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fā)明專利]車輛座椅支架有效
| 申請?zhí)枺?/td> | 201880048373.2 | 申請日: | 2018-07-25 |
| 公開(公告)號: | CN110997401B | 公開(公告)日: | 2022-06-21 |
| 發(fā)明(設計)人: | A·胡夫;F·克勒;S·克萊因德爾;R·馬丁;K·胡夫納格爾;R·佩納 | 申請(專利權)人: | 寶馬股份公司 |
| 主分類號: | B60N2/02 | 分類號: | B60N2/02;B60N2/06;B60N2/427 |
| 代理公司: | 中國貿(mào)促會專利商標事務所有限公司 11038 | 代理人: | 張立國 |
| 地址: | 德國*** | 國省代碼: | 暫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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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車輛 座椅 支架 | ||
本發(fā)明涉及一種車輛座椅支架,其具有至少一個車輛側的引導元件(32、34)和至少一個平行于車輛側的引導元件(32、34)設置的座椅側的引導元件(22、24)以及至少一個由驅動裝置(40)加載的縱向調節(jié)裝置(41、41′),所述車輛座椅支架設計為用于引起在車輛側的引導元件(32、34)與座椅側的引導元件(22、24)之間的相對調節(jié),其中,縱向調節(jié)裝置(41、41′)具有齒條(36、38)以及與所述齒條處于嚙合接合中的齒輪(43、45),其特征在于,齒輪(43、45)的齒和/或齒條(36、38)的至少一個區(qū)段的齒由具有不同抗剪強度的材料制成,從而在齒輪與齒條之間構成薄弱部位區(qū)域,在該薄弱部位區(qū)域中,在過載的情況下出現(xiàn)期望的材料失效。
技術領域
本發(fā)明涉及一種車輛座椅支架。本發(fā)明還涉及一種具有這種車輛座椅支架的車輛座椅以及一種具有至少一個這種車輛座椅的機動車。
背景技術
安全帶系統(tǒng)和氣囊是自數(shù)十年以來公認的機動車乘員保護系統(tǒng)。在車輛碰撞的情況下,所述安全帶系統(tǒng)和氣囊大部分僅僅在限定的、筆直的坐姿位置中降低施加到車輛乘員上的負荷。然而,特別是在全自動駕駛的情況下,躺臥位置變得越來越重要,從而也必須確保在這種躺臥位置中適當?shù)某藛T保護。然而,在車輛碰撞的情況下,利用已知的乘員保護系統(tǒng)不能充分降低在躺臥或半躺臥位置中施加在乘員上的負荷。因此,需要乘員保護系統(tǒng)的進一步改進方案,通過該進一步改進方案在車輛碰撞的情況下,即使在躺臥或半躺臥位置中也將車輛乘員身體的加速度限制于確定的程度。
發(fā)明內容
本發(fā)明的目的在于,給出一種這種類型的車輛座椅支架,該車輛座椅支架構成為用于在車輛碰撞的情況下即使位于車輛座椅上的人員處于躺臥或半躺臥位置中也充分限制施加到該人員身體上的負荷。
為此,本發(fā)明提出一種車輛座椅支架,其具有至少一個車輛側的引導元件和至少一個平行于所述車輛側的引導元件設置的座椅側的引導元件以及至少一個由驅動裝置加載的縱向調節(jié)裝置,所述車輛座椅支架設計為用于引起在車輛側的引導元件與座椅側的引導元件之間的相對調節(jié),其中,所述縱向調節(jié)裝置具有齒條以及與所述齒條處于嚙合接合中的齒輪,按照本發(fā)明,其特征在于,所述齒輪的齒和/或所述齒條的至少一個區(qū)段的齒由具有不同抗剪強度的材料制成,從而在齒輪與齒條之間構成薄弱部位區(qū)域,在該薄弱部位區(qū)域中,在過載的情況下出現(xiàn)期望的材料失效。
以本身已知的方式,利用以可轉動的方式支承在車輛座椅上或在上部軌道上的且被電驅動的或可被電驅動的齒輪對車輛座椅進行縱向調節(jié),該齒輪與齒條的齒嚙合并且在齒條上滾動,從而使車輛座椅沿車輛縱向方向調節(jié)。該裝置因此以相對于車輛結構可運動的方式支承車輛座椅。在碰撞的情況下,承受乘員負荷的車輛座椅由于其慣性而力求:克服作用到車輛結構上的碰撞力而繼續(xù)向前運動。然而,齒輪由于其由系統(tǒng)決定的自有的自鎖而不能允許在固定在車輛結構上的下部軌道與固定在座椅上的上部軌道之間發(fā)生相對運動。
按照本發(fā)明針對齒輪的齒和齒條的至少一部分齒進行材料選擇能實現(xiàn):由具有更低抗剪強度的材料制成的齒失效并且在上部軌道與下部軌道之間、亦即在車輛座椅與車輛結構之間可能發(fā)生相對運動。亦即,失效的齒釋放了在確定的力水平上一定的移動行程。這因此通過由具有不同抗剪強度的材料制成的齒輪和齒條的組合來實現(xiàn)。
本發(fā)明的核心亦即在于:通過在齒輪與齒條之間的副中設置由具有更低抗剪強度的材料制成的齒而有針對性地構成出薄弱部位區(qū)域,在該薄弱部位區(qū)域中(和在理論斷裂位置的情況下類似),在過載的情況下出現(xiàn)期望的材料失效,亦即構成出材料失效區(qū)域。在車輛碰撞的情況下作用到車輛結構上的碰撞加速度在車輛座椅中引起相反指向的加速度,該加速度又產(chǎn)生如下力,該力作用到在齒輪與齒條之間的副中的齒側面上并且該力取決于所述加速度的大小以及車輛座椅與坐在該車輛座椅上的人員的質量。如果所述力高于由材料抗剪強度預給定的、針對齒輪與齒條之間的副的力支撐能力的閾值,則在材料失效區(qū)域中的材料失效并且車輛座椅可相對于車輛結構運動。此時,動能被轉變成(齒的)變形并且因此被降低;車輛座椅的進一步運動亦即被制動。以這種方式,對于坐在車輛座椅上的人員而言,降低了由碰撞引起的加速度峰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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