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照明模塊在審
| 申請號: | 201880056868.X | 申請日: | 2018-08-28 |
| 公開(公告)號: | CN111051135A | 公開(公告)日: | 2020-04-21 |
| 發明(設計)人: | 多多良直樹 | 申請(專利權)人: | 株式會社小糸制作所 |
| 主分類號: | B60Q1/50 | 分類號: | B60Q1/50;B60J5/04;B60Q1/24;B60Q3/217;B60Q3/54;B60Q3/60;B60Q3/80 |
| 代理公司: | 北京信慧永光知識產權代理有限責任公司 11290 | 代理人: | 李成必;李雪春 |
| 地址: | 日本*** | 國省代碼: | 暫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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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照明 模塊 | ||
本發明提供一種照明模塊,降低在自動開閉乘降門開閉時的車輛使用者的不安,而且節省成本且小型。在具有對車輛(50)的自動開閉乘降門(51)的下方進行照明的足下照明燈(4)的照明模塊(1)中,設置有對車輛(50)的使用者告知自動開閉乘降門(51)的開閉狀態的門開閉狀態通知燈(5)。
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一種照明模塊,該照明模塊能夠降低自動開閉乘降門開閉時帶給車輛使用者的不安。
背景技術
近年來,為了克服人口過少地區的駕駛員不足、確保短距離的簡單移動手段,探討在目的城市無需駕駛員的全自動駕駛車輛的活用,另外,在這樣的車輛中,要求對使用者通知車輛的狀態來消除對于無人運用而感到的不安的技術。
作為該技術的一環,在專利文獻1中公開了通過向車輛的使用者傳遞接近的車輛本身檢測到車輛的使用者的印象從而能夠減弱與車輛接觸的不安感的技術,在專利文獻2中公開了檢測車輛的使用者并追隨其進行足下照明從而消除夜間乘降的車輛的使用者的不安感的技術。
現有技術文獻
專利文獻1:日本特開2016-166013號公報
專利文獻2:日本特開2017-24647號公報
在自動駕駛車輛中,由于沒有駕駛員,因此設想乘降用的車門也通過全自動開閉而動作。在這樣的情況下,自動駕駛車輛的使用者由于是無人化而無法與駕駛員取得交流,所以無法把握車門的開閉或者停止的時機,導致對于無法判斷能否乗車、乘降過程中自動開閉門關閉而被夾傷的事故等抱有不安。專利文獻1和2的發明在無法消除使用者對于這樣的自動開閉門的開閉所感到的不安方面存在問題。
發明內容
鑒于上述問題,本發明提供一種在降低車輛的自動開閉乘降門開閉時帶給車輛使用者的不安的節省成本且小型的照明模塊。
一種照明模塊,具有對車輛的自動開閉乘降門的下方進行照明的足下照明燈,該照明模塊設置有向車輛的使用者告知自動開閉乘降門的開閉狀態的門開閉狀態通知燈。
(作用)與足下照明燈共同一體設置于照明模塊的門開閉狀態通知燈向車輛的使用者通知與停止中或者動作中的自動開閉乘降門相關的動作時機以及動作狀態。
在照明模塊中,所述門開閉狀態通知燈以向車輛的使用者告知自動開閉乘降門的開門動作停止的乘降許可狀態亮燈滅燈。
(作用)門開閉狀態通知燈向車輛的使用者通知向帶自動開閉乘降門的車輛的乘降開始時機。
在照明模塊中,所述門開閉狀態通知燈以向車輛的使用者預先通知自動開閉乘降門開始關閉的關閉預告狀態亮燈滅燈。
(作用)門開閉狀態通知燈向帶自動開閉乘降門的車輛的使用者通知自動開閉乘降門開始關閉的時機。
在照明模塊中,所述門開閉狀態通知燈的光朝向車輛的外側和內側中的至少一方。
(作用)如果所述門開閉狀態通知燈的光朝向車輛的外側則作為乗車用的門開閉狀態通知燈發揮作用,如果朝向車輛的內側則作為下車用的門開閉狀態通知燈發揮作用,如果朝向內外雙方則兼作乗車以及下車用的門開閉狀態通知燈使用。
在照明模塊中,設置有檢測車輛的外側的人的檢測照相機。
(作用)門開閉狀態通知燈在對在車輛的外側等待乗車的車輛的使用者的檢測結果為基礎的時機進行動作。
根據本照明模塊,門開閉狀態通知燈向車輛的使用者告知與停止中或者動作中的自動開閉乘降門相關的動作時機以及動作狀態,由此能夠降低與自動開閉乘降門相關的車輛使用者的不安,門開閉狀態通知燈與足下燈設置于共同的照明模塊,從而與分別設置于各照明模塊的情況相比,能夠實現成本降低并且能夠減小在車輛中的設置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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