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電動盤式割草機有效
| 申請號: | 201880048647.8 | 申請日: | 2018-07-11 |
| 公開(公告)號: | CN110996651B | 公開(公告)日: | 2022-07-22 |
| 發明(設計)人: | 簡·韋斯特高·馬德森;尼爾斯·阿斯比約恩·內斯 | 申請(專利權)人: | 格蘭集團凱特明訥公司 |
| 主分類號: | A01D34/74 | 分類號: | A01D34/74 |
| 代理公司: | 北京康信知識產權代理有限責任公司 11240 | 代理人: | 石磊 |
| 地址: | 丹麥凱*** | 國省代碼: | 暫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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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電動 割草機 | ||
1.一種電動割草機單元(1),包括:
框架(13),能連接至拖拉機的牽引桿或拖拉機的三點式聯接,所述框架設置有連接點,該連接點布置成用于使割草機單元(1)附接到設置有電動力單元的工具載體(3);
多個切割模塊(11),每個切割模塊(11)可豎直位移地且不可旋轉地懸置在切割模塊引導件(122)中,該切割模塊引導件設置在所述框架(13)中,其特征在于,
每個切割模塊(11)包括由所述電動力單元提供動力的切割盤(111)和電機(112),所述切割盤(111)附接到電機驅動軸(1121);以及
致動器(121),形成所述切割模塊(11)與所述框架(13)之間的聯接;
其中,割草機控制系統(12)布置成通過處理來自地面感測裝置或基于衛星的定位系統天線(124)或它們組合的輸入,根據鄰近相應切割模塊(11)的地面(2)的高度,相對于所述框架(13)的高度來設定每個切割模塊(11)的切割高度。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動割草機單元(1),其中,所述致動器(121)是彈簧。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動割草機單元(1),其中,所述致動器(121)是液壓缸或電操作致動器。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動割草機單元(1),其中,所述地面感測裝置是可調整的滑行器。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動割草機單元(1),其中,所有切割模塊(11)的電機(112)的旋轉速度、旋轉方向和旋轉角度是同步的。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動割草機單元(1),其中,對于每個電機(112)能夠獨立地設定旋轉速度。
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動割草機單元(1),其中,對于每個電機(112)能夠獨立地設定旋轉方向。
8.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動割草機單元(1),其中,所述切割模塊(11)布置為橫向于所述割草機單元(1)的工作方向(WD)的兩行。
9.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動割草機單元(1),其中,所述框架(13)是分區段的,一個或多個外部框架區段能夠相對于基礎框架區段(131)折疊,每個所述外部框架區段支承至少一個切割模塊(11)。
10.一種電動工具載體(3),包括一個或多個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動割草機單元(1),其中,所述工具載體(3)是自主的并且布置成自動對接在充電器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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