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無血管或者少血管的微腫瘤的治療在審
| 申請號: | 201880058329.X | 申請日: | 2018-07-04 |
| 公開(公告)號: | CN111065381A | 公開(公告)日: | 2020-04-24 |
| 發明(設計)人: | 倪以成 | 申請(專利權)人: | 魯汶天主教大學 |
| 主分類號: | A61K31/09 | 分類號: | A61K31/09;A61K31/44;A61K31/661;A61P35/04;A61K31/34;A61K31/343;A61K31/4184 |
| 代理公司: | 廣州華進聯合專利商標代理有限公司 44224 | 代理人: | 劉培培 |
| 地址: | 比利*** | 國省代碼: | 暫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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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血管 或者 腫瘤 治療 | ||
1.一種血管阻斷劑(VDA)或其鹽或溶劑化物或前體藥物,用于治療直徑在20mm以下的無血管或者少血管的微腫瘤。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血管阻斷劑(VDA)或其鹽或溶劑化物或前體藥物,用于治療無血管的腫瘤。
3.根據權利要求1或者權利要求2所述的用于治療微腫瘤的血管阻斷劑(VDA)或其鹽或溶劑化物或前體藥物,其特征在于,所述腫瘤發生在內臟器官內,例如發生在肝臟、脾臟、腎臟或肺臟內。
4.根據權利要求1至3中任一項所述的用于治療微腫瘤的血管阻斷劑(VDA)或其鹽或溶劑化物或前體藥物,其特征在于,所述腫瘤發生在硬化的肝臟組織內。
5.根據權利要求1至4中任一項所述的用于治療微腫瘤的血管阻斷劑(VDA)或其鹽或溶劑化物或前體藥物,其特征在于,所述腫瘤是人體腫瘤,所述人體腫瘤的直徑在1mm至10mm之間。
6.根據權利要求1至5中任一項所述的用于治療微腫瘤的血管阻斷劑(VDA)或其鹽或溶劑化物或前體藥物,其特征在于,所述腫瘤是由修訂的四級Edmondson-Steiner體系所定義的I至IV級腫瘤。
7.根據權利要求1至6中任一項所述的用于治療微腫瘤的血管阻斷劑(VDA)或其鹽或溶劑化物或前體藥物,其特征在于,所述腫瘤是由修訂的四級Edmondson-Steiner體系所定義的I級或者II級腫瘤。
8.根據權利要求1至7中任一項所述的用于治療微腫瘤的血管阻斷劑(VDA)或其鹽或溶劑化物或前體藥物,其特征在于,所述腫瘤是癌,例如原發性肝細胞癌(HCC),或者所述腫瘤是肉瘤,例如橫紋肌肉瘤。
9.根據權利要求1至8中任一項所述的用于治療微腫瘤的血管阻斷劑(VDA)或其鹽或溶劑化物或前體藥物,其特征在于,所述血管阻斷劑是結合微管蛋白的芪類化合物或者微管蛋白的二氫芪類化合物。
10.根據權利要求1至9中任一項所述的用于治療微腫瘤的血管阻斷劑(VDA)或其鹽或溶劑化物或前體藥物,其特征在于,所述血管阻斷劑是康普瑞汀A-4(CA4)、ZD6162或者STA-9584或者它們的前體藥物、鹽或者溶劑化物。
11.根據權利要求1至10中任一項所述的用于治療微腫瘤的血管阻斷劑(VDA)或其鹽或溶劑化物或前體藥物,與輔助療法聯合使用。
12.根據權利要求1至10中任一項所述的用于治療微腫瘤的血管阻斷劑(VDA)或其鹽或溶劑化物或前體藥物,其特征在于,所述輔助療法包括靶向壞死的組織的治療劑的血管內給藥。
13.根據權利要求12所述的用于治療微腫瘤的血管阻斷劑(VDA)或其鹽或溶劑化物或前體藥物,其特征在于,所述治療劑是放射治療劑,例如碘-131標記的金絲桃素。
14.一種治療無血管或者少血管的腫瘤的方法,所述腫瘤的直徑小于20mm,所述方法包括步驟:給藥有效量的血管阻斷劑(VDA)或其鹽或溶劑化物或前體藥物。
15.根據權利要求14所述的方法,所述方法與有效的輔助療法聯合使用,或者在所述方法之后跟隨有效的輔助療法。
16.根據權利要求15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輔助療法是在所述血管阻斷劑的給藥之后的一天,進行其他治療劑的血管內給藥。
17.根據權利要求16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其他治療劑是靶向壞死的組織的放射治療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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