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fā)明專利]用于一次性使用容器的可插入組件在審
| 申請?zhí)枺?/td> | 201880070906.7 | 申請日: | 2018-12-12 |
| 公開(公告)號: | CN111295440A | 公開(公告)日: | 2020-06-16 |
| 發(fā)明(設(shè)計)人: | 弗蘭克·馬喬里 | 申請(專利權(quán))人: | 賽多利斯司特蒂姆生物工藝公司 |
| 主分類號: | C12M1/00 | 分類號: | C12M1/00;C12M1/34 |
| 代理公司: | 北京英賽嘉華知識產(chǎn)權(quán)代理有限責任公司 11204 | 代理人: | 王達佐;洪欣 |
| 地址: | 德國*** | 國省代碼: | 暫無信息 |
| 權(quán)利要求書: | 查看更多 | 說明書: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關(guān)鍵詞: | 用于 一次性 使用 容器 插入 組件 | ||
1.組裝體,包括:
一次性使用滅菌袋,其用于容納生物材料,其中所述一次性使用滅菌袋包括至少一個插入口;和
至少一個可插入組件,其被配置為經(jīng)所述至少一個插入口插入所述一次性使用滅菌袋內(nèi),其中所述至少一個可插入組件包括:
定位單元,其用于相對所述一次性使用滅菌袋定位所述可插入組件;和
用于操縱所述生物材料的處理單元和感應(yīng)單元中的至少一個。
2.如權(quán)利要求1所述的組裝體,其中所述插入口提供有無菌連接器,所述無菌連接器被配置為使得能夠?qū)⑺鲋辽僖粋€可插入組件無菌轉(zhuǎn)移至所述一次性使用滅菌袋內(nèi)。
3.如權(quán)利要求1或2所述的組裝體,其中所述至少一個可插入組件還包括處理單元,所述處理單元被配置為自主控制處理單元和感應(yīng)單元中的至少一個的操作。
4.如權(quán)利要求1-3中任一項所述的組裝體,其中所述至少一個可插入組件還包括通信單元,其被配置為使得能夠在所述至少一個可插入組件與所述組裝體外部的至少一個裝置之間進行通信。
5.如權(quán)利要求1-4中任一項所述的組裝體,其中所述至少一個可插入組件為多個可插入組件。
6.如權(quán)利要求5所述的組裝體,其中所述多個可插入組件中的至少兩個還包括被配置為使得能夠在所述可插入組件之間進行通信的通信單元。
7.如權(quán)利要求1-6中任一項所述的組裝體,其中所述一次性使用滅菌袋還包括接合單元,并且所述至少一個可插入組件還包括被配置為與所述接合單元接合的連接單元。
8.如權(quán)利要求7所述的組裝體,其中所述接合單元被配置為提供所述可插入組件與所述組裝體外部的一個或多個無菌連接。
9.如權(quán)利要求1-8中任一項所述的組裝體,其中所述定位單元包括以下中的至少一個:被配置為引導所述可插入組件的移動的動態(tài)元件,以及被配置為維持所述可插入組件處于給定位置的靜態(tài)元件。
10.如權(quán)利要求9所述的組裝體,其中所述靜態(tài)元件是充滿壓縮氣體的浮力裝置。
11.如權(quán)利要求1-10中任一項所述的組裝體,其中所述定位單元被配置為自主地定位所述可插入組件。
12.如權(quán)利要求1-11中任一項所述的組裝體,其中所述可插入組件是可滅菌的,并且所述一次性使用滅菌袋被配置為使用第一滅菌方法進行滅菌。
13.如權(quán)利要求12所述的組裝體,其中所述可插入組件被配置為使用第二滅菌方法與所述一次性使用袋分開進行滅菌,所述第二滅菌方法不同于所述第一滅菌方法。
14.如權(quán)利要求12所述的組裝體,其中所述可插入組件還包括主體和至少一個分隔式容器,所述主體被配置為使用所述第一滅菌方法進行滅菌,所述分隔式容器被配置為使用第二滅菌方法進行滅菌,并且其中:
所述第二滅菌方法不同于所述第一滅菌方法;
所述至少一個分隔式容器被配置為裝入對所述第一滅菌方法敏感的元件;
所述至少一個分隔式容器被配置為在滅菌后通過無菌地插入所述可插入組件中而嵌入其中。
15.如權(quán)利要求14所述的組裝體,其中所述至少一個分隔式容器被配置為可重復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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