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具有可致動的排氣渦輪機的排氣引導裝置在審
| 申請號: | 201880053141.6 | 申請日: | 2018-09-14 |
| 公開(公告)號: | CN111033013A | 公開(公告)日: | 2020-04-17 |
| 發明(設計)人: | A·海尼施;D·C·萊因霍斯;C·羅伊萊因 | 申請(專利權)人: | 寶馬股份公司 |
| 主分類號: | F02B39/10 | 分類號: | F02B39/10;F02D41/00 |
| 代理公司: | 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專利商標事務所 11038 | 代理人: | 邵靜玥 |
| 地址: | 德國*** | 國省代碼: | 暫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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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具有 可致動 排氣 渦輪機 引導 裝置 | ||
1.用于機動車的內燃機(2)的排氣引導裝置(10),該排氣引導裝置具有:
-排氣歧管(34),
-在排氣流中設置在所述排氣歧管下游的排氣渦輪機(20),該排氣渦輪機具有用于匹配該排氣渦輪機的運行模式的電機(26),
-在排氣流中設置在所述排氣渦輪機下游的后處理輸送裝置(42),以及
-控制裝置(50),該控制裝置設計用于根據內燃機的運行情況來操控所述電機的運行模式,
其特征在于,該排氣引導裝置具有溫度檢測裝置(44、46、48),該溫度檢測裝置設計用于在該排氣引導裝置(10)中的至少一個預先確定的位置(T3、T4)處檢測排氣溫度,其中,所述控制裝置(50)設計用于根據所檢測到的排氣溫度的特征值來轉換所述電機(26)的運行模式。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排氣引導裝置(10),其特征在于,所述控制裝置(50)設計用于將所述電機(26)在電動機運行方式、回收運行方式以及必要時中性運行方式之間進行轉換。
3.根據前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排氣引導裝置(10),其特征在于,所述溫度檢測裝置(44、46、48)設計成檢測在排氣流中在所述排氣渦輪機(20)上游和/或在所述排氣渦輪機處的排氣溫度。
4.根據前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排氣引導裝置(10),其特征在于,所述溫度檢測裝置(44、46、48)設計成檢測在排氣流中在所述后處理輸送裝置(42)的下游端部處的排氣溫度。
5.根據前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排氣引導裝置(10),其特征在于,所述溫度檢測裝置(44、46、48)具有至少一個溫度傳感器(44、46)和/或存儲的、所述內燃機(2)的和/或所述排氣引導裝置(10)的溫度模型(48),用于檢測在至少一個預先確定的位置(T3、T4)處的排氣溫度的值。
6.根據前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排氣引導裝置(10),其特征在于,所述排氣渦輪機(20)是所述內燃機(2)的渦輪增壓器(4)的排氣側的部件。
7.用于機動車的驅動裝置(1),該驅動裝置具有內燃機(2)和根據前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排氣引導裝置(10),其特征在于,所述控制裝置(50)設計成根據排氣渦輪機(20)的運行模式來匹配在內燃機(2)中噴射的空氣-燃料混合物的λ值和/或提早地操控所述混合物的點火時刻。
8.用于將排氣從內燃機(2)導出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包括如下步驟:
-在排氣引導裝置(10)中的至少一個預先確定的位置(T3、T4)處檢測排氣溫度,并且
-根據所檢測到的排氣溫度的特征值來轉換排氣渦輪機(20)的運行模式。
9.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該方法包括如下步驟:將所述排氣渦輪機(20)在電動機運行方式、回收運行方式以及必要時中性運行方式之間進行轉換,以便匹配運行模式。
10.根據前述權利要求8或9中任一項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將所檢測到的排氣溫度的特征值與所存儲的極限值進行比較。
11.根據前述權利要求8至10中任一項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當在排氣流中在排氣渦輪機上游(T3)所檢測到的排氣溫度的特征值接近、達到或超過所存儲的極限值時,將所述排氣渦輪機(20)切換到電動機運行方式中。
12.根據前述權利要求8至11中任一項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當在排氣流中在后處理輸送裝置(42)的下游端部(T4)處所檢測到的排氣溫度的特征值接近、達到或超過所存儲的極限值時,將所述排氣渦輪機切換到回收運行方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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