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光束控制部件、發光裝置、面光源裝置和顯示裝置有效
| 申請號: | 201880046343.8 | 申請日: | 2018-07-10 |
| 公開(公告)號: | CN110869668B | 公開(公告)日: | 2021-03-12 |
| 發明(設計)人: | 持田俊彥 | 申請(專利權)人: | 恩普樂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F21V5/00 | 分類號: | F21V5/00;F21S2/00;F21V5/04;G02B3/02;G02F1/13357;F21Y115/10 |
| 代理公司: | 北京北翔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11285 | 代理人: | 侯婧;鐘守期 |
| 地址: | 日本*** | 國省代碼: | 暫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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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光束 控制 部件 發光 裝置 光源 顯示裝置 | ||
1.光束控制部件,其特征在于,
具有圓頂形狀的非球面透鏡主體,
所述透鏡主體
具有基底面和圓頂形狀的曲面,
所述基底面,
具有以中心軸為中心的基底凹部,
所述基底凹部的凹面包含入射有來自發光元件的發射光的光入射區域,
所述圓頂形狀的曲面,
包含向外部發射來自所述光入射區域的入射光的光發射區域,所述曲面的光發射區域,
從中心軸方向所視的形狀,是以中心軸為中心的橢圓形狀,其中與中心軸正交的X軸方向的長度(X)和與中心軸正交且與X軸正交的Y軸方向的長度(Y)滿足X<Y,
其在包含X軸和所述中心軸的截面中,在所述中心軸的兩側具有一對第1凹部,
在包含Y軸和所述中心軸的截面中,在所述中心軸上具有第2凹部。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光束控制部件,
擴散光的折射程度在Y軸方向上大于在X軸方向上的程度。
3.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光束控制部件,
所述光發射區域在包含X軸和所述中心軸的截面中在所述中心軸上具有頂點。
4.根據權利要求1至3中任一項所述的光束控制部件,
所述光發射區域中,所述基底面到各部位的距離,滿足下述條件(1)和(2):
LY0<LY1=LY1,…(1)
LY0=LX0…(2)
LY0:在包含Y軸和所述中心軸的截面中,從所述中心軸與所述光發射區域的交點到所述基底面的垂直方向的距離;
LY1和LY1’:各自在包含Y軸和所述中心軸的截面中,從以所述中心軸為中心的對稱的位置上存在的頂點到所述基底面的垂直方向的距離;
LX0:在包含X軸和所述中心軸的截面中,從所述中心軸和所述光發射區域的交點到所述基底面的垂直方向的距離。
5.根據權利要求1至4中任一項所述的光束控制部件,
所述光發射區域的所述一對第1凹部,從所述中心軸方向所視的形狀,是以Y軸為中心的開口相對的對稱的弧狀。
6.根據權利要求1至5中任一項所述的光束控制部件,
所述光發射區域的所述一對第1凹部不存在于Y軸上。
7.根據權利要求1至6中任一項所述的光束控制部件,
所述透鏡主體還具有腿部,
所述腿部在所述基底面上向與所述曲面的相反方向突出而配置。
8.發光裝置,
具有發光元件和光束控制部件,
所述光束控制部件是權利要求1至7中任一項所述的光束控制部件,
所述光束控制部件以覆蓋所述發光元件的方式配置。
9.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發光裝置,
還具有底座基板,
所述底座基板上配置有所述發光元件,
所述發光元件被所述光束控制部件覆蓋。
10.根據權利要求9所述的發光裝置,
具有多個所述發光元件,以及具有多個所述光束控制部件,
所述多個發光元件以一定的間隔直線狀配置在所述底座基板上,由此構成至少一列發光元件列,
所述多個發光元件中的每個被所述多個光束控制部件中的每個覆蓋,
所述多個光束控制部件中的每個,其Y軸方向相對于所述發光元件列的列方向正交。
11.根據權利要求8至10中任一項所述的發光裝置,
所述光束控制部件是對于所述發光元件的異形光分配用部件,
所述發光元件是發射各同向性的光的元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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