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表面清潔設備有效
| 申請號: | 201880053750.1 | 申請日: | 2018-06-15 |
| 公開(公告)號: | CN110944555B | 公開(公告)日: | 2021-04-16 |
| 發明(設計)人: | 西蒙·馬修·波厄爾;約瑟·卡塞拉 | 申請(專利權)人: | 創科(澳門離岸商業服務)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A47L5/24 | 分類號: | A47L5/24;A47L9/16;A47L9/28;A47L5/12;A47L9/10;A47L9/14;A47L9/24;A47L9/32 |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安倫律師事務所 11339 | 代理人: | 李瑞峰;劉晶婷 |
| 地址: | 中國*** | 國省代碼: | 澳門;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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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表面 清潔 設備 | ||
1.表面清潔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表面清潔設備包括:
殼體,所述殼體支撐:
抽吸源;
旋風分離器裝置,所述旋風分離器裝置用于將灰塵從含塵空氣中分離,其中所述旋風分離器裝置具有處于平面(Q1)中的延伸軸(A);
用戶可抓握手柄,所述用戶可抓握手柄具有延伸軸(C);
通道構件,所述通道構件用于將含塵空氣運送至灰塵分離裝置,所述通道構件具有延伸軸(B);
其中所述通道構件的延伸軸(B)和所述用戶可抓握手柄的延伸軸(C)處于平面(P1)中,而旋風分離器裝置的延伸軸(A)與平面(P1)相交;并且
其中所述旋風分離器裝置包括:
第一分離室,所述第一分離室與所述通道構件流體連接,用于將相對較粗的灰塵或碎屑從自所述通道構件接收的任何含塵空氣中分離;
入口,含塵空氣通過所述入口被吸入所述第一分離室;
第一集塵室,所述第一集塵室用于接收被所述第一分離室分離的灰塵;
罩;
出口,較干凈的空氣通過所述出口離開所述第一分離室;
擋板,所述擋板位于所述第一集塵室內并處于平面(R1)中;并且
其中,在側視圖中,平面(Q1)垂直于豎直線而所述擋板被置于平面(Q1)上方,這使得在常規使用中所述第一集塵室中收集的灰塵在達到所述擋板之前先達到平面(Q1)。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表面清潔設備,其特征在于,在側視圖中,所述第一分離室的入口位于平面(Q1)下方,并且其中平面(Q1)和平面(R1)之間形成的角度為30度到60度。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表面清潔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角度為35度到55度。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表面清潔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角度為40度到45度。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表面清潔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角度為43度。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表面清潔設備,其特征在于,在側視圖中,所述第一分離室的入口位于平面(Q1)上方,并且其中平面(Q1)和平面(R1)之間形成的角度為120度到150度。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表面清潔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角度為125度到145度。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表面清潔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角度為130度到135度。
9.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表面清潔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角度為133度。
10.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表面清潔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集塵室包括大致圓柱形部分,并且所述擋板與所述大致圓柱形部分相連或抵接。
11.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表面清潔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設備包括蓋,所述蓋限定了所述第一集塵室的向內端壁。
12.根據權利要求11所述的表面清潔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擋板被設置于所述蓋上。
13.根據權利要求12所述的表面清潔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擋板作為所述蓋的一部分一體成型。
1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表面清潔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分離室的大致圓柱形部分具有高度Hc,并且其中所述擋板從所述第一集塵室蓋的端壁向上延伸高度Bh,其中比率Hc:Bh被限定于以下范圍中:
1.4:1 ≤ Hc:Bh≤ 1.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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