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卷揚機有效
| 申請號: | 201880079612.0 | 申請日: | 2018-10-04 |
| 公開(公告)號: | CN111465572B | 公開(公告)日: | 2022-08-16 |
| 發明(設計)人: | 小田井正樹;家重孝二;及川裕吾;井上智博 | 申請(專利權)人: | 株式會社日立產機系統 |
| 主分類號: | B66C13/06 | 分類號: | B66C13/06;B66C13/22;B66C17/00 |
| 代理公司: | 北京尚誠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11322 | 代理人: | 龍淳;梁霄穎 |
| 地址: | 日本*** | 國省代碼: | 暫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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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卷揚機 | ||
1.一種卷揚機,其特征在于,包括:
能夠由自動行進裝置運送的吊運車;
搭載于所述吊運車的起吊電動機;
安裝于所述起吊電動機的起吊滾筒;
安裝于所述起吊滾筒的繩索;
安裝于所述繩索的吊鉤;
控制所述繩索的提升和所述吊運車的運送的控制部,
所述控制部在利用所述吊鉤懸吊的吊裝物離開地面的離地動作之前,運送所述吊運車,
所述控制部具有以使得所述吊運車配置在所述吊裝物的鉛垂上方的方式,在所述離地動作之前使所述繩索張緊而運送所述吊運車的初始擺動降低功能,
所述控制部在使所述初始擺動降低功能工作時,
基于操作員的操作,在使利用所述起吊電動機進行的所述繩索的提升操作無效化的狀態下,對所述起吊電動機施加能夠將所述吊鉤提升的規定的轉矩,由此不使所述吊裝物離地地使所述繩索張緊而檢測出規定的狀態量,
基于檢測出的所述狀態量,使所述提升操作和所述吊運車的運送操作中的任一者的操作有效,
在基于所述狀態量解除了所述初始擺動降低功能時,使得能夠進行基于操作員的所述提升操作的、利用所述起吊電動機的所述繩索的提升,
在基于所述狀態量使所述提升操作有效時,使得能夠進行基于所述初始擺動降低功能的所述提升操作的、利用所述起吊電動機的對所述繩索的所述轉矩的施加,
在基于所述狀態量使所述吊運車的運送操作有效時,使得所述操作員操作的所述提升操作無效,基于所述操作員或所述初始擺動降低功能的所述運送操作,將所述吊運車向規定的方向運送。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卷揚機,其特征在于:
所述控制部檢測在所述離地動作時產生的所述吊裝物的初始擺動的初始擺動角作為所述狀態量,將所述吊運車在所述初始擺動角變小的方向上運送。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卷揚機,其特征在于:
所述控制部檢測所述繩索的長度作為所述狀態量,將所述吊運車在所述繩索的長度變小的方向上運送。
4.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卷揚機,其特征在于:
所述控制部檢測施加于所述繩索的張力作為所述狀態量,將所述吊運車在所述張力變小的方向上運送。
5.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卷揚機,其特征在于:
所述控制部檢測通過使所述繩索張緊而施加于所述吊運車的外力作為所述狀態量,將所述吊運車在所述外力變小的方向上運送。
6.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卷揚機,其特征在于:
所述控制部自動生成運送指令,自動地進行所述吊運車的運送。
7.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卷揚機,其特征在于:
還包括由操作員操作的操作終端,
所述控制部響應來自所述操作終端的操作信號,進行所述吊運車的運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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