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電動驅動摩托車有效
| 申請號: | 201880071693.X | 申請日: | 2018-10-30 |
| 公開(公告)號: | CN111433114B | 公開(公告)日: | 2022-03-15 |
| 發明(設計)人: | 盧卡·卡爾米尼亞尼;保羅·卡波澤拉;朱利·坎蒂尼;沃爾特·馬里奧蒂 | 申請(專利權)人: | 比亞喬公司 |
| 主分類號: | B62J1/12 | 分類號: | B62J1/12 |
| 代理公司: | 北京集佳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11227 | 代理人: | 黃霖;李新燕 |
| 地址: | 意大利*** | 國省代碼: | 暫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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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電動 驅動 摩托車 | ||
1.一種電動驅動摩托車(100),包括:
·前部部分,所述前部部分包括一個或多個前車輪(103)和把手(104);
·后部部分,所述后部部分包括車座(101)、布置在所述車座(101)
下方的外殼本體(107)以及布置在所述外殼本體(107)下方的后車輪(105);
·中間部分(108),所述中間部分(108)延伸成作為所述前部部分與所述后部部分之間的連接件;
·電動驅動單元(8),所述電動驅動單元(8)借助于變速器單元連接至所述后車輪;以及
·電力供應單元,所述電力供應單元給所述電動驅動單元供電并且至少包括電池單元(15;115),
其中,所述電池單元(15;115)定形狀成具有多面體形狀,所述多面體形狀至少包括相對于與所述摩托車(100)的前后方向正交的豎向平面傾斜的第一傾斜側部(28),其中,所述電池單元(115)占據布置在所述車座(101)下方的頭盔攜帶室(11)下方的位置,并且其中,所述電池單元(115)在存在于所述外殼本體(107)中的容納空間的其自身部分中從一側橫向地延伸至另一側。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摩托車(100),其中,所述電池單元(15;115)包括限定容納空間的外殼和布置在所述容納空間中的多個電池元件,其中,所述外殼是流體密封的外殼。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摩托車(100),其中,所述第一傾斜側部(28)是后側部,并且所述第一傾斜側部(28)面朝所述后車輪(105)。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摩托車(100),其中,所述后側部(28)鄰近于所述后車輪(105)的上部部分,并且所述后側部(28)在所述后側部(28)的頂部沿后部方向移位的情況下傾斜。
5.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摩托車(100),其中,所述后側部(28)大致平行于與所述后車輪(105)的上部區域相切的線。
6.根據權利要求2、3或4所述的摩托車(100),其中,所述電池單元具有與所述第一傾斜側部(28)相對的第二傾斜側部(29),所述第二傾斜側部(29)面朝所述摩托車(100)的所述中間部分,并且所述第二傾斜側部(29)結果是被定形狀成在與所述中間部分連接的區域中遵循所述外殼本體(107)的輪廓形狀。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摩托車(100),其中,所述第一傾斜側部(28)和所述第二傾斜側部(29)彼此之間大致平行。
8.根據權利要求1至5中的任一項所述的摩托車(100),其中,所述電池單元(15;115)的縱向截面具有平行四邊形形狀。
9.根據權利要求1至5中的任一項所述的摩托車(100),其中,所述電池單元(15;115)的上側部(30)是水平的、平坦的并且鄰近于布置在所述車座(101)下方的頭盔攜帶室(11)的底部壁(12)。
10.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摩托車(100),其中,所述電池單元(15;115)的下側部(31)鄰近于后叉(1)。
11.根據權利要求1至5中的任一項所述的摩托車(100),其中,在電池單元(15;115)與后車輪(105)之間布置有擋泥板隔板(32)。
12.根據權利要求1至5中的任一項所述的摩托車(100),其中,所述電池單元(15;115)的容器(16)的側部壁是能夠移除的,以用于取出內部電池元件(17)。
13.根據權利要求1至5中的任一項所述的摩托車(100),其中,所述外殼本體(107)和所述電池單元(15;115)構造成允許通過所述外殼本體(107)的安置有所述頭盔攜帶室(11)的開口將所述電池單元(15;115)取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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