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貫通部用耐火包覆件有效
| 申請號: | 201880078240.X | 申請日: | 2018-12-20 |
| 公開(公告)號: | CN111433417B | 公開(公告)日: | 2021-11-09 |
| 發明(設計)人: | 茶谷友希子;關真理子;蛇石貴宏;黑田瑛一;大內涉;山下琢治;山片浩司 | 申請(專利權)人: | 吉野石膏株式會社 |
| 主分類號: | E04B1/94 | 分類號: | E04B1/94;F16L5/04 |
| 代理公司: | 北京林達劉知識產權代理事務所(普通合伙) 11277 | 代理人: | 劉新宇;張會華 |
| 地址: | 日本*** | 國省代碼: | 暫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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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貫通 耐火 包覆件 | ||
一種貫通部用耐火包覆件(10),在作為構成木造建筑物的耐火構造件的耐火梁(20)設置被耐火包覆后的貫通部(11)時使用該貫通部用耐火包覆件(10),該貫通部用耐火包覆件(10)通過將由石膏板(13)形成的多個石膏板片(13a)在沿厚度方向層疊了的狀態下一體化接合而形成為筒狀。貫通部用耐火包覆件(10)通過將自厚度為9.5mm~25.5mm的市售的石膏板13切出的多個優選環狀的石膏板片(13a)優選使用卡釘(14)等固定用金屬件進行相互固定,從而在沿厚度方向層疊了的狀態下一體化接合而形成為筒狀。
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一種貫通部用耐火包覆件,特別是涉及一種在木造建筑物設置被耐火包覆后的通孔時使用的貫通部用耐火包覆件。
背景技術
在木造建筑物的內部產生火災時,為了將火災限制在一定的范圍內而不使其向其他處擴大,優選設置防火分區。防火分區是利用耐火構造的地板、墻壁、頂棚、防火門等將建筑物分隔為幾個部分而成的分區,且該防火分區通過被配置于周圍的耐火構造的地板、墻壁、頂棚、防火門等壁體(以下,稱作“防火分區體”。)包圍而形成。另外,有時需要在這些周圍的防火分區體設置供配管、布線等通過的貫通部,作為用于在防火分區體形成貫通部的構造,通常使用例如圖6的(a)、圖6的(b)所示那樣的結構。
在用于在圖6的(a)、圖6的(b)所示的防火分區體形成貫通部的構造中,在墻壁、地板的想要設置貫通部的部位,預先組裝木框50,利用石膏板等耐火包覆件51來包覆木框50的內周,且將石膏板等耐火包覆件52安裝于貫通部的周圍的墻壁的表面、地板的表面,使由氯乙烯、鋼等形成的管構件53優選在被承接件54支承的狀態下通過木框50的內側,由此形成基于管構件53的貫通部。
另外,例如,在日本的木造建筑物中,如傳統上使木制的梁、柱露出的明柱墻結構法(日文:真壁造)那樣,使作為構造件的木制的梁、柱的木材的表面暴露在室內而露出的設計正受到追捧。在使這些木制的梁、柱的木材的表面暴露于室內而露出的設計中,通過進行抗火設計(日文:燃え代設計),能夠得到期望的耐火性,但在這樣的被進行了抗火設計的梁、柱形成貫通部的情況下,會在貫通部的部分失去耐火性,火災自貫通部向周圍延燒,由此,容易對被進行了抗火設計的梁、柱的負荷支承層的支承力造成影響。因此,提出了使火災不會從貫通部向周圍延燒的、具有耐火性的木制的結構構件(例如參照專利文獻1)。
在專利文獻1的木制的結構構件中,將對貫通梁的貫通部的內周面進行覆蓋且例如由砂漿形成的管構件作為止燃部貫穿地設置于貫通部,且在貫通部的內周面與管構件的外周面之間的間隙填充砂漿等具有耐火性的材料的填充件。另外,在專利文獻1中記載了:作為能夠吸收可形成止燃部的熱的熱容量較大的材料,除了使用砂漿之外,還能夠使用石膏、硅酸鈣等。
專利文獻1:日本特許第6014320號公報
發明內容
然而,在以使火災不從上述以往的貫通部向周圍延燒的方式設置的貫通部的耐火包覆構造中,設于貫通部的管構件是通過將作為止燃材料的例如砂漿、石膏、硅酸鈣等注入筒狀的模具中并使其凝固而形成的,因此,尺寸精度不足,特別是在對貫通木造建筑物的耐火構造件的貫通部進行耐火包覆時,有時難以以恰好地嵌入貫通部的方式進行安裝。
另外,由于需要與貫通部的形狀相應地,每次形成成形用的筒狀的模具,因此制作成本變高。
本發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能夠簡單且低成本地對貫通部進行耐火包覆的貫通部用耐火包覆件,該貫通部用耐火包覆件能夠精度良好且廉價地形成設于木造建筑物的貫通部且作為止燃層發揮功能的耐火包覆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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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04B 一般建筑物構造;墻,例如,間壁墻;屋頂;樓板;頂棚;建筑物的隔絕或其他防護
E04B1-00 一般構造;不限于墻,例如,間壁墻,或樓板或頂棚或屋頂中任何一種結構
E04B1-02 .主要由承重的塊狀或板狀構件構成的結構
E04B1-16 .堆料結構,例如混凝土在現場以澆制或類似方法成型的結構,同時利用或不利用附加構件,例如,永久性結構、由承重材料覆蓋的基礎
E04B1-18 .包含長形承重部件的結構,例如,包含柱,大梁,骨架
E04B1-32 .拱形結構;穹窿頂的結構;折板結構
E04B1-34 .特種結構,例如,用由桅桿結構或封閉的電梯井或樓梯間等塔式結構支承的懸吊或懸臂桿件;與彈性穩定性有關的特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