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fā)明專利]孔鋸在審
| 申請?zhí)枺?/td> | 201880062310.2 | 申請日: | 2018-08-07 |
| 公開(公告)號: | CN111212712A | 公開(公告)日: | 2020-05-29 |
| 發(fā)明(設計)人: | 簡·安德斯·福塞爾 | 申請(專利權)人: | 簡·安德斯·福塞爾 |
| 主分類號: | B28D1/04 | 分類號: | B28D1/04;B23B51/04;B23D5/02;B24D7/02;B28D1/14 |
| 代理公司: | 北京德琦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11018 | 代理人: | 張紅霞;王誠華 |
| 地址: | 瑞典*** | 國省代碼: | 暫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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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孔鋸 | ||
1.一種孔鋸(1),包括在縱向方向(Z)上具有擴展部的圓柱形單元(2),所述圓柱形單元(2)圍繞中心軸線旋轉對稱,所述中心軸線在所述縱向方向(Z)上具有擴展部,所述圓柱形單元(2)在一端附接至安裝設備(3)并且在相反端具有加工刃(4),其特征在于,所述圓柱形單元(2)由均質材料制成,該均質材料被提供用于經由所述加工刃(4)通過研磨來加工待打孔的材料,其中所述加工刃(4)將所述圓柱形單元(2)的內部(5)和外部(6)互連,其中所述加工刃(4)和所述安裝設備(3)之間的距離由于在加工過程中所述圓柱形單元(2)中的材料被磨損而減小,但是其中只要保留所述圓柱形單元(2)的圓柱形部分,則所述加工刃(4)具有相同特性,而與所述加工刃(4)和所述安裝設備(3)之間的距離無關。
2.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孔鋸(1),其中,所述孔鋸(1)包括提供在所述圓柱形單元(2)的旋轉中心的導向鉆(7),其中,所述導向鉆(7)在所述縱向方向上具有的長度超過所述圓柱形單元(2)的長度。
3.根據(jù)權利要求2所述的孔鋸(1),其中,所述安裝設備(3)包括用于所述導向鉆(7)的附接設備(8)。
4.根據(jù)權利要求3所述的孔鋸(1),其中,所述附接設備(8)被提供用于永久性地附接所述導向鉆(7),或者其中,所述附接設備(3)被提供用于可移除地附接所述導向鉆(7)。
5.根據(jù)前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孔鋸(1),其中,所述安裝設備(3)包括加強部分(10),所述加強部分將所述圓柱形單元(2)連接到所述附接設備(8)。
6.根據(jù)前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孔鋸(1),其中,所述圓柱形單元(2)包括折疊側(12),所述折疊側(12)構成與所述安裝設備(3)連接的端部(12)。
7.根據(jù)前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孔鋸(1),其中,所述圓柱形單元(2)包括研磨料和用于粘結所述研磨料的粘合劑。
8.根據(jù)前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孔鋸(1),其中,所述圓柱形單元(2)包括臂狀部。
9.根據(jù)前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孔鋸(1),其中,所述安裝設備(3)和所述圓柱形單元(2)包括導向銷(16)和導向部(15),所述導向銷和所述導向部被提供用于匹配所述圓柱形單元(2),以附接到所述安裝設備(3)從而能夠與所述安裝設備(3)一同旋轉。
10.根據(jù)前述權利要求中的任一項所述的孔鋸(1),其中,所述安裝設備(3)包括穩(wěn)定設備(18),所述穩(wěn)定設備在所述安裝設備(3)中將所述圓柱形單元(2)固定就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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