(16),其中,所述夾持爪(42)是主動爪,所述主動爪能圍繞所述前主體樞軸(46)相對于所述主體(18)旋轉。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物品夾(16),其中,所述夾持爪(42)還僅包括從所述主體前端(20)向外突出的單個剛性按壓桿。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物品夾(16),其中,所述驅動器(62)具有連接至后桿(74)的驅動器后端(66),并且所述后桿(74)通過后主體樞軸(72)連接至所述主體(18)。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物品夾(16),其中,所述后桿(74)在其最外部分包括摩擦減小部件(76)。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物品夾(16),其中,所述摩擦減小部件(76)是輪或軸承。
8.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物品夾(16),其中,所述摩擦減小部件(76)具有基于聚四氟乙烯的涂層。
9.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物品夾(16),其中,所述基爪和夾持爪(42、44)之一包括導電部件,所述導電部件構造成閉合內置于所述相對爪中的電路。
10.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物品夾(16),其中,所述按壓桿在被按壓的位置不干擾物品進出所述夾持凹槽(40)的運動。
11.根據前述權利要求1所述的物品夾(16),其中,所述夾持爪(42)具有構造成用于改善與所述物品的摩擦的高摩擦抓持表面。
1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物品夾(16),其中,所述拉動機構(54)是拉伸彈簧。
1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物品夾(16),其中,所述夾子(16)具有張開的操作位置,在該位置中,所述夾持爪(42)不與所述基爪(44)接觸;以及關閉的非工作位置,在該位置中,所述夾持爪(42)抵靠所述基爪(44)。
1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物品夾(16),其中,所述夾(16)是主夾(16A),其具有夾子長度(CL)、夾子寬度(CW)和范圍為1到4的主寬比(CL/CW)。
1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物品夾子(16),其中,所述夾(16)是主夾(16A),其具有夾子長度(CL)、夾子高度(CH)和范圍為1.3到6的主高比(CL/CH)。
1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物品夾(16),其中,所述夾(16)是副夾(16B),其具有夾子長度(CL)、夾子寬度(CW)和范圍為3到20的副寬比(CL/C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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