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制備功能性肝前體細胞或肝細胞或者功能性小腸上皮前體細胞或小腸上皮細胞的方法在審
| 申請號: | 201880083708.4 | 申請日: | 2018-12-27 |
| 公開(公告)號: | CN111727239A | 公開(公告)日: | 2020-09-29 |
| 發明(設計)人: | 梅澤明弘;清野透 | 申請(專利權)人: | 梅澤明弘 |
| 主分類號: | C12N5/071 | 分類號: | C12N5/071;C12N5/10;A61K35/407;A61P1/16;C12Q1/02 |
| 代理公司: | 北京英賽嘉華知識產權代理有限責任公司 11204 | 代理人: | 王達佐;洪欣 |
| 地址: | 日本*** | 國省代碼: | 暫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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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制備 功能 性肝前 體細胞 肝細胞 或者 小腸 上皮 上皮細胞 方法 | ||
1.一種制備功能性肝前體細胞或功能性肝細胞或者功能性小腸上皮前體細胞或功能性小腸上皮細胞的方法,其包括如下培養步驟:在抗生素存在下培養包含肝前體細胞或肝細胞或者小腸上皮前體細胞或小腸上皮細胞的分離細胞群。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分離細胞群是來自肝組織或小腸上皮組織的原代培養物。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分離細胞群是從干細胞分化誘導而成的。
4.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干細胞是胚胎干細胞(ES細胞)。
5.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干細胞是人工多能性干細胞(iPS細胞)。
6.如權利要求5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iPS細胞來自健康個體。
7.如權利要求5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iPS細胞來自藥物性肝損害患者或藥物性小腸損害患者。
8.如權利要求1~7中任一項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抗生素選自由嘌呤霉素、殺稻瘟菌素S、G418、潮霉素、腐草霉素以及腐草霉素D1所構成的組。
9.如權利要求1~8中任一項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抗生素是0.1μg/ml~100μg/ml的嘌呤霉素。
10.如權利要求1~9中任一項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培養步驟在肝分化誘導因子的存在下進行。
11.如權利要求10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肝分化誘導因子選自由細胞因子、細胞生長因子、ROCK抑制劑、MAPK抑制劑、ALK抑制劑以及細胞外基質所構成的組。
12.如權利要求1~11中任一項所述的方法,其還包括在氨的存在下培養所述分離細胞群的步驟。
13.一種功能性肝前體細胞或功能性肝細胞,其通過權利要求1~12中任一項所述的方法來獲得。
14.一種功能性小腸上皮前體細胞或功能性小腸上皮細胞,其通過權利要求1~12中任一項所述的方法來獲得。
15.一種包含功能性肝前體細胞的實質上均勻的分離細胞群,其中,CYP3A4在所述功能性肝前體細胞中的表達水平與其在HepaRG(注冊商標)細胞株中的表達水平相比至少增大5倍。
16.如權利要求15所述的分離細胞群,其中,所述功能性肝前體細胞以高于所述HepaRG(注冊商標)細胞株的水平來表達選自由甲胎蛋白、白蛋白、CYP1A2以及CYP2B6所構成的組中的至少一種。
17.如權利要求15或16所述的分離細胞群,其中,所述功能性肝前體細胞是CD44陽性和/或EpCAM陽性。
18.如權利要求15~17中任一項所述的分離細胞群,其中,所述分離細胞群被永生化。
19.一種功能性肝前體細胞,其以保藏編號BP-02591和/或BP-02592保藏于獨立行政法人制品評價技術基盤機構專利微生物保藏中心。
20.一種治療患有肝功能損害的對象的方法,其包括將權利要求15~18中任一項所述的分離細胞群給藥于所述對象的步驟。
21.一種用于治療肝功能損害的藥物組合物,其包含權利要求15~18中任一項所述的分離細胞群而成。
22.一種供試化合物的毒性評價方法,其包括:
(1)使通過將權利要求15~18中任一項所述的分離細胞群或者權利要求19中所述的功能性肝前體細胞進行分化誘導而獲得的功能性肝細胞與供試化合物進行接觸的步驟;以及
(2)分析所述功能性肝細胞的損害的程度的步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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