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防霧性玻璃物品有效
| 申請號: | 201880068768.9 | 申請日: | 2018-10-12 |
| 公開(公告)號: | CN111247107B | 公開(公告)日: | 2022-09-23 |
| 發明(設計)人: | 野田和良;木村壯志 | 申請(專利權)人: | AGC株式會社 |
| 主分類號: | C03C17/32 | 分類號: | C03C17/32;B32B17/10;B60S1/02;B60J1/00 |
| 代理公司: | 北京集佳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11227 | 代理人: | 李書慧;趙青 |
| 地址: | 日本*** | 國省代碼: | 暫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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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防霧性 玻璃 物品 | ||
本發明提供防霧性玻璃物品,該防霧性玻璃物品具有適合實際使用的防霧性,特別是具有在外部氣溫低的環境下汽車開始行駛時到起霧發生為止能夠確保足夠的時間的等級的防霧性。上述防霧性玻璃物品具有玻璃板和在上述玻璃板的至少一部分表面的吸水層,上述吸水層的飽和吸水量為200mg/cm3以上,厚度為2~50μm,并且根據JIS K 7209規定的方法在溫度0℃測定的水分擴散系數為8×10-14m2/s以上。
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防霧性玻璃物品,涉及適合于實際使用、特別是搭載于汽車等車輛時的實際使用的防霧性玻璃物品。
背景技術
對于汽車等車輛用的窗玻璃、建筑物的窗玻璃等在室外用途中使用的窗玻璃,已知玻璃表面為露點溫度以下的情況下附著微小的水滴而透明性受損,產生所謂的“起霧”的現象。為了防止發生起霧,例如,已知在窗玻璃的室內側表面設置吸水性樹脂層而將附著于該表面的微小水滴吸水除去的防霧性玻璃物品(例如,參照專利文獻1、2)。
然而,這些專利文獻記載的防霧性玻璃物品中,并未公開具有適合實際使用的防霧性,例如,具有在外部氣溫低的環境下汽車開始行駛時到發生起霧為止能夠確保足夠的時間的等級的防霧性的防霧性玻璃物品。
現有技術文獻
專利文獻
專利文獻1:國際公開第2013/089165號
專利文獻2:國際公開第2013/183441號
發明內容
本發明是根據上述觀點而進行的,其課題在于提供一種防霧性玻璃物品,該防霧性玻璃物品具有適合實際使用的防霧性,特別是具有在外部氣溫低的環境下汽車開始行駛時到發生起霧為止能夠確保足夠的時間的等級的防霧性。
本發明的防霧性玻璃物品是具有玻璃板和在上述玻璃板的至少一部分表面的吸水層的防霧性玻璃物品,上述吸水層的飽和吸水量為200mg/cm3以上,厚度為2~50μm,且根據JIS K 7209規定的方法在溫度0℃測定的水分擴散系數為8×10-14m2/s以上。
根據本發明,能夠提供一種防霧性玻璃物品,該防霧性玻璃物品具有適合實際使用的防霧性、特別是具有在外部氣溫低的環境下汽車開始行駛時到發生起霧為止能夠確保足夠的時間的等級的防霧性。
具體實施方式
以下對本發明的實施方式進行說明。應予說明,本發明不限于這些實施方式,可以在不脫離本發明的主旨和范圍的情況下對這些實施方式進行變更或者變形。表示數值范圍的“~”意味著包含記載在其前后的數值作為下限值和上限值。
本發明的防霧性玻璃物品具有玻璃板,在該玻璃板的至少一部分表面具有滿足以下的(1a)~(3a)的要件的吸水層。
(1a)飽和吸水量為200mg/cm3以上。
(2a)厚度為2~50μm。
(3a)根據JIS K 7209規定的方法在溫度0℃測定的水分擴散系數為8×10-14m2/s以上。以下,將根據JIS K 7209規定的方法在溫度0℃測定的水分擴散系數稱為“水分擴散系數D”。
本發明的防霧性玻璃物品通過吸水層滿足(1a)~(3a)的要件而能夠實現適合實際使用的防霧性。具體而言,能夠實現在外部氣溫低的環境下汽車開始行駛時到發生起霧為止能夠確保足夠的時間的等級的防霧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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