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鋸條有效
| 申請號: | 201880039220.1 | 申請日: | 2018-06-11 |
| 公開(公告)號: | CN110809443B | 公開(公告)日: | 2021-06-25 |
| 發明(設計)人: | 烏韋·沙茨;烏韋·馬特斯;馬庫斯·舍弗;埃爾克·莫澤 | 申請(專利權)人: | 蛇牌股份公司 |
| 主分類號: | A61B17/14 | 分類號: | A61B17/14 |
| 代理公司: | 北京律誠同業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11006 | 代理人: | 徐金國;吳啟超 |
| 地址: | 德國圖*** | 國省代碼: | 暫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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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鋸條 | ||
1.一種用于鋸骨機(1)的鋸條(2),其包括近側布置的或形成的且限定聯接方向或插入方向的聯接區域(6),所述聯接區域(6)用于將所述鋸條(2)與所述鋸骨機(1)的以擺動的方式圍繞旋轉軸線(R)旋轉的刀具夾持部(12)聯接或將所述鋸條(2)插入所述刀具夾持部(12)中,以及包括鋸齒排(4),所述鋸齒排(4)布置在或形成在所述鋸條(2)的遠端邊緣處,以這樣的方式使得當所述鋸條(2)與所述刀具夾持部(12)聯接或將所述鋸條(2)插入所述刀具夾持部(12)時,所述鋸條(2)的垂直于所述鋸齒排(4)對準的中心軸線(M)與所述聯接區域(6)基本上相交,其特征在于,所述中心軸線(M)和所述聯接方向或者插入方向成某一不等于0°或不等于180°的角度,并且在于所述鋸條(2)形成有大致呈S型的兩個相對的彎曲或彎折。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鋸條(2),其特征在于,所述中心軸線(M)和所述聯接方向或者插入方向成相對于彼此在15°至60°范圍內的角度。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鋸條(2),其特征在于,所述中心軸線(M)和所述聯接方向或者插入方向成相對于彼此在30°至60°范圍內的角度。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鋸條(2),其特征在于,所述中心軸線(M)和所述聯接方向或者插入方向成相對于彼此大約45°的角度。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鋸條(2),其特征在于,當所述鋸條(2)與所述刀具夾持部(12)聯接或將所述鋸條(2)插入所述刀具夾持部(12)時,所述中心軸線(M)與所述旋轉軸線(R)基本上相交。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鋸條(2),其特征在于,所述鋸條(2)通過形成所述兩個相對的彎曲或彎折而包括第一遠側腿(2d)和第二近側腿(2p),所述第一遠側腿(2d)和所述第二近側腿(2p)成不等于0°且不等于180°的角度。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鋸條(2),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遠側腿(2d)和所述第二近側腿(2p)相對于彼此成約45°的角度。
8.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鋸條(2),其特征在于,所述鋸條(2)的所述第一遠側腿(2d)和所述第二近側腿(2p)經由中間連接片(2z)彼此連接。
9.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鋸條(2),其特征在于,所述鋸條(2)的所述第一遠側腿(2d)和所述第二近側腿(2p)經由所述中間連接片(2z)以一體地的方式彼此連接。
10.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鋸條(2),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遠側腿(2d)設為直的并且具有遠端邊緣,所述遠端邊緣形成或設置有所述鋸齒排(4),其中所述鋸齒排(4)的所述中心軸線(M)同時也是所述第一遠側腿(2d)的中心軸線,并且所述第二近側腿(2p)也設為直的并且在其近側端部具有或形成所述聯接區域(6)。
11.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鋸條(2),其特征在于,所述鋸齒排(4)基本上與圓形路徑(K)相切地對齊,所述鋸齒排(4)在插入所述刀具夾持部(12)的狀態下在所述刀具夾持部(12)的擺動旋轉運動時沿所述圓形路徑(K)往復運動,為此,所述中間連接片(2z)具有或有這樣的長度,使得當所述鋸條(2)與所述刀具夾持部(12)聯接或當所述鋸條(2)插入所述刀具夾持部(12)時,所述第一遠側腿(2d)的所述中心軸線(M)與所述聯接區域(6)基本上相交。
12.根據權利要求11所述的鋸條(2),其特征在于,所述中間連接片(2z)具有或有這樣的長度,使得當所述鋸條(2)與所述刀具夾持部(12)聯接或當所述鋸條(2)插入所述刀具夾持部(12)時,所述第一遠側腿(2d)的所述中心軸線(M)與所述刀具夾持部(12)的旋轉軸線(R)基本上相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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